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政策引领下。上海市民办义务教育的布局结构不断规范和优化;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质量不断提升;相关监督管理制度也逐渐健全。
民办教育在不断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上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我区民办教育的教师队伍建设上,仍旧存在困境。如长期以来民办学校的新教师,因经费拨款问题无法参加“见习教师培训”;民办学校被评为区骨干的教师缺少相应的补贴;“双减”以来,本区所有民办学校尽其所能开展课后服务,但没有相应的课时拨款等。随着民办教师相关培训、福利待遇等与公办学校存在的差距越来越大,民办教师队伍建设形势越来越严峻。
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无论对公办还是民办,师资队伍建设都是保障学生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建议:
1、民办同公办教师培训,“见习教师”培训纳入公办同等待遇。
2、对学费在生均经费左右、办学质量好、办学有特色的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提供“课后服务”补贴。
3、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教师享有评优、嘉奖、立功等等行政奖励;稳定相关教师待遇,让民办学校教师真正有尊严、有地位、有归属,让 “均衡”真正均衡。
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学校健康发展的关键是教师队伍。为进一步规范闵行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管理,维护民办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区教育局将制定以下举措,以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区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出台规范文件
拟于近期出台《闵行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管理的意见(试行)》,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管理。
二、指导学校管理
1.加强教师招录和聘任。严格招聘条件,落实从业禁止制度,规范劳动合同管理。
2.保障教师专业发展。做好民办学校教师继续教育,保障民办学校教师职务晋升的通道。民办学校教师申报参评教师职务,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
3.完善教师管理和考核。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争取民办学校教师资格注册。鼓励民办学校建立教师年度考核制度,完善优秀教师表彰机制。
4.关注教师待遇和权利。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评聘、评优评先、教育科研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待遇;对民办学校聘任教师的工龄、教龄等同样予以认定。关爱民办学校教师身心健康,保障教师民主权利。
三、加强教师培训
1.纳入平台。目前已将闵行区民办中小学教师全部纳入培训管理平台,按照公办教师的培训制度,开展360和540培训考核。同时,鼓励民办中小学纳入上海市教师培训体系。
2.专项督导。借助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对民办中小学的教师培训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对十四五培训学分不满50%的学校和教师开展专项整改督办,督促民办学校教师完成培训。
3.课程共享。区域开展研修课程平台建设任务,将于近期上线,面向全体民办学校教师开放区域培训内容,鼓励民办教师通过网络课程开展专业提升行动。
4.统一推进。经呼吁,即将根据市统一要求,推进民办教师“见习教师规培”项目,鼓励民办学校参照“见习教师规培”要求,开展本校教师培训制度顶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