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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604153号代表建议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新虹街道光华村撤村的书面意见
编号:0604153代表姓名:陈锋
代表建议
背景:
问题及分析:
意见和建议:

 一、背景
新虹街道目前尚有光华、范巷、红星、新家弄、陶家角和建设6个建制村,其中建设村土地全部征用完毕,正在启动撤村程序,其余5个建制村还未达到撤制条件,5个村共涉及集体土地面积约1279亩,其中已纳入土地收储计划和项目实施的面积有724亩,已有处置意见面积有248亩(虹桥商务区2017-09会议纪要),除此之外还剩余集体土地面积约307亩未有实施计划,主要分布在范巷村和光华村。
二、光华村基本情况
新虹街道光华村现有集体土地158亩,分布在沪杭铁路两侧,铁路东侧处于虹桥商务区主功能区范围内,属集建区内土地,占地面积109亩,有控规覆盖,规划性质为防护绿地;铁路西侧土地位于虹桥商务区拓展区,属集建区外土地,占地面积49亩。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村级组织出现收不抵支情况
受商务区规划控制,光华村土地发展利用空间极小,导致村级经营性收入极少。然而,由于村建制尚存,干部报酬、管理费用、村民福利及必要的设施维护和建设费等支出必然存在,村级收入已无法承担。入不敷出的状况对村务管理、村容村貌以及百姓生活造成极大影响。
2、受土地限制无法完成撤队撤村工作
受现有规划及集建区外土地政策等的限制,光华村目前未有明确的土地储备和项目征地计划,也无其他现成改造途径,直接导致无法开展撤村撤队等工作。
四、建议
根据光华村实际情况,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避免村集体资产长期流失,加快推进剩余集体土地改造,落实农民社会保障和农转非工作,最终实现全面撤村撤队,建议如下:
1、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光华村沪杭铁路东侧集体土地(109亩),因规划性质为防护绿地,建议加快实施绿化项目,争取列入2018年实施计划。
2、实施绿化项目带征
光华村沪杭铁路西侧集体土地,为集建区外土地,属郊野单元规划范围。根据上海市闵行区郊野单元规划(2015-2020),该部分土地位于华漕单元,属生态二级保护区,是建设近郊环城林带与生态间隔带的重要空间。建议由区绿容局牵头通过绿化项目实施推动土地带征,形成生态廊道。

会办意见
区征收中心 :
对区第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0604153号代表书面意见的会办意见   办理结果:计划解决 区绿容局: 关于陈锋代表提出的“关于新虹街道光华村撤村的书面意见”收悉,现将会办意见告知如下: 经查,根据区民政局牵头的撤村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前期调查数据,光华村剩余耕地约为68亩,其中集建区内约49亩、集建区外约19亩(含永久基本农田约18亩),且集建区外的耕地无控规覆盖。根据新虹街道及相关部门意见,目前由区民政局牵头拟定的闵行区撤村工作三年行动中未列入光华村。 为支持推进光华村撤村工作,如光华村范围内涉及规划道路、绿化项目实施征地,我中心将积极配合新虹街道及建设单位,加快办理相关征地补偿手续。 闵行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 2018年3月12日 会办单位通讯地址:庙泾路88号 邮政编码:201199 联系人姓名:陈睿睿 电话:62965785
会办意见
新虹街道 :
1、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光华村沪杭铁路东侧集体土地(109亩),因规划性质为防护绿地,建议加快实施绿化项目,争取列入2018年实施计划。 2、实施绿化项目带征 光华村沪杭铁路西侧集体土地,为集建区外土地,属郊野单元规划范围。根据上海市闵行区郊野单元规划(2015-2020),该部分土地位于华漕单元,属生态二级保护区,是建设近郊环城林带与生态间隔带的重要空间。建议由区绿容局牵头通过绿化项目实施推动土地带征,形成生态廊道。
会办意见
区民政局 :
1、给出会办意见。在2018年2月6日,你局牵头召开的“关于新虹街道范巷村(光华村)撤村”事宜沟通会上,我局结合闵行区六届人大0601153号书面意见内容,讲明了光华村因绿化项目土地未征用而不符合撤村条件的现实情况,并于会后将“关于暂不启动光华和范巷两村撤村的情况说明”书面材料交至你局。 2、后续保持跟进。后期,我局将时刻跟进光华村土地征用的进展,待你局绿化项目征地后,指导街镇开展撤村具体工作。
答复内容
答复结果:留作参考
陈锋代表 :
前期,根据区政府关于撤村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区规土局自2015年底起配合区民政局等有关单位启动了加快推进本区村委会建制撤销研究和前期工作,已锁定了浦江镇、华漕镇、新虹街道等十个街镇41个村作为加快撤村的工作对象。2017年11月,区规土局向有关街镇发送《关于闵行区拟撤村土地情况梳理的通知》,后续新虹街道反馈建设村、红星村、范巷村、光华村、新家弄村、陶家角村的梳理表,其中涉及光华村。按规土局梳理,光华村剩余未征用耕地分布于集建区内外,合计约146亩,集建区外的耕地无控规覆盖,且涉及永久基本农田24亩(约1.6公顷),根据永久基本农田管控办法,无法通过项目征转该部分耕地。 按照区民政局行业上撤销村委会建制应达到“农民全部农转非、人均耕地少于0.2亩、村民小组全部撤销”的3个基本条件要求。通过排摸,光华村有农户人数为20人,人均耕地大于0.2亩,目前不符合撤村条件。区民政局在2017年底,拟定了《闵行区关于推进撤村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其中,新虹街道的建设村、红星村、新家弄村、陶家角村等四个村被列入撤村计划中,范巷村、光华村因土地性质等问题暂未纳入计划内,作为撤村待定对象。 经进一步梳理,你新虹街道统计光华村集建区外集体土地约49亩(含永久基本农田),这部分土地无法通过项目征转实施。除永久基本农田无法征转外,一方面,集建区外土地管理是属于非建设用地,是生态用地;另一方面,全区建设用地突破“天花板”,已无建设用地指标去征转集建区外的生态用地。所以目前无法通过相邻集建区内的绿地项目带征集建区外的生态用地。 下一步,我局推进虹桥商务区对集建区内的绿化项目建设实施。集建区外的集体土地,在尚无政策突破路径的情况下,相关部门积极向上建议,研究优化撤村条件,研究采用土地流转形式,适当解决撤村涉及的人均耕地数。推进研究撤村政策。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8年3月22日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疏影路700号 政编码:201101 联系人姓名: 吴培红 电话:5176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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