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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702139号政协提案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改善浦锦街道部分次干道及桥梁照明的提案
编号:0702139委员姓名:丁岚
提案
背景:

夜间照明灯光充足是保证出行安全的必要条件。目前,浦锦街道部分次干道(江桦路、浦锦路)及桥梁(浦锦路、周浦塘)夜间照明不足的问题日渐显现,给出行带来安全隐患。例如,街道对部分桥梁照明在夜间开展了桥梁亮度实测,发现浦锦路、周浦塘上8座桥梁中,仅浦锦路-南、北江洲路桥满足地面平均照度规范要求,浦锦路-江龙路桥满足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地面平均照度要求,其余地面平均亮度均低于国家标准。

道路和桥梁夜间照明测量数据及实景照片如下:

(一) 部分次干道

1、专业设备所测量数据(附件1)

2、夜间实景照片(附件2、3)

(二)部分桥梁

1专业设备所测量数据(附件4)

2、夜间实景照片(附件5)

以上次干道及桥梁周边集中了大量居民区、公共设施、商圈等,同时也是居民出行的主要道路,从城市精细化管理和“人民城市”建设角度出发,建议增设必要照明设施,保障居民夜间出行安全。

问题及分析:

目前,部分次干道及桥梁夜间照明问题主要由于过往设计存在缺陷导致

浦锦路-江龙路桥、(南、北)江燕路桥、(南、北)江洲路、周浦塘桥(南、北)江桐路桥、江榉路桥及周浦塘-浦秀路桥、浦雪路桥(以下简称“8座桥”)均为街道析出前建设,桥梁中间立柱上无实际投入使用的照明设备,桥梁两侧为金属护栏无灯光设施,不满足功能性照明规范要求和出行安全要求。

江桦路(浦星公路-浦锦路)、浦锦路(江桦路-北江洲路)仅设计了单向单侧路灯,照明亮度低、照明范围不足,无法有效覆盖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且因路灯灯泡使用时间过长,照明亮度衰减,给夜间出行带来不便。

意见和建议:

(一)桥梁方面

1、立体式增设灯光,提升桥梁照明为方便后续管理,减少流程审批时间,兼顾照明及河道景观,建议由区建管委牵头在“8座桥”现有桥梁基础上进行灯光提升,不额外增设路灯杆。一是在桥梁中间立柱装饰柱顶部做照明构件,构件底端做发光箱体,形成一道简洁、时尚的景观线;二是在人行道布置功能性照明,兼顾美观效果;三是在桥体增加立面照明,增加河岸远观识别度和美观度。

2、区级部门共同参与可行性研究。因浦锦路为区管道路,该道路由区设施中心负责养护,建议区设施中心共同参与研究增加景观灯光的可行性。

(二)道路方面

1、开展合杆整治。结合街道前期对南、北江洲路及浦秀路合杆整治的优良经验,建议由区建管委牵头,对街道江桦路(浦星公路-浦锦路)、浦锦路(江桦路-北江洲路)路灯开展合杆整治,提升路灯数量及照明覆盖范围。

2、提升路灯亮度。次干道路灯由路灯中心养护,根据目前路灯亮度不足的实际情况,建议由路灯中心对当前路灯灯泡进行更换,提升路灯照明亮度,解决居民夜间照明需求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