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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602213号政协提案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在我区"配备标准医疗车辆、定时定点服务于养老机构"的建议
编号:0602213委员姓名:唐新仁
提案
背景:
问题及分析:
意见和建议:
关于在我区“配备标准医疗车辆、定时定点服务于养老院”的建议 (提案人: 唐新仁 2018、01、16) 随着上海老年化社会的到来,各种养老机构不断应运而生,为社会的发展、稳定和老年人的生活保障,提供了良好的环境。然而,除了一些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养老者具备可零距离进行疾病医治外,其他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碰到需要进行检查、诊治等日常问题后,养老院配备的医护人员根本没有能力和资源来满足老年人的这些需要,必须要由家属来负责把老年人移送至医疗机构进行诊治,由于老年人年龄、健康的原因,大部分在“出诊”这一环节上带来许多不便和风险。为了体现社会的关爱,关注上海这个庞大的老年人群体,让老年人共享发展的成果,减轻家属的负担,建议在我区率先实现“标准良好的医疗专用车辆定点定时服务于养老机构,为老年人带去方便、健康和快乐”的举措。 一、对我区不具备医疗条件的养老机构摸底建档。 二、制定颁布医疗专用车辆服务的制度、规定、收费标准等。 三、制定医疗专用车辆配置标准、数量、时间节点。 四、培训专门全科临床医生。 五、政府财政编制年度专门预算。 六、具备可接受医疗服务的养老机构的确认,建立制度签订合同。 七、定期对服务评估,从而进行不断改善,推进全方位养老服务工作的全面发展。
答复内容
答复结果:解决或采纳
唐新仁委员 :
随着生命周期的延长,人口老龄化、高龄化进一步加剧,养老工作面临着巨大挑战。如何解决医养结合问题,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4﹞28号)和 “闵行区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都有相关要求。 一、闵行区卫生和计生委主要通过三种方式加强养老服务体系的医疗支撑:一是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根据上海市卫计委2015年下发的沪卫计基层〔2015〕17号《关于提供〈本市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的工作指南〉的函》,闵行区43家养老机构,其中有24家养老机构设置了医疗机构,类别分别为:保健室、医务室和卫生室。二是与养老机构及嵌入式托养机构签约,本区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区域内100%的43家养老机构、36家社区托养机构建立签约服务。为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的老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开展住养老人的突发疾病转运、定期医疗巡诊、康复护理指导等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缓解老年医疗护理供需矛盾突出的现状。三是提供家庭病床服务,根据养老机构老人的病情,签约医疗机构提供家庭病床服务,向家庭病床患者提供家庭医生上门服务,居家护理服务等各项服务。2017年共建家庭病床6622 张,向家庭病床患者提供家庭医生上门服务,居家护理服务等各项服务89812人次。 二、关于“配备标准医疗车辆”:目前国内尚没有服务于养老机构的“标准医疗车辆”设置,根据《关于加强本市院前急救体系网络布点、硬件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卫计医政[2016]2号)文件,仅有急救车设置标准,同时《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9日通过)规定,院前急救机构通过救护车提供院前急救服务。院前急救医疗服务,是指由急救中心、急救站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和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 三、同时《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9日通过)规定,院前急救服务和非急救转运服务实行分类管理,非急救转运服务可以由社会力量通过专门的转运车辆提供,具体管理规范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目前全市在探索非急救业务的社会化运行模式,以满足市民多元化服务需求。 感谢您对医疗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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