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604207号代表建议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保留保护村如何开展美丽乡村工作的意见建议
编号:0604207代表姓名:康正石
代表建议
背景:
问题及分析:
意见和建议:
闵行区有9个保留保护村,其中有7个在浦江的农田保护区范围内。经过前期调研了解到, 保留保护村,意味着相当长时间内土地上基本不能开发利用,征地转性对于当地百姓来说基本是关上门或遥遥无期的事情。这不仅是为闵行区的建设作出贡献,更确切的说是作出了牺牲。因此,建议有三点:一是规划先行,提高标准。在“美丽乡村”建设当中,保留保护村和其他村的建设,应该有所区分。保留保护村的建设标准应该有所提高,立意应该更高。二是聚焦政策,分步实施。区农委要求保留保护村要起到“美丽乡村”示范村的作用,要做到规划先行,再聚焦政策,分步实施,真正起到示范作用,比一般普通的标准一定要高,不然起不到示范作用。因此,建议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一定要先抓紧规划落地,规划先行。规划时就应该提高设计和规划标准,对于保留保护区的民房翻修和建设问题,道路的审批要因地制宜,适当放宽相关要求。三是后续管理,常抓不懈。对后续保留保护村的长效管理费用要加大倾斜力度,做好该区域的后续长效管理工作。
会办意见
区规划资源局 :
根据《闵行区村庄布点规划》,全区共有9个保护保留村,保护村为马桥镇彭渡村和浦江镇正义村、革新村,保留村为马桥镇民主村和浦江镇永丰村、光继村、汇中村、汇南村、汇东村。
按照《上海市村庄规划编制与管理导则》,保护保留村庄作为闵行农村地区主要的居住空间,要规划先行,科学编制保护村、保留村村庄规划,以转变村庄经济发展方式、提升村民居住生活水平、改善村庄生产生态环境为目标,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构建互动融合的城乡发展格局。要提高标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考虑村民需要、方便村民生活;以人为本、因地制宜,提出邻镇型和独立型村庄差异化发展模式;保护生态、延续文脉,保护村庄历史文化及自然肌理,形成有地方特色的美丽乡村。
目前,马桥镇民主村和浦江镇革新村、永丰村、正义村4个村庄规划已经在《上海市村庄规划编制与管理导则》的指导下编制完成并取得批复。其余5个村的村庄规划正在编制过程中,我局将积极与相关镇做好对接,充分表达好、采纳好代表意见,争取2018年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会办意见
区财政局 :
根据中共闵行区委办公室、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闵行区美丽乡村建设指导意见》(闵委办发〔2017〕1号)文件精神,按照闵行区建设现代化主城区的定位,对照主城区建设标准,结合“五违四必”后续生态建设工作及闵行区水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补齐短板,加强农村社会治理,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使我区村庄总体上实现路要平、房要洁、水要清、树要盛、垃圾要分类、宅前屋后要干净、村民自治要管用的建设目标。
关于代表提出的提高保留保护村美丽乡村建设标准。根据《闵行区村庄布点规划》,全区共有82个村,其中,有9个保留保护村,浦江镇7个、马桥镇2个。在“保基本、全覆盖”的原则下,闵行区根据村庄现状及未来规划定位,区分整洁型、宜居型、生态型三种建设标准。为进一步加大对保留保护村的支持保护力度,对9个保留保护村将以最高的生态型标准予以建设,建设后做到村庄生态环境优美,基础设施配套完善。
关于代表提出的保留保护村美丽乡村建设的后续管理。为鼓励和引导镇、村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的后续管理,改变原《关于加强本区农村村庄改造长效管理的工作意见》(闵府办发〔2014〕9号)文件中平均500元/户/年的无差别区级奖补标准政策,进一步向保留保护村和集建区外村庄倾斜,区级长效管理资金建立差异化的奖补政策,其中集建区外和保留保护村按平均600元/户/年,集建区内按平均400元/户/年的标准予以补贴。
感谢康正石代表对保留保护村美丽乡村建设及后续管理工作的关心,我们将与区农委积极沟通,结合区财力情况,持续加大对保留保护村美丽乡村建设及后续管理的投入。
会办意见
马桥镇 :
区农委:
康正石代表提出的“关于保留保护村如何开展美丽乡村工作的意见建议”的书面意见收悉,现将会办意见告知如下:
马桥镇彭渡村(非集建区)、民主村作为保留保护村庄,主要从2个方面做好美丽乡村建设。
一是规划先行,稳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彭渡村、民主村美丽乡村建设定位为生态型,按要求都开展了村庄规划编制。
民主村村庄规划已于2016年12月获批(闵府﹝2016﹞141号)。2016年2月,民主村获评2015年度上海市美丽乡村示范村;2017年,民主村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完成健身步道、农业景观示范点、亲水平台、村展览馆等公共设施建设,村委周边“睦邻中心”建设初具雏形;2018年,民主村将继续开展美丽乡村延伸项目建设,重点加强村域道路修建、宅前屋后整治、村民室外活动广场等建设,进一步提升村庄环境质量和村民生活品质。
彭渡村村庄规划(初稿)已于2017年8月编制,并上报区规土局,目前处于审批阶段。2017年,彭渡村主要完成“五违四必”整治任务。2018年,彭渡村将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分集建区和非集建区两块区域,按不同标准进行。非集建区部分(保护区域)项目包括宅前屋后改造,道路拓宽修建、停车位修建、雨污水修建完善、垃圾箱房改建、健身点修建等方面,旨在进一步提升村庄环境质量和公共设施服务水平。
二是扎实推进民房出租管理,完善各项长效管理制度。
2017年以来,我镇以民主村为试点,在全镇5个村(含彭渡村)积极开展民房出租管理工作,出台《民房租赁管理的实施意见》、《民房租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村开展“五个一”措施:即一张负面清单、一份民房租赁管理公约、一份农村居住房屋书面租赁合同、一个民房租赁管理信息系统、一个民房租赁规范管理标准。目前民主村已完成前期整改,转入常态化考核管理阶段;彭渡村60%户已经完成前期整改。同时,各村进一步完善村民公约和美丽乡村长效管理各项制度,为下一步长效管理打下基础。
几点建议:
1、加大对保留保护村庄的政策倾斜力度。
作为保留保护村,未来十几甚至几十年长期保留,为满足村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建议在房屋翻建、道路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给予特殊的政策支持,打造宜居的村庄环境,提升村民幸福感和满意度。
2、提高对保留保护村庄财政资金奖补标准。
由于彭渡村、民主村地处黄浦江水资源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产业发展受限,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建议在美丽乡村建设奖补标准、长效管理奖补标准等方面,对于保留保护村给予一定的倾斜。
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 3 月 13 日
会办单位通讯地址:北松公路2188号 邮政编码:201111
联系人姓名:宋宪军 电话: 18116026366
会办意见
浦江镇 :
一、关于规划先行。在美丽乡村项目方案设计之前,我镇组织数家设计单位对汇中村2、8组进行美丽乡村方案设计,经过评审筛选出华东设计院、秋元华林两家优秀的设计团队负责我镇六个保留保护村的方案编制工作。方案设计中设计单位多次实地踏查、听取民意,与村委负责人充分沟通,方案通过村民代表大会一致表决同意,最终与规建办关于保留保护村的村庄规划方案对接,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做到规划先行、谋定后动。
二、关于在建设中,保留保护村和其他村的建设应该有所区分。美丽乡村建设分为整洁型、宜居型和生态型三个标准,不同的类型建设标准也不同。保留保护村列为生态型,为最高标准。
三、关于聚焦政策,分布实施。浦江镇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有5个试点村、4个先行村,其中先行村中包括一个保留保护村(革新村)。方案设计时,设计单位与规建办等相关部门做好对接工作,做到了规划落地,规划先行。先行先试村的美丽乡村建设对后续建设的村起到了一个示范的作用。
四、关于保留保护区的民房翻修建设、道路审批要因地制宜问题,不属于由我单位具体解释的问题。
五、关于后续管理、常抓不懈。浦江镇将根据区农委关于美丽乡村长效管理的办法,因地制宜制定一套符合我镇的长效管理办法及考核标准,后续将根据相关办法推进长效管理工作。
2018年,浦江镇 美丽乡村建设有15个行政村,其中有6个为保留保护村,目前前期的规划与设计正在进行。
感谢您对浦江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关注与支持浦江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答复内容
答复结果:已经解决
康正石代表 :
一、针对代表提出的“保留保护村要与其他村有区分,要提高标准”的建议,区美村办严格按照了《闵行区美丽乡村建设指导意见》(闵委办发〔2017〕1号)文件精神,在“保基本、全覆盖”的原则下进行分类建设,为进一步加大对9个保留保护村(马桥镇彭渡村、民主村,浦江镇正义村、革新村、永丰村、光继村、汇中村、汇南村、汇东村)的支持保护力度,从方案设计和项目建设等均以最高的生态型标准进行建设,建设资金投入量也更大,体现了分类建设的区分度。
二、针对代表提出的“聚焦政策、分步实施,规划先行,做好示范”的建议,2017年启动建设的村庄尤其作为2017年区政府实事项目的15个美丽乡村试点村(包括保留保护村中的革新村),在方案设计中,设计单位多次实地踏查、与村委沟通、听取民意,方案通过村民代表大会一致表决同意,多次与规建部门关于村庄规划方案进行对接,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体现了规划先行、谋定后动、尊重民意,建设中把握好质量、安全与进度的关系,尊重建设规律,顺利完成了建设任务,对后续美丽乡村建设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按照《上海市村庄规划编制与管理导则》对保护保留村庄作为农村地区主要居住空间的定位,要规划先行、科学编制村庄规划,以转变村庄经济发展方式、提升村民居住生活水平、改善村庄生产生态环境为目标,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构建互动融合的城乡发展格局。目前,区规土局通过与马桥镇、浦江镇的充分沟通对接,民主村、革新村、永丰村、正义村4个村庄规划已经编制完成并获得了批复。其余5个村的村庄规划正在编制过程中,区规土局也将抓紧与相关镇做好对接,充分表达好、采纳好代表意见,争取2018年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三、针对代表提出的“后续管理、常抓不懈,加大管理费用的倾斜力度”的建议,闵行区为鼓励和引导镇、村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的后续管理,改变原《关于加强本区农村村庄改造长效管理的工作意见》(闵府办发〔2014〕9号)文件中平均500元/户/年的无差别区级奖补标准政策,进一步向保留保护村和集建区外村庄倾斜,区级长效管理资金建立差异化的奖补政策,其中集建区外和保留保护村按平均600元/户/年,集建区内按平均400元/户/年的标准予以补贴。另外,后续区农委还将积极与区财政局沟通,结合区财力情况,持续加大对保留保护村美丽乡村建设及后续管理的投入,并通过加大本地农民的生态补偿和转移支付力度,体现政策倾斜。
感谢你对闵行区保留保护村美丽乡村建设及后续长效管理工作的关心,还望进一步关注我区美丽乡村建设,继续为我们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