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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605003号代表建议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相对不起诉应当制定规范性操作文件的意见
编号:0605003代表姓名:薛美芳
代表建议
背景:
问题及分析:
意见和建议:

 

         2018年应闵行检察院的邀请,我作为人大代表几次至检察院参与了对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相对不起诉的听证会。首先,听证会过程中,检察员与书记员互换角色,书记员端坐于检察员的位置,由检察员进行听证会的打字记录,也显得听证会整个流程不够规范。其次,人大代表列席参加听证会,处于何种角色,是监督呢还是相当于陪审员,定位也不清晰。再次,对于何种犯罪或哪类犯罪嫌疑人可以适用相对不起诉,人大代表对此也不甚了解。

    相对不起诉,作为如此重大的措施,如何公正公平的适用于适格的犯罪嫌疑人,听证会流程的规范,以及人大代表在听证会中的定位,对上述内容我建议检察院应制定书面规范性文件,规范何种犯罪嫌疑人可适用该项措施,规范听证会流程等等,以便于检察院更好的公正、公平、公开的适用相对不起诉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