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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705112号代表建议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对鲁汇社区15.16.17.18.19街坊进行土地收储的建议
编号:0705112代表姓名:徐生贵
代表建议
背景:

鲁汇社区15.16.17.18.19街坊的详细规划已获批近一年时间了(沪府规划〔2022〕36号)。该地块作为浦江镇经济发展过程中所需农民动迁安置房源地块,占地65.57公顷,可安排动近户900户。

问题及分析:

   根据2035规划,浦江镇动迁安置房源缺口达到170万平方米,为此尽早进行对该地块的收储,为后续浦江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安置房源保障已刻不容缓。

意见和建议:

根据2035规划,浦江镇动迁安置房源缺口达到170万平方末,为此及早进行对该地块的收储,为后续浦江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安置房源保障已刻不容缓。建议:闵行区征收中心<储备中心>依法对该区域进行土地收储,并根据财力状况分期进行征收。

会办意见
区房管局 :

征收中心

徐生贵代表提出的关于对鲁汇社区15.16.17.18.19街坊进行土地收储的建议”代表建议收悉,现将会办意见告知如下:

根据《闵行区征收(动迁)安置住房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意见》(闵府办发[2020]25号),属地镇应当根据征收(动迁)计划,及时向区房管局申请项目认定。原则上对应安置项目匹配度应达到70%以上,且建设资金能够落实。

根据代表建议,浦江镇鲁汇社区相应地块动迁需求迫切、安置房源存在缺口,区房管局将依据职责会同区相关部门、浦江镇共同做好动迁安置房的项目认定、建设推进等相关工作。

为便于项目认定工作的有效推进,请浦江镇对地块情况进一步梳理,锁定动迁对象、安置项目、房源数量、资金来源等基本情况,制定合理的动迁方案并请区征收中心予以核定。同时,鉴于区域内还有较多数量已建成未使用的动迁安置房房源,为避免资源闲置并尽可能缩短在外过渡时间,请浦江镇统筹房源,尽量采用现房或现房+期房的安置方式,确保不产生新的闲置房源。

相关附件:
会办意见.pdf
会办意见
浦江镇 :

代表建议已收悉,经征询浦江镇内相关职能部门后,汇总并回复如下: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社区MHPO-1314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5、16、17、18、19街坊局部调整》于2022年11月30号获得批复,批文号为沪府规划﹝2022﹞316号。规划将住宅用地集中布局在18街坊(18-06地块)和19街坊(19A-02、19A-05、19A-08),以上地块均作为动迁安置房,住宅建筑总量约11.76平方米,住宅套数约1119套。

    浦江镇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闵行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未来依法对鲁汇社区15、16、17、18、19街坊控规涉及的区域地块土地征收、收储等相关工作。

答复内容
答复结果:正在解决
徐生贵代表 :

区征收中心牵头会办单位区房管局浦江镇共同面商沟通,各方对下阶段工作达成一致意见:

1、建议浦江镇对地块范围内的动迁量、土地性质、规划参数进行排摸,摸清底数

2、由浦江镇编制地块动迁方案和本基地房源安置使用方案,测算各个安置房地块的动迁成本,上述两项工作建议浦江镇于6月底前完成。

3、建议浦江镇同步根据区房管局对动迁安置房认定的要求,准备完善相关资料后报区房管局认定。

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区征收中心将根据浦江镇上报的动迁方案、安置房房源使用方案、区房管局认定工作情况、各个安置房地块收储成本的基础资料上,结合土地储备资金预算情况、储备地块动迁计划,统筹研判,研究下阶段整体实施或者分阶段实施的收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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