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企业反映企业联系人收到市场监管所的双随机检查短信通知内容中,缺少具体的被检查企业单位名称信息,导致企业联系人无法及时提供资料。根据短信通知的内容需要企业主动联系市场监管所,市场监管所要求企业自行主动联系审计事务所,然后企业根据审计事务所要求提供资料。各审计事务所要求提供的审计资料也不大一致。给企业经营增添不少麻烦。
经了解,以上问题主要集中在园区企业及集团企业成员较多的企业,这些企业的联系方式往往都是企业填报人员的信息(非企业的法人),这些企业填报人员身兼多职,当短信提醒至这些企业联系人时就会发生企业联系人不知是哪户企业需要检查,需要企业联系人主动联系市场监管所及审计事务所后才知道需要检查企业的具体名称,由于同一辖区的各市场监管所对审计检查资料没有统一标准,故审计事务所要求被检查企业提供的资料也不统一。以上给企业经营增添了不少的麻烦,特别是成立不久的初创小微企业规模小、困难多、忙于经营。如何帮助小微企业纾困,始终是政府主管部门不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任务。
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条 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第三十五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下同)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环节。第四十八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听取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了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依法帮助其解决。第五十三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要求,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加强信用监管的组织实施,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第四十八条 登记机关应当为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提供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服务,降低市场进入和退出成本。第五十条 行政机关坚持依法行政。行政机关开展执法活动应当避免或者尽量减少对民营经济组织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并对其合理、合法诉求及时响应、处置。 第五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根据民营经济组织的信用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以下建议:
1、对入户检查的企业,在短信通知企业联系人时增加被检查企业名称信息。便于企业联系人及时了解被检查具体企业的信息,可更加高效及时地提供资料配合检查。(区级层面优化)
2、对企业公示信息检查主要涉及出资额、负债等信息相对比较简单。可以考虑制定统一规范的检查资料,便于企业更加准确的提供资料。(区级层面优化)
3、运用大数据平台实现部门交换信息,尽量避免企业重复提供过多的审计检查资料。(相关部门上报市级层面优化)
4、结合(条例、促进法)建立信用管理的方式,对信用好的企业尽量减少检查次数或者免于检查。(相关部门上报市级层面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