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漕镇赵家村集体土地试点租赁房项目位于华漕04单元05-02地块,用地范围为东至姚墩港,南至巷前路,西至鹤龙桥路,北至纪鹤路,用地面积约24.3亩,地块位于华漕镇集建区内,用地性质已调整为四类住宅组团用地(Rr4),土地权利人为上海樽海实业公司(赵家村实业公司),为赵家村集体建设土地。项目计划容积率2.5,地上建筑面积为4.1万平方米,其中租赁房738套建筑面积3.69万平方米,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0.41万平方米。建筑高度控制在60米。项目建成后,纳入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统一管理,主要为缓解虹桥前湾地区国员工住宿问题,加快区域职住平衡,助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
2020年6月,区住房租赁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认定利用华漕04单元赵家村集体建设用地试点实施租赁住房项目,并明确具体要求。当前地块已完成动迁,处于净地待开发状态,土地权证涉及上海樽海实业有限公司及上海大顺人造毛皮有限公司,其中大顺毛皮公司土地使用期限早已到期,2012年法院已判决土地交还赵家村,其权证已办理灭失,这为统一使用打好基础。另因投资金额大、周期长等问题,计划采用中沟村代建代管模式,通过村企合作的方式联合开发。
在经过区规资局、发改委等部门专题协调指导后,2022年3月赵家村根据镇决议,顺利启动了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项目。2022年9月,由华漕镇形成专报提交至区政府,拟参照原区试点项目程序,由区发改委根据区政府批示启动立项。
目前虽多部门表示积极支持,但区发改委在审批流程上碰到瓶颈问题,即该地块虽然土地产证归属集体,规划也完成了调整符合项目推进,但没有按常规土地出让等类似程序完成“二合一”,导致该项目在租赁住房项目审批上与既定程序有冲突点。
进行专项研究讨论,按《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府办 [2021]12号)相关精神,加快制定操作路径,进一步推动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