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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604035号代表建议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防止“飞线充电”,增设居民区助动车充电装置的建议
编号:0604035代表姓名:纪文斌
代表建议
背景:
问题及分析:
意见和建议:

 

居民区,居民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往往贪图一时方便省事楼道飞线充电已是普遍现象,已有多处小区发生过火灾事件,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居委、业委会、物业多次的告知、劝阻、整改,但收效甚微。虽然消防公安部门有着明确的规定,但也未曾进行过处罚整治。

经深入调研,虽经“美丽家园”改建,但居民区地面停车棚充电装置还是严重缺乏,例如“西郊九韵城”小区,总户数2535户,电动车按70%计算约1775辆,但充电装置仅有地下停车库4个停车位480个,地面停车棚17个充电桩位约204个,整个小区充电装置总计约700个,缺口多达1000个,所以飞线充电,楼道充电情况严重。

仅靠居委、物业劝阻处置难以解决,进行处罚必将引起百姓矛盾。必须堵疏相结合,挖掘社区潜力,通过政府职能部门有效的规划,增设停车位及充电装置,解决停车充电问题,再加强物业后期的管理,才能有效的解决这安全隐患问题。

会办意见
区交通委 :
根据《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场(库)设置标准》(DG/TJ-7-2014)、《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沪交科〔2016〕859号),在我区新建住宅小区项目征求意见过程中,对于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没有相关的要求。考虑现实需求,我委将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建议开发建设单位综合统筹设置充电设施。 感谢贵局对我委城市交通与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答复内容
答复结果:已经解决
纪文斌代表 :
2017年12月29日公安部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已明确界定了受托管理小区的物业企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同时,需对业主电瓶车停放场所、充电方式等进行巡查、规范和劝阻。 遏制居住小区内“飞线充电”现象,强化小区综合治理,主要从“疏堵结合”上同步施力: “堵”:一是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二是物业企业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可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三是为了提升“飞线充电”不文明现象的及时制止率,也可通过小区技防可视探头进行动态随时监控。 “疏”:结合“美丽家园”创建,结合小区实际因地制宜实施内部挖潜。一是在原有的非机动车库或车棚基础上,进行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改造,一般 1个充电桩能为12辆车充电4小时后自动断电,以此避免了 充电过久引发自燃;二是在空间条件允许的小区,可通过合理的绿化布局调整、以居民自治方式推动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的建设,可通过设置共享停车位的方式,引导居民错时、按需充电、实现智能充点电桩使用效能最大化。 我局作为区“美丽家园”推进办,也是物业行业的监管部门,将积极建言街镇以小区为出发点,推动业主关心的焦点问题、安全隐患的短板问题及时得到有效化解。 感谢您对小区管理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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