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604052号代表建议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建筑垃圾处置的建议
编号:0604052代表姓名:周志桦
代表建议
背景:
问题及分析:
意见和建议:
目前街道2017年的居民装修垃圾日均近180吨。但目前街道的处置配额量远远不能达到日清的需求,建筑垃圾消纳困难,小区因建筑垃圾无法外运投诉不断。
原因:江川地区大部分地区为老城区,老小区房屋换手率较高,建筑垃圾处置需求量较大,去年以来,因无锡偷倒事件、中央环保督查、老港整改、新虹街道、莘庄镇启动行刑联动等情况,导致全区的建筑垃圾日清运处置量都不能够保障。
问题:目前普遍对建筑垃圾的处置方式是临时堆放,但这并不是长久之计:一是临时堆放点的地方有限,随着建筑垃圾积量的累计总会达到饱和。二是由于垃圾的堆放的会带来许多衍生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环保问题,如建筑垃圾中可能混杂生活垃圾及绿化垃圾,时间长久会产生有害气体影响中转点周边人员,目前,街道临时堆放点已有企业投诉有害气体问题;再如堆放后对堆放地的土壤、周边河道、地下水以及扬尘等问题。其次是安全问题,堆放点的堆放可能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如坍塌、失火等等。三是管理和成本问题。临时堆放无形中增加了街道对建筑垃圾的管理成本,如管理工作人员成本,防护措施的成本,清运的成本等。
建议:市里统筹考虑建筑垃圾的处置问题,一是放开建筑垃圾的处置配额,让各街镇能将建筑垃圾的存量释放,避免问题的升级。二是加速建筑垃圾处置的统筹规划、顶层设计。目前建筑垃圾的主要处置方法是老港进行处置。建议对建筑垃圾处置的通盘考虑。如加速调研,提升老港的处置能力;寻找新的处置方式、处置点;三是加快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新模式,探索建筑垃圾再利用的新方式,从源头进行减量化处理。
会办意见
区房管局 :
根据《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2017年9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令)中相关规定,装修垃圾的处置实行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第34条),对于住宅小区由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其主要义务包括了:设置专门的装修垃圾堆放场所,不得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入装修垃圾堆放场所,保持装修垃圾堆放场所整洁、采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以及明确装修垃圾投放规范、投放时间、监督投诉方式等事项(第35条)。
对于具体投放要求,也明确装修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应当将装修垃圾投放至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设置的或者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的装修垃圾堆放场所。并鼓励装修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对可资源化利用的装修垃圾进行分类投放;而物业企业作为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予以引导(第36条)。
根据法规设定,对于违法第35条“违反装修垃圾堆放场所要求”及第36条“违反装修垃圾投放要求”的行为,均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区房管部门主要配合城管执法部门,监督居住区物业企业作为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的义务履行(依照法律规定和行业规范技术要求落实管理举措),对于未按合同约定(有载明装修垃圾运输的相关条款)提供服务造成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整改通知书的,将对物业企业予以信用信息评价记分。
对涉及建筑垃圾外运处置的相关内容,非房管部门协调范围。
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3月12日
答复内容
答复结果:已经解决
周志桦代表 :
目前我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情况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制定长效政策制度,完善管理机制。我区坚持“政策引导、属地推动”的原则,出台了《闵行区装修垃圾收集、处置管理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通过建章立制,从制度上重构了区镇协同、条块结合、职能完整、责任清晰的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建立由“市级督查指导、区级主管主抓、街镇综合治理”的市区镇三级联合管理的新模式。明确以街镇为单位推进属地责任制,严格管控各自辖区内的建筑垃圾“流向、流量”。
二是推进末端设施建设,提升处理能力。根据闵府办发〔2016〕74号《闵行区建筑垃圾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我区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除古美路街道为饱和性居住社区不建设建筑垃圾中转分拣点,其余13个街镇(莘庄工业区)各建设一处建筑垃圾中转分拣点,并展开分拣处置。通过前期区政府专题会议动员,区级部门联合推动、各街镇领导高度重视,目前12个街镇已经完成建设并取得临时用地和临建许可,可基本满足各自辖区内装修垃圾的前期分拣处置需求。
三是完善装修垃圾清运企业管理。对照《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市政府57号令)文件精神,从清运企业管理着手,进一步规范区内装修垃圾的清运处置。2016年下半年起通过对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开展排摸梳理,将各自辖区内通过招投标、政府指定、镇级环卫公司转包等形式确定的装修垃圾运输企业纳入规范管理,并在上海市建筑渣土监管平台和区局官网进行公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根据市府57号令的工作要求,今年区里将启动装修垃圾作业服务单位招投标工作,规范整合全区装修垃圾运输市场。
二是街道要加强对小区物业的管理,督促其投放管理责任的落实。即设置专门的装修垃圾堆放场所;不得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入装修垃圾堆放场所;保持装修垃圾堆放场所整洁,采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明确装修垃圾投放规范、投放时间、监督投诉方式等。
三是街道要开展相邻街镇中转代分拣处置工作,落实处置经费。分拣后的装修垃圾(仅限砖石料),确有处置困难,可专报我局,协调至奉贤柘林塘、南汇N1库区、机场3号围区等市级应急消纳点规范处置。
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8年4月8日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疏影路700号 邮政编码:201199
联系人姓名:陈晓 电话:64125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