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601351号代表建议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增加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进出口道路安全标识的建议
编号:0601351代表姓名:赵松江
代表建议
背景:
问题及分析:
意见和建议:
关于增加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进出口道路安全标识的建议
交通安全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大问题,减少交通事故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由于机动车、电瓶车、自行车、行人的增加,近年来交通事故有上升的趋势,如何来减少交通事故,成为当务之急。
据闵行区公安局统计,2016年全区发生一般程序(需调查处理)交通事故:73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73913起。
其中不少是发生在企事业、小区的进出口附近。其主要原因是这些进出口附近地面没有任何标识,路边也没有任何提示,过往车辆行速度快不减速,与进出人员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在学校进出口附近,一般会有警示牌,在政府部门和部分小区门口的路面上会有禁停标识,但是闵行区绝大部分企业单位和小区门口没有任何标识。
为了减少交通事故,提出以下建议:在进出口出地面划出禁停标线、缓行标识、人行道线等标识。在进出口前一定范围内树立明显标识牌。
会办意见
区公安分局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国家标准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1、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2、行人横过道路较为集中的路段应当设置人行横道线;3、路段上设置人行横道线之间的间距一般应大于150米;4、企事业单位、小区门口遇急弯、陡坡等特殊路况的,应设置相应的警告标志。
我局建议区交通委进行排摸后,视道路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对涉及交通管理措施或交通组织调整工作,我局将积极配合予以落实,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通行环境。
特此告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答复内容
答复结果:已经解决
赵松江代表 :
一、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国家标准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落实和执行,具体内容包括:1、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2、行人横过道路较为集中的路段应当设置人行横道线;3、路段上设置人行横道线之间的间距一般应大于150米;4、企事业单位、小区门口遇急弯、陡坡等特殊路况的,应设置相应的警告标志。
二、 我委在对交通标志标线日常维护修整工作中,继续加强巡视与修整,对不合理的部分依据国家标准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整,确保车辆与行人交通安全。
三、加强与交警部门协商沟通,对市民提出有关具体标志标线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地方,及时进行调研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