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本地居民居住品质提升的诉求,提升金星村居民出行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丽江路作为马桥镇金星村的主要交通干道,道路属性为城市支路,由江川街道负责日常管养。近年来由于车辆增多车流量变大,且重型车辆较多,导致路面承受压力过大,坑洼、裂缝等道路破损问题日益严重。同时,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该路段至今没有安装路灯,导致夜间行车视线不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安全隐患。所以建议对丽江路进行大中修和路灯安装。
1、由于于丽江路处于江川街道和马桥镇交界处,该道路的权属和日常管养由江川街道负责,同时该道路又为金星村村民日常进出的主要道路,道路破损及无路灯问题较为突出,建议相关部门推进维修和安装工作。同时村委会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后续工作。
2、对道路进行大中修,建议由江川街道尽快对丽江路的路面进行维修,对破损严重的地方进行修补或重新铺设,确保道路平整,提高行车安全性。
3、对道路安装路灯,为解决夜间行车视线问题,建议在丽江路沿线安装路灯。在选择路灯时,应考虑节能环保、使用寿命长、亮度适中等因素。同时,为确保夜间行车的安全性,建议定期对路灯进行检查和维护。
代表提及的丽江路属城市支路,由江川街道负责日常管养。经了解,街道道路管理部门已计划通过实行大中修同时安装路灯解决诉求。区交通委将在后续做好配合工作及行业指导工作。
会办意见供主办单位参考。
对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0705207号代表书面意见的会办意见
江川路街道办事处:
何玉丽代表提出的“关于马桥镇丽江路道路破损和无路灯问题的建议”的书面意见收悉,现将会办意见告知如下:
根据《关于建立本市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长效管理机制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5〕87号):“新建(改、扩建)道路工程同步新设照明设施的费用,纳入工程投资内列支;既有道路新设照明设施的费用,根据道路的管理权属,按照‘谁管理道路、谁出资建设’的原则,分别纳入市、区县或乡镇财政预算”,建议江川路街道结合丽江路的道路工程,依据最新发布的《道路照明工程建设技术标准》(DG/TJ 08-2214-2024),同步新设道路照明设施。
同时,建议根据《关于做好本市道路照明工程建设与移交接管工作的通知》(沪建设施〔2016〕178号),规范建设单位新增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与移交接管流程,确保新建道路照明设施日常维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莘浜路383号 邮政编码:201199
联系人姓名:吴欢 电话:24258188
何玉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马桥镇丽江路道路破损和无路灯问题”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江川城建中心将结合何代表您后续提出的,希望对丽江路西侧人行道加强维修的想法,继续优化调整丽江路维修方案,安排养护单位尽快对损坏的车行道、人行道路修复,对路灯进行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