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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703117号政协提案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强化社会力量办训长效机制 助力闵行体育后备人才的挖掘和培养
编号:0703117委员姓名:张晋晟
提案
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健康中国的战略得到了全面贯彻落实,在国家层面,国务院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发改委等多部门出台了多项关于体育事业发展的政策,包括《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等,为推动我国体育事业向全民化发展提供了有效支撑。2019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构建本市竞技体育发展新体系的实施意见》,2020年,上海市体育局印发了《2020年上海市体育产业工作要点》,2021年《上海市体育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上海将继续推动三种办训模式齐头并进,进一步优化项目布局,强化科技支撑,拓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渠道,持续加大后备人才培养的广度、力度和精度,努力培养更多的优秀运动员。另外,从2020年,上海市体育局开展了第一轮“上海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社会培养基地”(以下简称为“社会基地”)创建工作,命名了35家“社会基地”,其中15家为“精英基地”。创建以来,“社会基地”培养或输送的运动员开始在各级各类赛场崭露头角:参加上海市青少年最高级别比赛共获得177枚金牌、139枚银牌、177枚铜牌;参加全国青少年最高级别比赛共获得23个前八名,其中摘得4金、5银、4铜。今年,新一轮“上海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社会培养基地”授牌,共计56家社会机构入选第二轮基地名单。

问题及分析:

    长期以来,我市的体育人才发掘和储备、培养都是依靠体校或者体制内的办训力量进行,近年来逐步加大社会力量办训的力度,但就目前整体的情况看,整个体育人才培育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1、是支持社会力量办训的规模还需加扩大。目前已经开展了两轮次的社会培养基地创建和选拔评审工作,共有91家社会机构入选,但整体上看数量仍然偏弱,各大体校和体制内办训仍是发现和培养青少年体育人才的重要途径。

    2、是社会力量办训的扶持机制还需加强。目前,我市对社会培养基地的扶持和帮助政策主要是硬件上按评级给予一定数量的资金支持,最高的为每年50万,但整体数额仍然偏少,对于单人项目和团体项目未有区分,促进作用还不是特别明显。

    3、是对社会力量办训的长效发展需要更多元化的扶持。对于社会力量办训的机构除了资金上的支持,其实更需要市区体育局联动提供选拔渠道、晋升通道、赛事活动、专业指导等方面的需求。

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社会力量办训的长效机制形成,促使其成为培养青少年体育人才的“蓄水池”,建议:

    1、是进一步加大社会力量办训的扶持力度。根据我市实际人口和体育运动项目情况,制定较长时间内的培养规划,明确培养总量,同时也倒逼社会力量机构“优中选优”,朝着更好的发展方向努力。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逐年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尽快提升整体办训的要求和质量。

    2、是加强对社会力量办训的多元化扶持。

    一是通过体教融合的发展机制建立更通畅、更公开、更有效的后备人才挖掘和选拔体系,根据区内实际情况,结合体校、特色学校、社会力量三驾马车共同参与选拔及分配。

    二是明确体教融合后的后备人才晋升体系。体育系统推行少体校的专业运动员路线,还是教育系统推行的体育一条龙升学发展路线。要给予社会力量办训机构明确的政策指导和协调引领。这样才能让后备人才有更清晰的发展路径规划和明确的发展目标。

    三是对于社会力量办训机构的要“软实力”也多方面的给予支持,例如教练员的专业培训、运动员心理、运动损伤、运动康复等方便的指导和培训。

    3、是构建更加科学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对社会培养基地的扶持不是一时兴起,而是长久之功。因此,要加强对社会培养基地的长效化、精细化和科学化监管,使之成为我市优秀青少年运动人才培养的另一条重要渠道,和体校、体制内机构“两条腿走路”。要建立复审复评机制,每年对社会培养基地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凡是效果不明显的或者出现质量下降的应及时中止对其的扶持;要建立“以奖代补”的扶持机制,尽量避免“干得好干得坏一个样”的状况,以实际的人才培养成果和质量进行奖励,实现靠争取而不是靠补贴的意识形成,形成良性循环,为我市的各项体育运动发现、培养更多的青少年人才,助力我市体育事业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