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很多中小微企业面临着市场萎缩、营业收入降低、人工成本增加等困难。为了鼓励企业吸纳更多的重点群体就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市教育委员会于2024年4月23日发布了《关于实施本市重点群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通知》(沪人社规〔2024〕7号)。这一通知对解决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本市登记失业3个月及以上人员、在本市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就业的就业有一定的帮助。
根据上海市现有的社保、公积金的缴费政策,按照最低缴费标准,社保的缴费为企业缴纳1968.5元,个人缴纳775.3元;公积金的缴费为企业和个人各135元。总的最低的社保、公积金的缴费额为3013.8元/月。按维持基本生活的到手工资4000元/月计算,企业为该员工支付的总成本为7013.8元/月。而大部分员工到手的工资都高于4000元。这就导致很多中小企业在招聘年轻人方面非常谨慎。
虽然市政府出台了相关的补贴政策,但这个就业补贴是一次性的,从长远考虑,企业在招聘新员工方面还是会有很多顾虑。
1、鼓励小微企业多招聘员工。对于在原有员工基础上增加就业人数的企业,按总员工的增加数给予补贴。
2、加大对小微企业在社保方面的补贴。对重点人群的就业按月进行适当的补贴,设立6-12个月的补贴期,每月给予一定金额的社保补贴。
对区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070602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公开属性:建议公开•全文
胡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对小微企业新增就业进行补贴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受到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影响,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着较大困难,作为就业市场的用工主力军,企业用工需求的减弱,也增加了就业市场的压力。区人社局一直十分关注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定出台了多项补贴政策,鼓励企业稳岗、扩岗,帮助降低用工成本。
一、打出政策“组合拳”
(一)加强初创期小微企业用工支持
支持新创办创业组织吸纳用工,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创业扶持政策举措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1号)规定,新创办小微企业可按社保缴费下限企业承担部分50%享受最长36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最多可补贴8人。
(二)鼓励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
一是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就业援助工作的若干意见》(沪人社规〔2022〕8号)和《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闵人社规发〔2024〕2号)规定,小微企业可按社保缴费下限企业承担部分50%和最低工资标准的50%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我区在市级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补贴标准,社会保险补贴再叠加50%,就业基地企业吸纳市级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再叠加10%,补贴期限由3年延长到5年。
二是鼓励用人单位新招用高校毕业生,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毕业生相关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22号)规定,小微企业可按社保缴费下限企业承担部分50%享受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三)支持小微企业扩岗促就业
为支持企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2022年人社部门出台了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补贴政策,根据《关于实施本市重点群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通知》(沪人社规〔2024〕7号)和《关于落实2024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24〕18)规定,小微企业可享受2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1500元/人一次性扩岗补贴。
二、精准施策让企业得实惠
在推动就业政策精准落地落实的过程中,我们大力推行“免申即享”“好办快办”服务模式,进一步简化流程、提升效率,让政策红利更快更好地惠及企业。2024年,本区共发放以上惠企政策补贴资金8847.35万元,其中,发放初创期企业社会保险补贴1623.32万,惠及企业548家;发放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费和岗位补贴998.72万元,惠及企业67家;发放用人单位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费补贴3344.76万元,惠及企业241家;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185万元,惠及企业6648家,发放一次性扩岗补贴695.55万元,惠及企业1290家,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用工成本,有力支持了本区企业发展。
三、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服务
参考胡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区人社局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以助力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深入园区、企业开展上门政策宣讲,依托“易就业”“乐业闵行”公众号等平台进行线上政策推介,提高小微企业政策知晓度,切实推进政策落地落实,扩大政策受惠面。二是加强小微企业用工服务。不定期收集小微企业的招工需求,通过上海公共就业招聘网、易就业平台等线上渠道进行岗位推介,邀请小微企业参加我局组织的招聘会,尽力帮助小微企业招聘到合适的人才。三是完善惠企政策。学习借鉴外区、外省市的有效做法,进一步完善本区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同时积极向市人社局反映胡代表的建议,力争市局在后续制定完善政策时予以考虑,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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