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0604260号代表建议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如何降低噪声对居民生活影响的建议
编号:0604260代表姓名:陈国武
代表建议
背景:
问题及分析:
意见和建议:
沁春园一村居委所属沁春路168弄居民小区与公交二汽公司仅一墙之隔,紧邻居民小区的是公交二汽维修场所。该场所离居民小区住宅楼20米左右。每天公交车停止运营,于晚上10点~第二天早上5点进入维修场所进行必要的保养、维修、检测,以保证第二天的正常运营。每天车辆检测、维修、保养所带来的汽车发动机启动声、刺鼻的气味以及工具敲打声等其他噪声穿透居民家中玻璃,使居民无法入睡,孩子无法安心读书写作业。特别是近半年来噪声越发严重,时间不断延长,天气渐热,噪声、气味使居民无法开窗,更无法休息,已经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2018年镇环保聘请第三方检测,发现只要公交车一开动噪声就会在一分钟内均值达56左右,最保值可达69-70。
该小区这个问题在前几年为噪声一事有很大呼声,有关部门也到实地检测,噪声超标,在相关部门协调后,仅一个月左右降低了噪声,之后又恢复原样。
为了确保居民的正常生活,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五、第六款、第四十一条第一、第三款的规定,建议:1.将现有的车辆维修场所搬离紧邻居民住宅楼处,按测算分贝和环境污染指数,搬至符合离居民住宅楼的规定范围。2.在车辆维修场所无法搬离的情况下,限期对现有的维修场所进行降噪除味改造,达到符合环保标准的情况下才能使用维修场所,否则禁止在该场所进行维修作业。3.建议环保部门、建交委等相关部门联手制定方案,共同为居民提供更有效的解决方案。确保居民生活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