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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604226号代表建议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建议
编号:0604226代表姓名:周志桦
代表建议
背景:
问题及分析:
意见和建议:

主要集中在这么几个方面:

1、源头分类居民参与率低,分类减量的实效不明显

目前,尽管在大部分小区都已经推广了垃圾分类工作,绿色账户的覆盖率也达到了80%以上,但仍存在居民区垃圾分类源头分类的居民分类积极性不高,参与率仍较低,分类准确性不高的问题。

主要原因:一是居民的意识还在养成期,养成分类习惯还需要时间。二是物业的主题责任不明确,小区驳运环节“混装混运”问题突出,垃圾分类“最后1公里”等问题,居民对垃圾分类的感受度较低。三是目前立法层面对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几乎为零,单靠绿色账户的激励机制无法吸引更多的人员参加。

建议:一是加大普及宣传,提高居民分类意识。主要从三个方面:第一是孩子、学生的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的理念融入到学校的教育,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从而带动社会的各界参与;第二是加强媒体宣传,通过加大媒体的公益宣传提升居民的知晓率和参与率;第三是深化绿色账户激励机制,建立有效机制和手段推广绿色账户激励机制,提升绿色账户积分卡对个人的信用价值,如能提升个人的信用等级、提升外来人员居住证的打分等,从而拉动更多人参与。二是加强对物业的监管,通过行业监管、检查、处罚等手段,加强物业企业的责任意识,提升物业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三是加速居民垃圾分类相关法律的研究,将垃圾分类提升到法律层面,从而保障垃圾分类减量在居民区的正常开展。

2、单位生活垃圾“不分类、不收运”的模式还不顺畅

目前单位“不分类、不收运”的模式虽然已经推广,但真正执行度还有待提高。如大型企业执行率难度尚可,中小企业执行较高的问题;如环卫的执行力度和权限的问题;再如执法的配套问题。

主要原因:单位“不分类、不收运”是今年新推的政策,许多方面还需要完善。

建议:一是加速调研,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实施细则,便于基层的推广和实施。二是加强清运企业的监管和抽查,确保“不分类、不收运”的执行力。三是加强对拒不执行企业的执法力度,为这项政策提供执法保障。

3、分类垃圾末端处理能力不足

目前,上海市生活垃圾减量主要是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减量办法》进行执行,但分类出来的垃圾如何处置?是否真正资源化、减量化处理,处置过程是否会产生二次污染,还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原因:一是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界定模糊。目前上海市的垃圾分为四类:可回收物、干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除湿垃圾有较明显的定义以外,其他垃圾的种类相对定义模糊,种类也较多,如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中没有明确目录表明哪些是有害垃圾,哪些是可回收物,回收渠道和处置渠道是什么,投放的去向又是哪里。二是分类垃圾的处置能力并不配套,特别是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种类较多,处理方式多样,是否有定点的处置机构并不明确。三是处理设施对环境的影响。2017年中央环保督查后,闵行区湿垃圾处置点因环保手续等问题被迫关停,全区湿垃圾处置全面瘫痪,因此分类垃圾处置设施对环境的影响还有待评估。

建议:一是完善顶层设计,建立生活垃圾大分流处置系统。一方面进一步细化生活垃圾的具体明细,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的目录进一步完善,处置机构进一步明确,做到有去处;另一方面完善相关处置机构的建立,夯实末端处理,让分类垃圾能处置。二是要用可持续的眼光综合考量末端处置的方式,以提升技术为手段,进一步优化垃圾末端处理的方式方法,避免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三是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垃圾处理问题。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居民的垃圾产生量将是几何能级的增长,在设立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时及早规划,避免垃圾围城的现象发生。

 


会办意见
区经委 :
在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方面,我委主要通过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增量,从而促进生活垃圾减量。近几年,区经委积极完善闵行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范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推广新型回收模式,探索“两网协同”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清运体系“两网协同”试点模式。 截止2017年09月30日,我委在市级机关备案的含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有85家,从业人员一千余人。另有大量收购普通废旧物资的企业和个体劳动者,分布于全区各个镇、街道,基本可以满足我区企业和个人处置废旧物资的需要。 经过两年的推进,闵行区已设立规范性“两网协同”回收网点61个,设置统一标识标牌,并已正常运行。其中35个示范网点运作较为成熟,网点内垃圾厢房经过改造,由委托的第三方企业统一管理运作。截止到2017年底,闵行区1042个小区,“两网协同”小区覆盖率6%,废玻璃、废塑料、废旧衣物、废纸、废木材、废金属、废旧小家电等低价值再生资源累计回收量为4273吨。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区绿容局,继续推进“两网融合”,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 上海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2018年3月5日
会办意见
区生态环境局 :
对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604226号代表书面意见的会办意见 区绿容局: 周志桦代表提出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建议”的书面意见收悉,现将会办意见告知如下: 经查,闵行区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为闵行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项目,批文号:闵环保许评书[2014]20号、闵环保许评[2017]889号。项目一期设计处理规模为餐余废弃物200吨/天,二期设计处理规模为厨余废弃物200吨/天、餐余废弃物200吨/天。 闵行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12日 会办单位通讯地址:莘凌路248号 邮政编码:201199 联系人姓名:唐钧 电话:64926356
会办意见
区城管局 :
1、集中精力做好宣传工作。城管执法人员结合“城管进社区”这个平台,在社区内发放告知书、宣传材料,提醒社区居民做好垃圾分类,逐步养成分类习惯。与社区物业一起对社区内未养成垃圾分类习惯的居民进行上门宣传教育,劝说其能够自行进行垃圾分类,提高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及生态保护意识。 2、加大力度查处违法行为。营造高压态势,加强巡查工作,严格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办法》及《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的相关内容开展执法工作。加强对路面的巡查力度,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作业的单位进行严厉处罚。对未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和单位,做到对相关人员思想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确保垃圾分类落到实处。 3、加强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城管执法局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针对未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在巡查发现及有相关投诉情况时与有关部门及时沟通,通畅联系渠道。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闵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3月7日
会办意见
区房管局 :
根据《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2017年9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令)中相关规定,装修垃圾的处置实行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第34条),对于住宅小区由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其主要义务包括了:设置专门的装修垃圾堆放场所,不得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入装修垃圾堆放场所,保持装修垃圾堆放场所整洁、采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以及明确装修垃圾投放规范、投放时间、监督投诉方式等事项(第35条)。 对于具体投放要求,也明确装修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应当将装修垃圾投放至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设置的或者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的装修垃圾堆放场所。并鼓励装修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对可资源化利用的装修垃圾进行分类投放;而物业企业作为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予以引导(第36条)。 根据法规设定,对于违法第35条“违反装修垃圾堆放场所要求”及第36条“违反装修垃圾投放要求”的行为,均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区房管部门主要配合城管执法部门,监督居住区物业企业作为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的义务履行(依照法律规定和行业规范技术要求落实管理举措),对于未按合同约定(有载明装修垃圾运输的相关条款)提供服务造成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整改通知书的,将对物业企业予以信用信息评价记分。 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3月12日
答复内容
答复结果:已经解决
周志桦代表 :
一、前阶段主要工作 一是开展调研摸底。借助大调研工作契机,走访了部分街镇,就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调研,梳理了居住区、单位及农村垃圾分类存在主要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二是拟定闵行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垃圾分类推进三年行动计划和2018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职责分工和各项标准要求。三是做好分类社会宣传。利用两会期间、植树节等重要节点开展垃圾分类宣传。修改完善了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宣传画报和海报等,下发至各镇、街道,营造垃圾分类社会氛围;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和志愿者队伍培训,累计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讲座和宣传培训53场次,累计开展绿色账户积分兑换活动18场次。四是加强垃圾分类质量督查工作。根据达标示范居住小区创建要求,依托第三方组织专项巡查,积极开展居住小区、菜场等各类分类场所的监督管理,落实即知即改,积极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五是推进湿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加强对各街镇小型分散处置设施监管,确保湿垃圾实现专项收运及就近、就地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二、下阶段工作打算 我们将坚持“巩固、提升、拓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浓厚分类社会氛围,着力提升源头分类管理,着力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不断落实。 主要任务:一是按照整区域推进方式,实现古美路街道、七宝镇和莘庄工业区村居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街镇覆盖85%村居。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及绿色账户同步覆盖累计47.2万户。二是全区党政机关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公共机构和企业参照党政机关目标要求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三是创建垃圾分类达标示范区域。以居住区为重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达标验收,力争50%的居住小区实现垃圾分类达标;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垃圾分类示范村累计达到73个。四是建成居住区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点210个,再生资源分拣转运站按照“一街(镇)一站”配套建设到位,基本形成“小区(单位)回收点——街镇交投中转站——区级再生资源集散场”的可回收物全程分类物流体系。 工作措施:一是通过落实公共场所和居住区分类容器和垃圾箱房的改造提升,确保生活垃圾准确分类投放。推行“定时定点”投放和绿色账户规范管理,坚持垃圾分类制度与绿色账户激励同步覆盖,提高对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服务水平,逐步推进 “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将垃圾分类纳入美丽家园行动计划,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居委、业主、物业等各方面积极性,落实各方责任,形成“四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发挥基层党建组织作用,强化对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二是不断巩固单位强制分类制度。继续落实强制分类工作机制,提升单位强制分类实效。建立健全全区党政机关强制分类名单目录,明确推进及完成时间,开展自查评估,将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执行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重要指标,逐步建立将垃圾分类行为规范教育纳入各类单位职工文明教育的重要内容。三是注重加强全流程监管。开展垃圾分类全过程、全流程监管。落实分类驳运责任,配置分类收运装备,规范分类收运线路。建立多层级监督机制,加强对各分类场所的实效检查,加强对分类收集、分类清运作业指导培训和考核监督,加强对分类收集专业机具和专用车辆的配置及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管,并对各分类末端处置设施生产运行情况进行行业监管,并定期通报。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公布社会监督和市民投诉途径,方便市民投诉举报,将单位和村居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主动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8年3月28日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疏影路700号 邮政编码:201100 联系人姓名:吴慧 电话:51272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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