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高度重视,特别要求上海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要求,上海于今年1月制定出台并全面实施优化营商环境6.0版方案。为进一步推动6.0版方案在我区贯彻落实,闵行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指示,聚焦企业关切,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努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
1.工业项目拿地还未全流程优化。
2.产业项目政府前置要求较高。一是前置税收要求较高。二是规划审批要求较高。
3.对企业日常监管仍有改进空间。一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不够健全。二是对企业的包容审慎还不够到位。三是第三方监管水平参差不齐。四是对于企业保护不够。
4.政策制定和执行不尽科学合理。一是政策制定方面。二是政策申报方面。
5.企业服务有待进一步优化。一是涉企调研需科学安排。 二是服务内容有待丰富。三是行政审批帮办服务水平有待 进一步提高。四是涉税办事流程有待完善。
1.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动性。
2.转变监管理念,进一步优化法治化的监管环境。一是要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 ”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着力打通各部门监管系统与“互联网+监管”系统的链接,实现各部门监管数据在“互联网+监管”系统上的“应归尽归 ”。二是加强对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综合运用。三是深化包容审慎监管。 四是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3.注重改革创新,进一步强化政策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支撑保障。一是提高产业政策的集成性、精准性、时效性,涉企政策制定要广泛听取企业意见。二是研究完善产业项目落地前置政策要求。三是优化相关审批流程。
4.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企业获得感。一是加强服务能力建设。二是完善诉求回应机制。三是丰富服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