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议提案 > 代表建议 
关于0604180号代表建议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全面落实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建议
编号:0604180代表姓名:顾军
代表建议
背景:
问题及分析:
意见和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政府遵循中央政策,实现教育的优质平衡发展,对农村地区的从事基础教育的教师不断加大资助力度,增加对农村地区学校投入,不仅仅改善农村地区学校的外部环境,硬件设施,农村教师的获得感和荣誉感也得以提升。
教育部2016年6月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教师队伍建设进展成效。据了解,2013年至今,中央财政核拨综合奖补资金112亿元,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补助覆盖22个省份的所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覆盖率达100%,惠及130多万人,最高人均月补助标准达到2000元。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显著增强,并助推标准较高地区出现了城镇教师争相到乡村学校任教的可喜局面,有力促进了城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另外,还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2016年4月,教育部、人社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为纳入颁发范围的400万名在岗和离退休教师颁发“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以后将每隔两三年对新增从教达到30年的乡村教师颁发一次。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上海市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计划》提出的目标是:到2017年,力争使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较好保障,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各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自2013年实施以来,各地结合实际稳步推进,不断改善乡村教师待遇。浦江镇所有的中小学、幼儿园都从2013年开始实施农村教师补助,在编教职员工每人每月300元。
但同样承担基础教育的浦江高中,教师的学历高,教育的要求难,教育的基础环境一直最艰苦(受政府领导的关注与支持,刚刚搬迁新校舍)一直没有300元的农村教师津贴。
我校教师也获得了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颁发的乡村学校从教30年荣誉证书。(见附件)
我校教师在职称评审、新教师入户等政策上,都享受农村教师的待遇,但是,在农村教师津贴发放上,一直没有得以兑现。
为实现对农村地区教师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建议就浦江镇范围内,全面实施农村教师补助制度,使浦江高中的全体教师也有农村教师的成就感和荣誉感。

答复内容
答复结果:已经解决
顾军代表 :
您在书面意见中提到“浦江镇所有的中小学、幼儿园都从2013年开始实施农村教师补助,在编教职员工每人每月300元,但同样承担基础教育的浦江高中,一直没有300元的农村教师津贴,建议就浦江镇范围内,全面实施农村教师补助制度。” 首先介绍一下我区出台对农村教师津贴的背景。2010年,根据沪人社资发(2009)35号《关于印发上海市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宣传提纲的通知》中“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及考核优秀的学校给予倾斜,其额度在市属、区县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总量内统筹安排”的精神,在义务教育实施绩效工资时设立了义务教育的农村偏远地区教师津贴项目,对象为义务教育学段农村偏远学校聘任在教学岗位上的专任教师。这个政策的实行,对稳定义务教育阶段农村教师队伍,起到了积极作用。在2012年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时,闵行区在市绩效工资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各学段的绩效工资水平,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等各学段建立合理梯度。后考虑到幼儿园教师整体收入偏低,且近年来幼教师资缺口较大,故经区相关部门同意,幼儿园增设了农村偏远地区教师津贴项目。 目前,本市开始对事业单位实行按行业分类增资,考虑到高考改革使高中学段的压力进一步增大,为了稳定高中农村教师队伍,我局在就高中学段是否增设农村偏远地区教师津贴项目与区各部门积极沟通中。 以上情况,特此说明。希望您今后能就教育改革发展问题,不断同我们进行沟通联系。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18年3月30日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