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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705089号代表建议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加快推进民办幼儿园落实开办普惠性托班的建议
编号:0705089代表姓名:魏晓峰
代表建议
背景: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托育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府规【20238号,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的,要高质量建设托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幼有善育”的目标,意见明确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普惠多元、方便可及”的基本原则。在任务举措中,也明确了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作为推进幼托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问题及分析:

过去,仅有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随着近年来入园生源的减少,公办幼儿园也逐步开设了托班。目前,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生中,学区范围内的小班到大班三个年级学生可享受普惠性幼儿园就读政策,即按照公办学费标准享受民办服务,民办幼儿园可享受普惠性财政补贴。但这一惠民政策目前尚未扩大到托班,即便是学区划分对口的幼儿也无法享受公办收费标准,加之民办托班对幼儿收费普遍较高,家长呼吁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享受与公办幼儿园一样的收费标准这一呼声日益高企。

意见和建议:

意见中明确指出,区政府是落实托育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也明确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建议完善区级联席会议制度,结合保障力度、扶持政策等方面,加快出台完善相关扶持机制,打通政策壁垒和堵点,以切实的举措推动民办幼儿园早日开设普惠性托班,实现收费均等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全面提升城市软实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

答复内容
答复结果:已经解决
魏晓峰代表 :

目前,我区共有民办幼儿园92所,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76所,普惠性民办园中开设托班的有47所,有10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托、小、中、大年龄段保育教育费均不超过3000元。另外37所小中大年龄段保育教育费不超过3000元,托班的保育教育费在3200元—8800元不等。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托育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府规〔20238号)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的要求,闵行区教育局在推进民办幼儿园落实普惠性托班的工作中采取了以下措施:

1、做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工作

根据《上海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教委托幼〔201912号)、《闵行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闵教委〔202126号)文件要求,对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进行普惠性认定工作;非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根据自愿原则认定。    

2、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

1)“小区生”财政补贴:

我区对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执行“小区生”政策,并执行“小区生”收费标准,即民办二级幼儿园每生每月330元,民办一级幼儿园每生每月600元。教育局根据园内“小区生”占比,给予“小区生”每生每年4000元—11000元生均经费补贴。随着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的调整,“小区生”的政府补贴也会增加。

2)普惠性民办园舍维修专项补贴

20201月起由于政策的调整,新签订的《园舍租赁协议书》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年缴纳租金,每年安排专项补贴预算,专款专用于此类园舍的维护和修缮。

3、根据政策规定,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

1)做好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托班普惠性收费的备案,鼓励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托幼一体普惠性收费管理。

2)区教育局与区财政局沟通,申请对小区配套规划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托班幼儿(简称“小区生”)实施财政补贴,经区财政同意后,托班“小区生”可参照相同等级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收取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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