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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703015号政协提案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推动零碳产业园区发展的相关建议
编号:0703015委员姓名:邢小伟
提案
背景:

零碳产业园区,是指在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系统性融入“碳中和”概念,利用节能、减排、固碳、碳汇多种手段,使园区内基本实现碳排放与吸收自我平衡,是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一种新模式。零碳产业园是在历经低碳园区、近零碳排放示范区等动态演进过程中提出的一个要求更高的概念,由于目前我国在零碳产业园的创建上尚属于探索阶段,缺乏相关的内涵界定以及行业标准,存在对零碳产业园的建设路径不清晰、政策保障体系不到位等问题,导致零碳产业园的建设工作面临着诸多困难。

问题及分析:

1、随着国家积极推动产业园区绿色低碳转型,低碳园区、近零碳园区、零碳园区等新概念不断出现,园区建设对相关概念的认识存在不少“误区”。

2、零碳产业园区的建设和运营需要依赖于高效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但当前大多数园区在这方面的建设和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如管理体系不健全、相关体制机制不完善等。

意见和建议:

1、建议明确建设路径,打造低碳发展格局。

    一是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将近零碳园区建设要求融入园区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园区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先进制造业聚集,提高园区单位面积经济产出。合理布局园区绿地空间形态、选择固碳能力强的本地植被群落,提高园区植被覆盖率。

    二是发展循环经济。完善园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加大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再生水回用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三是推广绿色低碳交通。优化交通物流系统,强化以新能源车辆为核心的交通工具电气化,同时鼓励公共出行、共享出行。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加氢设施,提高园区内绿色交通出行比例,加快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

    四是推行绿色建筑。推动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提高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重,提高绿色低碳建材使用比例。充分利用地形、光照等自然条件合理设计建筑照明系统,降低用能率,推广建筑内部节能灯使用。

2、建议健全体制机制,提升园区管理水平。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设立近零碳园区建设运行管理组织机构,将近零碳发展纳入园区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工作,建立园区降碳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度,建立跨部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和压力传导。

    二是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建立完善园区能源统计体系和碳排放统计、监测、核算体系,研究确定园区碳排放核算主体范围、温室气体种类和能源利用类型,确保碳排放可测量、可考核。

    三是建立碳排放智慧管理平台。通过创新能源数字化场景,实现资源全局优化配置与调度,支撑园区能源、碳排放和综合运营状态监测、分析和预警。

    四是探索碳排放托管模式。将碳排放核算、节能诊断纳入托管服务范畴,逐步建立节能降碳与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机制。开展重点企业碳核查,鼓励园区企业开展碳资产管理、碳金融、碳交易、碳排放信息披露、自愿减排等。

    五是开展低碳宣传教育。建立园区低碳发展相关政策、低碳技术和产品、低碳示范项目推广、宣传和培训的工作体系,搭建知识经验交流平台,强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

会办意见
区生态环境局 :

对区政协第七届三次会议

0703015号提案的会意见

邢小伟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动零碳产业园区发展的相关建议(第0703015号)”的提案收悉,现将会办意见告知如下:

代表建议:将近零碳园区建设要求融入园区发展总体规划,打造低碳发展格局,采取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发展循环经济推广绿色低碳交通推行绿色建筑4方面工作措施建议健全零碳园区建设体制机制,采取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建立碳排放智慧管理平台探索碳排放托管模式开展低碳宣传教育5项措施

局将结合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推动在修编的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编制碳排放评价章节,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中,多种形式开展低碳宣传。

 

闵行区生态环境局

20241月29

会办单位通讯地址:莘凌路248号;邮政编201199

联系人姓名:王冬兴;电话64880000-401

会办意见
区交通委 :

区经委:

        在全区层面上:为推广绿色低碳交通,强化以新能源车辆为核心的交通工具电气化,2023年闵行区内公交企业购置新能源公交车110辆,新能源公交车占比为95.4%,2024年计划购置新能源公交车121辆;2023年区域出租企业购置新能源出租车40辆,现有出租车500辆,均为新能源车辆;2023年共建设完成5489个新能源充电桩,2024年计划新建1200个新能源充电桩。

        在园区层面上:闵行区积极打造共享单车文明城区,通过与共享单车企业的合作推动绿色可持续出行模式的发展,结合各商务区、园区实际需求,协调属地街镇和单车企业做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投放运营等工作,做好出行服务。

闵行区交通委员会

2024年3月22日

会办意见
区发改委 :

邢小伟委员提出“关于推动零碳产业园区发展的相关建议”已收悉,现将会办意见告知如下:

近年来,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闵行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创新开放、生态人文主城区建设,坚持以绿色低碳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上海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总体要求,闵行区紧密结合自身能源和产业特点,出台了《闵行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也将“重点区域低碳示范行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目前,闵行紫竹高新区、虹桥主城前湾地区、莘庄工业区、临港浦江园正在积极创建低碳发展实践区。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率先提出创建零碳示范园区的目标,并发布《闵行开发区零碳示范园区创建行动方案》。同时,区发改委也在持续推进全区屋顶光伏建设,尤其是动员全区产业园区、工业企业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一步加强光伏等新能源应用,2021-2023年,全区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完成89835.6千瓦。

为进一步推动零碳产业园区发展,后续也将积极会同区内产业园区,通过探索应用虚拟电厂、建设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鼓励园区企业购买绿电、绿证等方式推进园区节能降碳以实现园区绿色低碳发展目的。

会办意见
区统计局 :

目前,我国正在建立和完善碳排放核算体系。由于“十四五”分区能耗考核口径目前市发改委仍在修订完善中,故分区碳排放核算方案也仍在制定过程中,碳排放统计核算办法是基于分区能耗核算数据,由省(市)下算一级,闵行区的碳排放总量数据来自于上级部门,区级统计部门不具备核算条件。关于园区碳排放测算和零碳排放园区申报细则和要求,应遵循管理部门的规定。

答复内容
答复结果:解决或采纳
邢小伟委员 :

一、广泛动员。利用绿色发展沙龙活动、日常调研走访等时机,向企业宣传零碳创建企业和零碳创建园区申报工作。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已提出创建零碳示范园区目标,发布《闵行开发区零碳示范园区创建行动方案》,并在绿色发展沙龙中交流分享零碳示范园区创建工作经验和感想体会。

二、扎实推进。一是开展重点区域低碳示范行动, 紫竹高新区、虹桥主城前湾地区、莘庄工业区、临港浦江园正在创建低碳发展实践区。二是加强节能技改运用,持续推进全区屋顶光伏建设,通过探索应用虚拟电厂、建设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鼓励园区企业购买绿电、绿证。三是推动绿色出行模式,与共享单车企业合作推动绿色可持续出行模式,结合各商务区、工业园区实际需求,协调属地街镇和单车企业做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投放运营等工作。

三、初显成效。围绕重点园区排摸零碳创建意向,对标上海市节能环保服务业协会发布的《零碳园区创建与评价技术规范》,进一步提升园区节能降碳能力水平。根据市经信委、市水务局发布2023年度重点企业、工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名单,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获评2023年度上海市工业园区水效领跑者荣誉称号。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2024426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七莘路412        邮政编码:201199

联系人姓名:钱震敏                    电话:6412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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