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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604081号代表建议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恢复元吉小区华宁路2700弄出口黄色网格线的意见
编号:0604081代表姓名:杨玉梅
代表建议
背景:
问题及分析:
意见和建议:

         元吉小区华宁路2700弄是马桥镇森林体育城动迁的7个村的居民居住的洋房小区,目前共有洋房59幢,居住的户籍人口和来沪人员共800人左右。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现在买车的人越来越多,导致小区门口早晚高峰时段经常堵车,机动车、非机动车事故发生频率较高。

        原先小区出口设有黄色网格线和黄虚线,但华宁路道路维修后,原来的黄虚线改成了黄实线,并取消了原来的黄色网格线,给居民的出行带来了较多的不便。因为华宁路2700弄只有一个出入口,万一发生特  殊情况,比如消防车、120急救车都是由这个出入口进出。

        希望公安从民生角度、安全角度出发,在华宁路2700弄路口恢复黄色网格线,将黄实线恢复黄虚线。

会办意见
区交通委 :
关于杨玉梅代表提出的“恢复元吉小区华宁路2700弄出口黄色网格线的意见“中,要求恢复华宁路2700弄路口黄色网格线和将黄色实线恢复黄色虚线的意见,区交通委将根据交警部门的主办意见,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答复内容
答复结果:已经解决
杨玉梅代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G D82-2009《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8.2.2第4条:当双向四个及四个以上车道的整体式路基未设置中央分隔带时,应设置双黄实线,故华宁路2700弄(元吉小区)出入口处设置双黄实线,不予恢复黄色网格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针对您反映的小区门口早晚高峰时段经常堵车的问题,公安分局已将小区门口南侧华宁路元江路路口早高峰南北信号灯的通行时间增加至80秒、晚高峰南北信号灯的通行时间增加至75秒、非高峰南北信号灯的通行时间增加至60秒。同时,继续跟踪观察(测)该区域流量变化,适时优化区域内相关路口信号控制方案,缓解交通拥堵,改善交通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9条: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公安分局建议小区出口西向北左转车辆采用“远引左转”先右转至南侧华宁路元江路路口掉头后直行。南向西进入小区车辆由华宁路元江路路口左转至小区元江路出入口进入小区。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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