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道路是位于市政道路红线范围之外,街区内部不同小区之间的街坊公共通道,其的土地使用权属由街区内部各小区分别拥有。由于该类通道多位于小区围墙之外,导致该类街坊道路在养护、管理等各方面权责界限模糊,形成管理错位或空白。有些街坊道路连接公共服务机构、政府机关,具有承担公共交通的属性,甚至有些街坊道路已经成为交通路网的一部分。经过调研我们发现,我区由于街坊道路的历史遗留问题比较多,对于街坊道路的管理也是群众诉求的热点和难点,普遍反映的问题包括街坊道路环境窄、脏、乱、差;设施设备,包括照明缺损;交通管理混乱,存在不安全隐患,乱停车等问题。如何对于街坊道路进行统筹治理和精细化管理,已经成为我区工作中的“短板”和“痛点”。
街坊道路的管理主体的问题
对于街坊道路管理的法律依据是《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也就是所有者自我管理。而街坊道路的权属往往由该街区不同小区和单位共同所有,从法律上来说,该等街区不同小区和单位才是真正的共同管理主体。然而,由于各方权责界限模糊,甚至“三不管”的情况屡屡发生,群众也往往归责于政府管理不当,导致街、镇往往只能以“托底”的方式代为行使管理主体的职责,被动应对。
街坊道路设施设备养护问题
因街坊道路没有理顺管理主体的问题,且街坊道路设施、设备并未纳入市政管理范围,例如街坊道路公共路灯如何建设、管理和维修以及绿化保洁等一直存在由谁养护、如何养护、养护标准、费用如何分摊等难题。
三、街坊道路乱停车和交通、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由于街坊道路路宽一般较窄,随着居民车辆的不断增长,街坊道路内的交通安全、车辆乱停放一直是居民诉求的热点和难点,而相关部门也因缺乏相应依据,不能对车辆停放进行有效管理和处罚。并且有些街坊道路是街区内小区的唯一通道,若其被堵则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现有的政策和法律环境,加强对街坊道路统筹治理,建议:
一、完善对街坊道路的管理主体指导工作,发挥其积极作用
街坊道路不属于市政道路,其的土地使用权由街区内部各小区分别拥有。目前,对于街坊道路管理的法律依据是《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因此,建议相关主管行政主管部门,以“创新社区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思路,用“法治、自治、共治”的方法指导和规范小区业委会(居委会)和相关单位等街坊道路的管理主体的角色,发挥其积极作用,我们建议可以考虑建立以下管理模式:模式一,街坊道路由涉及业委会(或单位)统一委托政府管理模式,由街镇直接管理;模式二,由涉及业委会达成统一意见,选聘物业进行管理,政府进行管理指导或给与适当托底补贴;模式三,由涉及业委会(或单位)按照道路相关性原则建立管理委员会,通过自治的方式自己管理,共同决定道路管理所涉及的责任及收益。
二、加强各部门统筹衔接,完善街、镇对于街坊道路委托管理或自治管理规范化操作流程
对于有些街坊道路已具有公共交通的属性,甚至有些街坊道路已经成为交通路网的,应当加强管理,必要时以地方政府委托管理的方式直接管理,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此,各部门需要做好统筹工作,明确自治管理或委托管理的方式、文件和相关要求、标准等操作流程,便于街、镇能够根据街坊道路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规范化地受托管理或指导管理主体自治管理街坊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