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604017号代表建议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如何执行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意见
编号:0604017代表姓名:陈国武
代表建议
背景:
问题及分析:
意见和建议:
教育部2015年5号文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文中明确: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重要举措。把治理有偿补课纳入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要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王定华表示,对于教师的有偿补课,教育部等部门已经作出了明确的禁令,各地都应该执行,不应该找这样那样的借口予以敷衍。
目前政府也出台了提高教师待遇,来改变有偿补课的情况。但是,一位学生的补课费高达3000元/月,有的甚至更多,如果一名教师仅为十名学生补课,每月收入已达3万元之多,显然单靠经手段治理有偿补课已行不通,而且,只要一个地方,有一个人有偿补课,其他人必然跟着学,于是形成法不责众的局面。
作为教育部门应如何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来制止教师有偿补课,净化教育环境,营造良好的师风师德和社会公德,切实给家长、学生松绑。
答复内容
答复结果:已经解决
陈国武代表 :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一直是近年来教育行政机构推进素质教育的重点内容。为此,2015年,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通知》(教师[2015]5号)文件,专门强调了相关问题。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的有关文件,上海市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有关办学行为。
依据上述文件,闵行区教育局采取了以下措施,认真执行有关政策: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体
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相关工作,认真组织下属中小学校校长、书记以及各相关部门领导,传达和学习上述文件,在每个学年的工作布置及工作总结中,强调学校的管理责任,有序开展专项治理,尤其重视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时间节点的检查与监督,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行为。
二、强化宣传,注重正面引导
在区教育局各部门的评先、评优过程中,强调师德为先,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建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每两年一届的“师德标兵”评比中,对能够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学术道德,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等方面作出突出表现的教师进行奖励和表彰,鼓励教师队伍建立良好形象,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等违反师德的行为。
三、建立约束,重视人员管理
闵行区教育局在2014年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聘用合同管理,建立教师退出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闵教字[2014]146号)文件,列举了一系列可以由学校解除教师聘用合同的行为,其中即包括“组织、参与有偿补课”等。同时,在每年的教师职称评审、绩效工资等工作中,强调对人员的约束规范,对于存在有偿补课等行为的教师,取消其职务晋升的资格,并在绩效分配中予以惩戒。
四、开展督查,严格责任追究
区教育督导室将“杜绝教师有偿家教、在社会办学机构兼职情况等”的条款列入每年对学校的综合督导评估指标,将严禁有偿补课等内容纳入教育督导,并定期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对于查实存在有偿家教的案例,会同职能部门进行清退等处理,对于相关责任人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感谢您对教育问题的关注。请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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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何曙光 周旻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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