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政府遵循中央政策,实现教育的优质平衡发展,对农村地区的从事基础教育的教师不断加大资助力度,增加对农村地区学校投入,不仅仅改善农村地区学校的外部环境,硬件设施,农村教师的获得感和荣誉感也得以提升。
教育部2016年6月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教师队伍建设进展成效。据了解,2013年至今,中央财政核拨综合奖补资金112亿元,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补助覆盖22个省份的所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覆盖率达100%,惠及130多万人,最高人均月补助标准达到2000元。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显著增强,并助推标准较高地区出现了城镇教师争相到乡村学校任教的可喜局面,有力促进了城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另外,还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2016年4月,教育部、人社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为纳入颁发范围的400万名在岗和离退休教师颁发“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以后将每隔两三年对新增从教达到30年的乡村教师颁发一次。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上海市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计划》提出的目标是:到2017年,力争使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较好保障,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各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自2013年实施以来,各地结合实际稳步推进,不断改善乡村教师待遇。浦江镇所有的中小学、幼儿园都从2013年开始实施农村教师补助,在编教职员工每人每月300元。
但同样承担基础教育的浦江高中,教师的学历高,教育的要求难,教育的基础环境一直最艰苦(受政府领导的关注与支持,刚刚搬迁新校舍)一直没有300元的农村教师津贴。
我校教师也获得了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颁发的乡村学校从教30年荣誉证书。(见附件)
我校教师在职称评审、新教师入户等政策上,都享受农村教师的待遇,但是,在农村教师津贴发放上,一直没有得以兑现。
为实现对农村地区教师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建议就浦江镇范围内,全面实施农村教师补助制度,使浦江高中的全体教师也有农村教师的成就感和荣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