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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604190号代表建议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我区台胞子女就读幼儿园享受上海市民待遇的建议
编号:0604190代表姓名:张佩华
代表建议
背景:
问题及分析:
意见和建议:

 

随着闵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在闵行区域内投资的台商企业和台商人数不断增加,台胞子女随父母来我区就读的人数也逐年增加,做好台商、台籍干部的子女在闵行的就读工作,为其提供良好的教育服务、解决台商台资企业台籍工作人员(或台籍干部)后顾之忧,是吸引更多、更优质的台商企业来我区投资,推进闵行经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教育服务闵行经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我区台胞子女就读中小学,在闵行区已经享受上海市民待遇,但是就读幼儿园问题尚无法解决。

2015年9月24日,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上海出台的第一部涉台地方性法规,《规定》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条规定:台湾同胞投资者在本市共同居住的子女、在本市合法就业的台湾同胞在本市共同居住的子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入本市幼儿园、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与本市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并可以根据相关政策享受适当照顾。

近几年在闵行区工作及租房的台商台资企业台籍工作人员(或台籍干部)人数增长较快,而近几年房价上涨等因素,能够在工作地或居住地购买房子的台籍人员却越来越少。如何更好地留住优秀的台籍管理干部,成为企业的重要大事,而解决好台籍员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则成为企业稳定人心、吸引员工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改善我区投资环境,服务我区经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的建议台胞子女就读幼儿园享受上海市民待遇,具体建议如下:

  1. 允许符合条件的闵行区台胞办理《上海市居住证A证》,享受与本区居民同

样待遇,减少因身份障碍给台胞子女就读的实际困难。

2、、建议有持闵行区房产证或长期居住证的台胞子女可优先免赞助在房产证所在地或者租房学区内的公办幼儿园就读。

答复内容
答复结果:已经解决
张佩华代表 :
一、台胞子女就读幼儿园已享受上海市民同等待遇 按照《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中关于“台湾同胞投资者在本市共同居住的子女、在本市合法就业的台湾同胞在本市共同居住的子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入本市幼儿园、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与本市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并可以根据相关政策享受适当照顾”规定中的要求,闵行区学前教育招生政策中关于“本市户籍幼儿”和“台胞子女”入园的具体政策制定如下: 1、本市户籍 (1)持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并且持有与户口地址相对应的住宅类产权证的幼儿,按户籍地址对口入园; (2)持有本市(含本区)常住户口(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并且持有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户籍或者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2、台湾同胞 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台胞子女,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通过比较“本市户籍幼儿”及“台胞子女”的入园政策可以发现,闵行区台胞子女在闵行区就读幼儿园已经享受本市幼儿的同等待遇。另外,闵行区教育局关于“建立优秀人才子女就读绿色通道”的相关事宜和规定正在商讨和制定中。 二、其他几点说明 1、若台湾同胞现租住的区域内没有民办幼儿园,在本区域内公办幼儿园有学额的情况下,可以优先考虑台胞子女的入园问题。 2、若台胞同胞现租住的区域内有民办幼儿园,建议家长们不要犹豫,尽早选择性价比高的民办幼儿园。 3、对于在闵行区已经购置房屋的台湾同胞,若在本区域内入园有实际困难,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尽量协调解决其子女的入园问题。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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