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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701083号代表建议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解决浦江镇集建区外项目建设中相关问题的建议
编号:0701083代表姓名:徐生贵
代表建议
背景:

浦江镇镇域面积78.55平方公里,开发边界内32.3平方公里,开发边界外46.25平方公里。其中,开发边界外共涉及31个村(含24个撤并村和7个保留保护村),共涉及现状农用地约4.2万亩、建设用地约1.5万亩、未利用地约1.2万亩。“十四五”期间,S32公路浦星公路出入口新建工程、浦业路二期道路新建工程、上海题桥中波发射台迁建项目、闵行区生命纪念馆新建项目和闵行区浦江湿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都将在浦江镇落地,其中上海题桥中波发射台迁建项目的建成,将释放漕开发B地块1880亩土地资源。同时,浦江镇将通过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加快村庄布局优化(宅基地归并集中),全面提升南部乡村的人居环境。根据浦江新市镇总规,至2035年需安置户数约1.2万户,其中开发边界外撤并村农民需上楼户数约8615户,开发边界内需动迁安置户数约3317户。浦江镇为支持市区重大项目建设,在空间、民生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在项目推进工作中还存在一系列难点瓶颈问题需要一一破解。

问题及分析:

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大治河南三个项目布局带来的信访矛盾突出。上海题桥中波发射台、闵行生命纪念馆、闵行区浦江湿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的落地选址周边涉及的208户动迁农户已完成正式签约,但是靠近三个项目的未动迁农民感受度较低,对项目可能会产生的辐射、气味、粉尘等环境影响尤为敏感,民生信访矛盾突出。(二) 项目还林用地等指标平衡问题。S32公路浦星公路出入口、浦业路二期、上海题桥中波发射台、闵行生命纪念馆和闵行区浦江湿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均涉及基本农田、林地和水面积的占补平衡问题,指标平衡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三) 土地减量化工作推进问题。浦江镇近五年(2016-2020年)通过土地减量复垦约3368亩,新增耕地约2400亩,历年来均超额完成减量化任务。建设用地减量后村级经济多元发展受阻,村级收入大幅下降, 村级针对土地减量化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土地减量化工作难以推进。(四) 上楼项目资金和房源问题。浦江镇农民上楼并没有量身定制的安置房源,近两年的上楼安置房源均来自于动迁房基地的存量房,在加大力度推进上楼项目的情况下,浦江镇将出现大量房源不足和资金跟进的问题。经估算,浦江镇至2035年动迁、上楼项目合计需要安置面积297万平方米,目前剩余可安置空间174万平方米,房源缺口高达123万平方米。(五)村级经济薄弱问题。浦江镇共有村45个,7个已撤销村建制,建制村38个。根据2021年收支情况,3个村可以实现收支平衡,其余村均依靠财政补贴解决村级日常开支。根据2022年预算编制情况,14个村无经营性收入(包含7个已撤制村和7个建制村)。浦江镇镇级财政负担重,村级经济发展的问题亟待解决。

意见和建议:

意见建议:关于加大力度推进农民上楼和土地减量化,解决政策资金、指标平衡、上楼房源、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和百姓稳定等问题的建议。请区发改委牵头并提出解决意见。具体如下:(一)适当政策倾斜,保证上楼资金。在用足用好农民上楼和土地减量化政策的基础上,建议区财政要根据浦江镇所作出的贡献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采取专项转移支付等方式来弥补浦江镇的资金缺口。(二)解决指标问题,助推村经发展。“十四五”期间,浦江镇大治河南作为闵行区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承载区,考虑到全面实施农民集中居住、加强产业振兴、提升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需求,结合浦江镇每年减量化完成验收情况,建议在全区统筹指标的基础上,统筹一部分指标用于浦江镇经济发展,来解决减量化后的土地指标问题。(三)统筹上楼房源,突破安置瓶颈。在浦江镇摸清存量房源的基础上,根据浦江镇农民上楼推进情况,建议区规划资源局统筹规划,从规划层面落实解决上楼房源问题,另外,也可以考虑将剩余已建未安置地块搭桥给浦江镇。(四)推动土地减量化,助力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建议要进一步盘活浦江镇的土地存量,深入推进土地减量化,确保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围绕乡村振兴持续深化改革,推动农村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同时,通过土地减量化来解决农、林、水的指标平衡问题。(五) 扩大上楼范围,提高百姓感受度。建议将上海题桥中波发射台、闵行生命纪念馆、闵行区浦江湿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红线外距离较近的农民,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纳入上楼范围,提升三个项目周边百姓的感受度、满意度以及生活质量,解决信访矛盾。

会办意见
区财政局 :

详见附件。

会办意见
区发改委 :
根据浦江新市镇总规/及大治河以南村庄规划,“十四五”期间浦江镇将加快推进大治河以南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及上海题桥中波发射台迁建工程、闵行生命纪念馆、闵行东部资源化利用中心等项目落地,目前项目周边未动迁农民对该区域可能会产生的辐射、气味、粉尘等环境影响尤为敏感,老百姓的感受度较低,民生信访矛盾突出。 对于徐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浦江镇集建区外项目建设中相关问题的建议的书面意见,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加强与浦江镇、村委等相关区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在后续工作中优化项目设计方案,加强居民意见征询。我委将在项目立项审批、资金计划安排方面予以积极支持。 徐生贵代表的建议充分考虑了该区域未动迁农民的感受度,同时对于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缓解区域民生信访矛盾,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我们将把这些宝贵的建议结合到今后的工作中去。 以上会办意见,供贵单位在统一答复时参考。
会办意见
区房管局 :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22]2号),区属征收安置房鼓励优先用于农民集中居住安置。我区目前是按照政策规定要求,将未分配使用的区属征收安置房房源优先用于属地街镇农民集中居住安置。 鉴于属地街镇是区属征收安置房管理和使用的责任主体,请浦江镇在梳理镇域内未分配征收安置房房源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好动迁安置和农民集中上楼工作。 我局将继续会同区相关职能部门指导、配合属地街镇做好征收安置房房源统筹用于农民上楼安置工作。 特此答复。 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2年3月7日 会办单位通讯地址:秀文路600号 邮政编码:201199 联系人姓名:冯祺 电话:64921113
会办意见
区规划资源局 :
2016-2020年,闵行区大力推进集建区外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浦江镇积极配合和落实,全区五年完成减量化验收457.9公顷,新增耕地408.5公顷;其中浦江镇完成减量化验收169.3公顷,新增耕地149.2公顷,完成量占比超过全区的1/3。同时,五年来浦江镇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核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基本与减量化产生指标持平,在全市“以减定增”、“以用定减”政策下,很好地通过对低效建设用地的有效腾挪换来了高效的指标保障。后续区规划资源局将继续根据《闵行区集建区外现状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相关用地指标统筹使用管理办法》,在牵头部门评分排序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各类建设项目要素保障工作,将盘活的建设用地指标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重点向乡村产业等倾斜,持续保障闵行区建设用地需求。同时为保障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未来减量化工作推进中,应更突出耕地保护原则,并根据规划落实减量化地块后续利用。 涉及规划层面落实动迁房源问题,根据2019年批复的《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新市镇(含浦锦街道)郊野单元(村庄)规划(2017-2035)》,已规划集中进镇安置户数约为12482户,安置面积224.68万平方米,用地面积103.86公顷。后续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区规划资源局将做好要素保障工作,积极配合推进动迁房源缺口的逐步解决。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会办意见
区绿容局 :
我局大力支持浦江镇集建区外项目建设,对S32公路浦星公路出入口、浦业路二期等项目建设中涉及林地征占用的,按照市绿容局占林补林平衡要求,由属地管理部门解决占林补林土地的平衡;区林业部门配合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做好涉林项目办理相关手续的业务指导工作,并协调市绿容局加快办理行政审批手续。 对闵行东部资源化利用中心项目环境影响的问题,该项目采用厌氧消化工艺产生沼气,优点是:占地面积较小,异味控制较好,沼气发电无需考虑产品出路问题。工艺主要由九个系统组成,包括:计量及称重系统、厨余垃圾物料接收与预处理系统、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系统、厌氧消化系统、沼渣脱水系统、沼渣堆肥系统、沼气净化及利用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通风除臭系统。 闵行东部资源化利用中心在建设过程中,我局将会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管。待建成后,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委托专业的运营单位对本项目进行日常运营。除了管理部门进行日常管理监督,也接受附近居民对项目的日常运营及项目本身运转情况进行监督。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疏影路700号 邮政编码:201199 联系人姓名:孔阳 电话:51763883
答复内容
答复结果:计划解决
徐生贵代表 :

(因字数限制,略有删减,详细见附件)

一、关于区级政策扶持和政策倾斜的情况

(一)土地减量化政策

2014年实施减量化工作以来,区级先后出台了三轮《闵行区集建区外现状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相关用地指标统筹使用管理办法》,政策力度逐渐加大,包括:一是双指标的收购,从1.0版的100/亩,调整为“成本保障”方式。二是达标奖励,1.0版的20万元/亩,再到2.0版和3.0版按照“阶梯奖励、多劳多得”的原则实施补贴奖励,2.0版按照完成的下达任务量细分为20/亩、25/亩和30/亩三档补贴标准,3.0版按照完成的下达任务量细分为10/亩、20/亩、30/亩、40/亩和50/五档补贴标准进行奖励。三是复垦补贴,复垦为耕地的,市级补贴、区级补贴可叠加享受。四是用足新增减量化用地指标落地政策,按照市级政策要求,新增减量化土地5%用地指标可用于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区规划资源局将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按照“要素保障、条线推进、应保尽保、数据汇总”的模式,做好用地指标额度的配置,积极办理具体项目农转用手续,年度指标使用数据汇总等保障性工作,做到应保尽保。

为规范资金使用,2018年区规划资源局制定了《关于下发进一步规范减量化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操作细则的通知》(闵规土〔201850号),文件明确:一是减量化项目成本资金拨付,实行“实报实销”的原则,按照实际工作进度拨付,并委派财务监理机构对减量化前期成本资金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二是成本清算后的统筹资金,在项目完成成本清算后,各镇可申请结余统筹资金,用于区域建设,由区规划资源局进行审核。三是各镇应制定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镇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减量化项目资金合理、合规、有效、节约使用。截止2021年底,累计拨付浦江镇减量化区级补贴资金30.9亿元,请区级相关部门督促浦江镇将区级补贴资金细化、量化落实到各行政村。

(二)农民集中居住政策

闵行区《关于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政策意见》(闵府规发〔20195号)文件中明确:一是确立基本原则,以“农民自愿,保障利益”“统筹规划,集约用地”“一镇(村)一策,因地制宜”“先行先试,有序推进”为工作原则。二是明确实施范围,主要为保留保护村和城市开发边界外非保留保护的撤并村。三是建立推进模式,分为平移建房、实物安置或实物+货币安置、货币补偿三种模式。四是明确支持政策,包含平移集中居住和进城镇集中居住市级和区级资金支持政策内容。

《闵行区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闵府办发〔201958号)文件要求,以“统筹兼顾、综合平衡,控制标准、稳步推进,突出绩效、提高效益”为原则,采取区、镇和农民三方资金共担的模式,通过统筹全区公共财政预算和六类经营性用地土地出让净收益的使用,对非农地区进行全方位财力和土地资金统筹,以向纯农地区进行反哺扶持,纵向和横向进行财力转移,完善项目资金平衡机制,实现区域平衡。

截止2021年底,累计拨付浦江镇农民集中居住市级和区级补贴资金10.94亿元。其中,平移集中居住补贴1.19亿元,进城镇集中居住补贴9.75亿元。根据市级资金奖补政策,市对区按照进城镇集中居住31/户,平移集中居住6.5/户标准给予奖补,土地出让金返补40/亩。下一步,将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发发〔20222号)等文件精神,积极争取市级资金补贴,并积极做好资金统筹以缓解财政压力。

(三)相关农业补贴政策

根据区委、区政府下发的《闵行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和农民长效增收的工作意见》(闵府规发〔20221号),区财政及相关单位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补贴扶持政策,主要补贴项目:一是涉农专项补贴资金,2021年全区涉农专项补贴资金1.28亿元(含土地流转补贴),其中,直接下达至浦江镇的涉农专项补贴资金0.86亿元,占总补贴金额的70%二是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该项补贴标准逐年提高,在2008300//年的基础上,目前已调整增加至1500//年(浦东新区基本农田保护费为300//年),浦江镇每年分配得到的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资金占全区总补偿资金的近70%,以2021年为例,区级分配至浦江镇基本农田生态补偿0.44亿元。今年审计发现:个别村存在违规将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费用于村民福利发放,要求全面落实问题整改。三是农村人居综合环境投入,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引领,区级建立“以奖代补”政策。2017年至今,区级资金投入浦江镇农村人居综合环境专项资金补贴4.83亿元。2018-2021年,投入浦江镇资金1.19亿元,占全区总补贴量的40%以上,全力支持浦江镇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另外,从2022年起,新一轮的农村人居优化政策中,区级财政拟安排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奖励资金标准由原来每户每年400元、500元和600元,标准提高到500元、700元和900元,还要求街镇配套比例不低于1:1,且配套资金可用于农户奖励。

(四)转移支付政策

2021年,通过转移支付分配后,浦江镇的人均财力从4711元提高到5926元,均衡了地区间财力差异。

二、关于推进和解决减量化土地指标的建议

2016-2020年,闵行区大力推进集建区外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浦江镇积极配合和落实,全区五年完成减量化指标验收457.9公顷,新增耕地408.5公顷;其中,浦江镇完成减量化指标验收169.3公顷,新增耕地149.2公顷,完成量占比超过全区的1/3。同时,五年来浦江镇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核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基本与减量化产生指标持平,在全市“以减定增”、“以用定减”政策下,很好地通过对低效建设用地的有效腾挪换来了高效的指标保障。

下一步,一是持续政策倾斜,区级层面将继续根据《闵行区集建区外现状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相关用地指标统筹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在牵头部门评分排序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各类建设项目要素保障工作,将盘活的建设用地指标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重点向乡村产业等倾斜,持续保障闵行区建设用地需求。二是突出耕地保护,为保障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未来减量化工作推进中浦江镇应更突出耕地保护原则,并根据规划落实减量化地块后续利用。

三、关于统筹上楼房源解决安置瓶颈问题的建议

按照市农居专班工作任务要求,市级明确下达至我区每年700户(2019-2022年)的任务指标,下阶段的农民集中居住工作任务量市级层面暂未明确。

根据2019年批复的《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新市镇(含浦锦街道)郊野单元(村庄)规划(20172035)》,已规划集中进镇安置户数约为12482户,安置面积224.68万平方米,用地面积103.86公顷。另外,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222号),区属征收安置房鼓励优先用于农民集中居住安置,我区目前是按照政策规定要求,将未分配使用的区属征收安置房房源优先用于属地街镇农民集中居住安置。鉴于属地街镇是区属征收安置房管理和使用的责任主体,请浦江镇在梳理镇域内未分配征收安置房房源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好动迁安置和农民集中上楼工作。

根据街镇排摸上报,“十四五”期间农民相对集中居住计划上楼约1300户;2022-2025年全区房源存量为93.24万平方米(10733套,包括动迁、在建和现房),大部门需用于动迁安置。扣除2022年落实上楼安置房源后,目前可用于上楼安置的房源仅可满足约397户,尚有缺口24.24万平方米。针对房源缺口问题,下一步将积极探索:一是通过适当调整部分区域的郊野单元规划,在集建区外靠近集中建设区增加上楼或平移安置点。二是针对部分街镇房源缺口问题,区征收中心鼓励存量安置房消减,同时市里建议可参照浦东新区,在局部探索跨镇购买房源落实上楼安置(调剂价格综合考虑土地成本、建安成本、财务成本及物业管理费等因素)。在规划实施和操作过程中,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将继续指导、配合属地街镇做好征收安置房房源统筹用于农民上楼安置工作,同时积极做好要素保障工作、配合推进动迁房源缺口的逐步解决。

四、关于市政重大项目对百姓感受度的影响

根据浦江新市镇总规及大治河以南村庄规划,“十四五”期间浦江镇将加快推进大治河以南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及上海题桥中波发射台迁建工程、闵行生命纪念馆、闵行东部资源化利用中心等项目落地。目前项目周边未动迁农民对该区域可能会产生的气味、粉尘等环境影响尤为敏感,老百姓的感受度较低,民生信访矛盾情况的确存在。对于闵行东部资源化利用中心项目环境影响的问题,行业主管部门明确该项目采用厌氧消化工艺产生沼气,优点体现在:占地面积较小,异味控制较好,沼气发电无需考虑产品出路问题。目前,该项目处于在建过程中。

下一步,一是区级相关部门将会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管。二是待项目建成后,将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委托专业的运营单位对本项目进行日常运营。三是除了管理部门进行日常管理监督,也接受附近居民对项目的日常运营及项目本身运转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加强与镇村及相关区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在后续工作中优化项目设计方案,将对居民影响程度降到最低,多加强与属地居民意见征询和争取大家理解。

五、关于加大浦江镇的政府投资项目的支持

为完善浦江区域的交通网络和打造良好的生态、人文环境等,“十四五”期间,计划在浦江镇辖区内将推进S32公路浦星公路出入口新建工程、浦业路二期新建工程、闵行东部资源化利用中心、闵行区生命纪念馆(暂定名)新建工程、题桥中波发射台迁建工程前期费用等项目,从区级资金支持政策看,该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资金除市补贴资金外,其余全部由区级财政全额承担。针对S32公路浦星公路出入口、浦业路二期等项目建设中涉及林地征占用的,按照市绿容局占林补林平衡要求,由属地管理部门解决占林补林土地的平衡,区林业部门将积极配合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做好涉林项目办理相关手续的业务指导工作,并协调市绿容局加快办理行政审批手续。另外,十四五期间,还将持续强化乡村振兴工作,一是针对集建区外撤并村,将结合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按照“补短板”和“创示范”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基础及公共服务设施提档升级和市区两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从政策和资金角度予以支撑和倾斜。二是加快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结合第四批汇中村和第五批汇东村的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从区级政策支撑、项目建设和产业导入等角度予以支持,打造闵行特色亮点。三是做好“一带六村”全域谋划,“十四五”期间,浦江镇将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开展“一带六村”建设。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治理的意见》的文件要求,区规划资源局正在牵头制定浦江镇大治河以南区域土地综合整治方案,统筹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产业发展布局、共建配套升级、生态保护修复和各类乡村建设活动。后续将进一步深化方案,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预计年底形成总体方案。

最后,根据区人大陈皋副主任831日带队调研浦江镇的有关会议精神,可以尝试“双挂钩模式”,即区属国有企业、区级职能部门与浦江镇经济薄弱村结对,利用资源优势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创收。按照领导的要求,后续将牵头区相关部门会同区人大共同研究实现路径并试点推进。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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