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特别强调: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当前,闵行各街镇正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致力于打造高端制造业增长极。以浦江为例,浦江镇始终秉持高质量发展理念,无论是传统的“纽扣”还是现代的“芯片”,无论是基础的“大米”还是高端的“航天器”,浦江镇涵盖了研发、制造和生产的全产业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如何使存量工业用地得到有效升级?如何将“土地存量”转化为“发展增量”?是当前制造业进入转型迭代、更新交替的关键时刻,亟需回答的一道重大课题。
二、现状:
浦江镇撤三建一前,当时的陈行镇、杜行镇、鲁汇镇三镇均有一个工业园区,于2000年三镇撤三建一成立了浦江镇,同时也引进了漕河泾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漕开发在浦江占地11.7㎞2。其中原陈行镇和杜行镇的部分园区也纳入到了漕开发园区内,北至立跃路、东至万芳路、南至沈庄塘、西至浦星公路,占地4.6㎞2,当时单独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称之为漕河泾高新技术开发区(南区)。由于历史原因,当时招商引进的企业普遍存在以下几个共性特征:一是地块面积小,以5亩到15亩之间居多;二是产业低端,主要以服装厂、钢结构制造厂、缝纫机配件生产、印刷厂等高能耗、低产出、劳动密集型及高污染的业态为主,时至今日已纷纷自主转型,由于缺少统一引领,并受原厂房高度、楼板承载、建筑面积等各方面的制约,故引进的项目品质不高,有的更改成了公寓楼或者市场,严重影响了区域的整体环境并增添了很多安全隐患;三是企业主排斥动迁,普遍有提容改建后,继续出租,收取租金的想法,经排摸梳理,现有提容改建需求的企业有21户,涉及到工业用地256亩。
三、问题
按照目前规则,企业一旦有提容改建需求的,应先对拟引入产业进行编制评审材料,然后提交区经委,由区经委组织三委二局一中心(区经委、区科委、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资源局、区投促中心)对项目进行评审。待项目在产值、税收、工艺等各方面均符合各部门要求后再上报区府会审议,经区府会审议通过后,再到区规资局补签土地出让合同,提高容积率并纳入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内,以上模式且称之为“引凤筑巢式”。该模式可有效控制企业引入或升级产业是否符合我区的产业导向以及产出要求。同时通过总平面图和效果图也可第一时间对企业“挂羊头卖狗肉”、“偷梁换柱”的行为予以提前发现并及时制止,同时也可以提高土地和厂房的产出。但当前招商形式异常严峻,短期很难找到既符合我区相关要求又能使业主方和承租方达成一致的企业,同时商机往往又稍纵即逝,不会给我们从申报到建房长达两三年的时间,这也是现今困惑企业的主要问题,企业虽有提容改建的资金和动力,但在流程上不符合要求,只能保持产能低效的原状。
四、建议
结合当前的招商形式,建议可考虑“筑巢引凤”和“引凤筑巢”双轨并行,在“筑巢引凤”方面有关单位可设置几个前置条件,从而确保企业确实做到二转二、工业上楼、产业升级、产出提高。具体为:
1、应鼓励老旧厂房(区)、老产业园区以提增利用效益、优化配套服务为目的提容改建投资。解决既有建筑不符合新兴产业的空间技术参数要求的问题,增加和完善技术型、研发型等新兴产业从业人员所需要的工作、生活配套功能。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新兴产业发展载体的建设,缓解目前先进制造、高端研发类厂房载体的供需矛盾。
2、对于老旧厂房(区)、老产业园区的提容改造需求进行分类指导和审批,对于位于在2009年“两规合一”基础上确定的104地块项目,应该予以优先审批,以既有的龙头项目为核心,按照上下游配套项目的空间技术参数,明确物流规划、交通组织、三废处理方案、平面设计、层高承重、减振隔振、垂直交通、货梯等指标参数,根据目标项目的工艺、流程需求,明确生产用房和配套用房的层高、宽度、承重等参数。对于超过一定面积或楼栋数的规模产业园,除严格限制沿街设置的商铺,应鼓励在园区内部安排餐饮、商超、健身、药房、书屋、咖啡、茶室等服务于园区从业人员的功能空间,丰富和完善园区配套服务,留住人才、促进园区项目发展。
3、在符合区域产业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商业、研发等闲置土地或低效项目,提容改造为工业厂房,厂房类型应符合本地块产业规划;鼓励相邻厂房(零星地块、留白边角等)的并宗改造、并宗联建;鼓励已有产业园区,为适合现行规划的产业需求,以提容改造的方式增建、改建既有建筑,满足产业发展的载体需求。
4、采取有针对性的制约,既有利于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产业载体提质增效,又能防范改造主体“不诚信”行为,如:对于厂房的产权分割交易,依旧按照市区两级有关审批要求办理,杜绝“房地产开发销售”的短期套利行为;对于园区配套功能的物业禁止产权交易,市场监管部门严控其对园区外的经营行为;对于严格按照提容改造前申报的产业类别招商的项目,区镇两级应按照税收贡献予以奖励(或对入园项目直接进行租金补贴);以疏堵结合,来引导改造主体切实推动和促进本区域的产业培育,规范进行提容改造。
以上建议旨在面对目前产业发展对载体的需求,采取切实可行的申报政策,有效管控风险,鼓励社会资本进行载体的转型升级,“筑凤巢,引金凤”,为优质项目提供专业的“现房”,取得招商引资的更大成果,提升产业载体的更大效益,希望得到区相关委局的大力支持。
闵行区经委:
甘占勇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存量工业用地提容改建产业升级申报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会办意见告知如下:
存量工业用地提容改扩建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土地利用效能、提增土地产出效益,充分发挥存量土地要素价值的手段之一。区科委将严格遵守闵行区产业项目“三委两局”评审制度,依法依规开展项目评审,关注存量工业用地提容改扩建项目在研发投入、研发产出、科技人员培养、成果转化等科技创新要素方面的提升。
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5年2月25日
会办单位通讯地址:闵行区剑路路940号4楼 邮政编码:201109 联系人姓名: 李鸿涛 电话:021-64986235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沪府[2018]90号),提出创新引领战略,依托创新产业,发挥高端制造、科技研发产业优势,完善创新服务,为创新企业和人才提供所需的配套服务,促进产城融合;提出存量更新战略,强化存量活化,强调以存量用地更新激活城市功能与品质的提升,鼓励用地兼容使用,优先补短板和生态修复。
本次优化存量工业用地提容改建产业升级申报的建议,涉及鼓励丰富完善园区配套服务;鼓励以提容改造的方式增建、改建既有建筑,满足产业发展的载体需求等,符合闵行2035总规规划导向。建议贵委结合代表意见,对相关建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作进一步研判论证,如后续涉及调规工作,由属地政府向我局书面申请调规,我局将与市规划资源局沟通,按程序推进项目。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闵行区人大第七届第六次会议第0706186号书
面意见的会办意见
区经委:
甘占勇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存量工业用地提容改建产业升级申报的建议”的书面意见收悉,现将会办意见告知如
工业用地作为闵行实现“工业强区”的承载之基,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区生态环境局一直以来,始终在守住环境质量底线和红线的前提下,持续深化环评改革举措,不断为工业用北、工业项目开辟更好更快的服务方式。近几年,按照国务院及本市“放管服”改革要求,环评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也在不断优化,按照现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不涉及敏感区的标准厂房等项目已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加快项目落地开工建设。
同时,我局积极践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支持符合上海市“三线一单”、规划环评的存量工业用地提容改建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工业用地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和促进作用,推进地区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
闵行区生态环境局
加快推进存量工业用地提容改建产业升级,是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关于提案中鼓励老旧厂房(区)、老产业园区、低效用地提容改建的意见,我委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全面梳理、评估区域内低效土地,制定盘活方案,鼓励企业通过租赁、转让等方式合理利用低效用地,推动产业升级与存量改建协同发展,有效激发存量低效用地潜力。二是明确项目改建标准,提高老旧厂房(区)、老产业园区规划容积率指标和建设标准,为多元化、高能级产业入驻奠定载体基础。三是明确产业升级方向,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促进产业升级为核心目标,结合规划导向和产业定位,引导企业投资高附加值、低耗能、低污染产业。四是形成关于闲置或低效用地升级改建的扶持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成本,激发企业投资意愿。五是简化报审流程,优化改建项目的评审报批流程,减少或合并审批环节,提高项目报审效率。
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10日
甘占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存量工业用地提容改扩建产业升级申报的建议”的书面意见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产业发展和产业用地使用上已从以增量扩张为主的增长型规划转入了以提质增效为主的转型发展新阶段,闵行区作为上海产业用地大区之一,也正逐步从低效用地盘活、存量空间挖掘、土地利用提质增效等方面着手推动存量工业用地更新。
一、关于老旧厂房(区)、老产业园区提容改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存量工业用地盘活等相关文件,闵行区长期以来鼓励企业按照有关办法提高存量工业用地的利用质量和综合效益,以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根据目前我区最新修订的《闵行区产业用地项目准入研判工作导则》,存量产业用地项目(包括老旧厂房、老旧产业园)单位提出提容改建诉求时应符合当前区内产业发展的基本要求,产业用地项目准入申请应符合闵行区产业规划、园区发展定位、三线一单管控和区域规划环评要求。在项目准入前期区经委将牵头联合区发改委、区科委、区规划资源局和区生态环境局进行项目产业准入评审,明确存量产业用地二次开发后的产业导向,在行业准入前期进行把控,确保项目后续建设实施的可行性。
二、关于老旧厂房(区)、老产业园区提容改造分类审批
目前,对产业区块(一基地、七社区)等特定区域内提容、改扩建需求且项目地块现状符合控规和土地合同约定的存量产业用地项目,区经委支持项目主体免于产业联合评审环节。项目单位可直接通过“一网通办”登录投资监管平台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在项目建设阶段,由区规划资源局对设计方案做审核把关。
对于工业仓储类项目容积率在2.0以下、研发中试类项目容积率在3.0以下的项目,如突破原有土地出让合同和控规要求的,可以根据工业工艺和实际需求,由区规划资源部门组织建筑方案论证,按照“先调后办”的原则,调整相关规划图则并纳入市局信息平台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合同,纳入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
同时,近期区经委联合区建管委、区规划资源局共同形成了《闵行区存量产业用地盘活更新项目服务保障方案》,由区经委牵头成立“闵行区存量重点产业项目服务平台”,加快存量产业用地项目审批通道更加高效便利,以促进存量产业用地提质增效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关于鼓励闲置或低效土地提容改造为工业厂房
目前,区经委联合区相关部门就低效产业用地进行全面梳理、评估区域内低效土地,制定盘活方案,鼓励企业通过租赁、转让等方式合理利用低效用地,推动产业升级与存量改建协同发展,有效激发存量低效用地潜力。在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二次开发使用的同时,由区规划资源局牵头区经委落实产业用地综合绩效评估和分类处置工作,对全区存量产业用地全面回头调查并形成评估分类结果,形成《闵行区产业用地综合绩效评估和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一地一策”方式明确低效用地后续开发路径,释放更多低效用地空间。
四、关于对产业用地主体采取有针对性的制约
近年来,全市出让产业用地的管理正在逐步健全和深化,除对项目在用地期限内的利用状况实施全过程动态评估和监管外,还通过健全用地产业准入、综合效益评估、土地使用权退出等机制,将项目建设、投入、产出、节能、环保、本地就业等经济、社会、环境各要素纳入管理范畴。同时,2014年以来全市对出让产业用地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区经委落实上海市存量产业用地管理的若干意见,完善管理机制,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力度,在政策指导框架下对评估不合格项目进行告知约谈并督促履约,将合同条文转换为具体实践,着力提升存量产业用地综合施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