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后,对于企业公众号文章的广告法举报日益增多。这些举报者中有的是专门以举报企业,企业被罚款后申请罚款分成的公司或个人。
建议市场监督部门加大对利用新广告法牟利的企行为的打击力度,使企业免受此类恶意举报之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由于利益驱动使然,企业一些正常的产品宣传文章,被断章取义,放大问题,强加罪名,并提出巨额罚款请求。企业在和市场监督部门的沟通中,对于一些断章取义的词语,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进行举证,自证清白。最后,为了不惹麻烦,只能停掉公众号宣传,对企业的宣传推广带来困扰。
向毅.docx
向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利用新广告法牟利的企行为打击力度的建议”的书面意见或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5年新修订的《广告法》进一步完善了广告监管法律制度,保障和规范行政主管部门职权的实施,提升了虚假违法广告惩治力度,对构建文明诚信的广告市场秩序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新《广告法》规定严苛,不仅对虚假宣传、绝对化用语等做了明确规定,且大幅提高了处罚额度,在一定程度上促使职业打假人涌入广告领域,将打假、索赔作为自己的工作,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对此,区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以下三方面举措: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依法规制职业索赔行为。2024年11月7日,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信访办、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和区城运中心等6部门联合发布了《上海市闵行区关于依法规制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的指导意见(试行)》。《意见》从体制机制、行政执法、行刑衔接、司法保障、信用管理等方面规制滥用投诉举报权、信访权、纪检监察举报权和行政复议诉讼权进行牟利的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意见》明确成立联合规制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区信访办、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运中心等部门。《意见》明确建立闵行区投诉举报异常名录,对符合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主要特征的投诉举报人,纳入闵行区投诉举报异常名录进行联合规制,并依法严厉惩处涉嫌敲诈勒索诈骗等行为,打击违法索赔。
二是激发市场活力,践行包容审慎监管理念。为进一步激发市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完善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出台了《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形成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两张清单,其中涉及广告违法行为的共计23项,包括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未标“广告”字样、未经广审的广告、引证未标明出处和农药兽药未标明批准文号等商业活动中较常见但危害后果轻微的广告违法行为,同时,对未列入两份清单但符合法定不予、减轻行政处罚情形的违法行为,包括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等,也依法不予、减轻行政处罚。2024年,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上述实施办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广告案件94件、作出减轻行政处罚广告案件176件,切实做到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课题”,2024年进一步组建成立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专班,围绕企业需求成立10支服务团队,推动服务机制更高效、政策触达更精准、诉求解决更快速,截至目前,共收集服务企业问题情况表33份,涉及126家企业,提出诉求49项,均已得到解决。其中,在帮助企业提升合规经营能力方面,聚焦应对“新广告法”等职业举报,编制出台《各类常见性违法广告合规指引》,主动进园区进企业开展培训答疑5场次,特别是对“三品一械”广告内容审查以及绝对化用语、导向性问题和虚假违法广告等经营者重点关切作深入解读,增强市场主体合规意识,助力企业防范化解违法违规风险。
下一步,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发挥职能优势,持续创新监管模式,提升执法能力,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再次感谢您对广告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关注和监督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