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604194号代表建议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江川路街道部分区国资委下拨资产给予立项合理使用的建议
编号:0604194代表姓名:杨翠霞
代表建议
背景:
问题及分析:
意见和建议:
江川路街道有很多区国资委下拨资产,由于历史原因,部分资产没有产证(比如江川路街道华坪敬老院、碧江敬老院、红旗敬老院、新闵居委会等),导致街道在装修使用过程中无法立项,也不能安排财政资金进行装修,致使有些物业处于关闭,无法使用的状况。
为了避免资源浪费,同时加强地区相关服务功能的提升。建议政府部门对确实用于公益或公共服务的物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立项。
会办意见
区国资委 :
对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604194号代表书面意见的会办意见
闵行区发改委:
“杨翠霞”代表提出的“关于江川路街道部分区国资委下拨资产给予立项合理使用的建议”的书面意见收悉,现将会办意见告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代表所提出的相关资产是我委根据资产属地化原则及实际情况,划拨给江川路街道做公益或公共服务项目使用的资产,我委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对此类资产做好协调监管工作。
二、会办意见
我委建议针对此类资产的产证办理,或为了使用进行装修改造等立项工作,请对应的相关部门给予政策上必要的倾斜,以便于街道在使用过程中对其进行装修或改造,增加资产的使用效率。
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1月26日
会办单位通讯地址: 水清路399号 邮政编码:201199
联系人姓名:何金龙 电话:64134023
会办意见
区规划资源局 :
意见中涉及的华坪敬老院、碧江敬老院、红旗敬老院、新闵居委会均位于江川街道01、02单元控规内(沪府规[2013]129号),除红旗敬老院用地规划性质为规划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预留用地Rc外,其余均为保留用地。
建议由江川路街道对需立项整修项目进一步进行梳理,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处理,逐步补办相关手续后办理不动产登记。
会办意见
江川街道 :
2009年,区国资委由于职能转变,下放了一部分闲置资产给予街道使用或代为管理。2017年,区国资委为了支持街道公益事业的发展,再次下拨了一部分资产给予街道使用。同时,一些驻区单位、企业也提供了部分物业给街道使用。随着街道职能向社会管理、社会服务、保障民生的转变,街道需要大量的场所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如建设邻里中心、15分钟服务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等。
一、存在问题
目前,街道计划将这部分资产进行重新装修后用于公益事业,但在向区发改委申请立项时,由于这些资产没有产权证和相关的移交手续,无法办理立项手续,致使这些房屋长期闲置,无法利用。
二、建议
前期,街道对这些区国资委下拨资产及驻区单位提供的物业进行了梳理,将没有产证及未办理移交手续的资产列出了清单(详见附件)。街道建议:在报区发改委立项批复时,由街道承诺,一是项目必须用于公益服务事业;二是街道请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这些房屋进行安全性检测,同时,承诺确保房屋装修、翻建过程的使用安全。经区发改委审批同意后,再按一般建设项目流程报区建管委办理前期审批手续,从而确保这些资产能合理的用于街道公益服务事业。
会办意见
区房管局 :
经初步筛查,提案中反映的华坪敬老院、碧江敬老院、红旗敬老院、新闵居委会目前均未办理过相应的产权登记手续。为针对做进一步核查,2018年3月14日我局作为会办单位之一与主办单位及其他相关会办单位在江川路街道社区党建服务中心与杨代表和江川街道负责人进行了面商交流,我们建议由江川街道对需立项、办证的项目进行梳理,分类处理。对于有办证之需的项目,我们将在后续的工作中与杨代表及江川街道保持沟通,按规定协助做好办证手续。
上海市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3月20日
会办意见
区民政局 :
杨翠霞代表提到由于历史原因,江川路街道部分存量社区服务设施(包括养老机构、居委会办公场所)没有产权证书,无法办理相关改造项目的立项手续。对于此类建设较早、规模较小、没有产证的养老机构,区民政部门从安全角度考虑,已协调江川路街道通过关停并转等方式予以解决。目前,街道已将华坪敬老院、碧江敬老院、红旗敬老院全部关停,并将原有住养老人转至街道新建的保基本养老机构江川敬老院入住,确保养老机构住养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据悉,江川路街道将结合社区居民意见,通过(装修)建设邻里中心、长者照护之家等方式,将这些养老机构腾空后的社区服务设施的公益作用充分利用和发挥好。
答复内容
答复结果:已经解决
杨翠霞代表 :
一、基本情况
(一)您的意见及诉求
由区国资委、驻区单位、企业提供给江川路街道使用及管理的无证资产共计11处(9处为自有资产,2处为租赁资产),主要包括新闵邻里中心、碧江敬老院、华坪敬老院、红旗敬老院等。您的诉求及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对上诉无证资产予以立项,以助江川路街道能将其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二)前期开展沟通协调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相关诉求,我委于3月14日会同区国资委、区房管局、区规土局、区民政局、江川路街道等相关会办单位,在江川路街道社区党建服务中心与您进行了面商交流,深入了解了您的意见和想法。之后,各相关会办单位根据面商情况,出谋划策,依据各自职责提出建议。
二、后续建议及路径
(一)关于房屋安全检测
考虑到您所提的无证房屋均为老旧建筑,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建议由江川路街道对所涉及房屋进行房屋安全检测,确保房屋装修、翻建过程的使用安全,并作为项目维修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参考依据之一。
(二)关于自有资产项目
1、项目立项。从提升江川路街道基础治理水平角度考虑,增加街道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是有必要的。按照维护类项目审批要求,立项主体需具有建筑物产权证明。从支持项目立项、加快审批服务的角度,我委建议由江川路街道对资产产证属性、用地属性、今后用途打算、投资估算等一揽子事项梳理明确,并按程序报区政府决策后出具书面会议纪要或抄告单,作为项目立项依据。我委将采取绿色通道,根据区政府有关指示,加快项目审批。
2、关于资产办证。建议由江川路街道对无证资产进行项目梳理及资料收集,并根据相关补办产证要求,按正常途径补办产证,区房管局将在后续的工作中与您及江川路街道保持沟通,按规定协助做好办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