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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705229号代表建议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代表团建议)关于加快出台非保留保护村房屋翻建政策的建议
编号:0705229代表姓名:金新其
代表建议
背景:

    浦锦街道滨江段沿线长约8公里,规划为市级生态廊道(林地),从北至南共计8个行政村均为非保留保护村。区委第七次党代会报告指出,闵行东部地区要主动承接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及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溢出带动效应,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浦锦要打造城市与乡村相协调、自然与文化相融合的滨江生活秀带的目标。目前,浦锦街道2020年通过“两路两河”项目动迁266户,2021-2023年共完成1053户农民上楼,剩余1900户上楼意愿较低。现状房屋建造年代早,普遍存在墙体开裂等影响安全居住的问题,且集中居住后剩余的村宅零星分散,市政配套不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缺失,距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差距较大。

问题及分析:

针对以上情况,经过走访调研、专题座谈,问题剖析如下:

1.房屋结构较差。撤并村现状房屋多为70-80年代建造,因当时经济条件受限,使用的建筑材料质量差,加上年久未修,房屋质量问题频发,曾有2户民房出现过坍塌事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需要有翻建通道保障非保留保护村村民住房权益。

2.共墙户翻建矛盾多。现状农村房屋一排共墙而建情况较多,通常为3-5户位于同一排,待2025年完成期房交付后,有500多户农民上楼房屋,由于共墙空间狭窄,房屋拆除难度较大,且共墙户若不能达成一致,则均不能开展房屋翻建工作,不利于保障继续以及后续人居环境提升,需要能够易地翻建通道保障非保留保护村村民住房权益。

    3.推进乡村振兴客观需求存在。农村宅基地现状布局散乱,房屋坐落无序,村容村貌差,故需要有翻建通道,对人居环境整治达到和美乡村的效果。

意见和建议:

综上,结合浦锦街道实际情况及村民意愿,至2035年难以实现全部村庄撤并的目标,考虑到农村社会稳定、农民居住安全,建议落实非保留保护村房屋翻建政策,在保障村民住房改善的同时,兼顾土地集约利用。允许通过原址翻建或是易地新建的方式改善村民住房条件。

建议区农委牵头主办、会同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研究确定非保留保护村房屋翻建政策。建议由农业农村委明确翻建资格、用地标准等,协助开展村民建房指导。

会办意见
区建管委 :

  对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0705229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闵行区农业农村

金新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出台非保留保护村房屋翻建政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会办意见如下:

依据《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法律、规章精神农村宅基地房屋建设不属于建管委的职责范围。如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房屋涉及区建管委的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职责则按照上海市乡村建设审批导则》区里制定的《闵行区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项目手续办理操作细则》规定执行。

 

 

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0

 

 

通讯地址:秀文路600号1203室     邮政编码:201199

联系人姓名:沈建军                  电话:33885175

 

会办意见
浦锦街道 :

闵行区农业农村委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出台非保留保护村房屋翻建政策的建议”的书面意见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为了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稳步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巩固集中居住成果并促进土地集中有效利用。

一、试点推进非保留保护村进易地迁建

1.提升丰收村整体风貌:通过聚焦于8组试点区域,打造一个具有代表性的美丽乡村示范区。

2.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计划通过易地迁建方式,将9组、10组的土地进行腾挪,将其转化为更具经济效益的用途。

3.土地腾挪: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对9组(易地迁建9户,宅基地总面积2200平方,其中含8组零星3户,土地总面积18015平方)、10组(易地迁建9户,宅基地总面积1592平方,土地总面积13868平方)的土地进行腾挪。涉及易地迁建的农房宅基地总面积约为240平方/户,统一迁建至8组后每户宅基地总面积约为130平方/户,每户宅基地节地约为45%,可释放丰收村9组、10组土地面积31883平方,更加有效的推动街道土地减量化工作以及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

二、若易地迁建政策路径无法打通及时间无法满足当前需求的情况下,街道考虑到农村社会稳定、农民居住安全研究拟定非保留保护村房屋翻建政策

1.浦锦街道适用范围

适用于浦锦街道城市开发边界外及非试点区域的整建制7个村(芦胜村、浦江村、近浦村、丁连村、塘口村、跃农村、勤俭村)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农村村民,受理农村村民房屋翻建,优先保障危险房屋翻建申请

2.房屋翻建流程

由农村村民向村委会先行提出房屋翻建申请-村委会初步审核-检测机构判定房屋损坏程度-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会审-施工申请-施工监管-建房验收。

关于易地迁建及房屋翻建政策落实等相关事宜仍需请区农业农村委支持与协调!

会办意见
区规划资源局 :

针对异地新建方式改善村民住房条件的建议,市规划资源局于202059日以沪规划资源乡(2020206号文印发《上海市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资源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该细则适用于本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户建房、设施农业等乡村建设项目的规划资源全流程审批。在规划确定的新增农居点和平移农居点,可在立项后向区规土局申请核发乡村规土意见书,根据《实施细则》,镇(乡、街道)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内农户建房项目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开工放样复验和竣工规划资源验收的审批及项目实施过程监管。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答复内容
答复结果:正在解决
金新其代表 :

对区届人大次会议

0705229号代表书面意见的答复

 

                                                                    办理结果:正在解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金新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出台非保留保护村房屋翻建政策的建议”的书面意见收悉,我委会同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等会办单位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内容

从现状情况看,浦锦街道滨江段沿线长约8公里,规划为市级生态廊道(林地),从北至南共计8个行政村均为非保留保护村,农房建造年代早,房屋陈旧且部分存在安全隐患,尤其集中居住后剩余的村宅零星分散,市政配套不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缺失,乡村风貌和环境问题较为突出,乡村社会治理难度加大,距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差距较大。针对目前街道所面临的问题,我委高度重视并多次汇报区领导和沟通市级部门给予指导支持,区委、区政府领导指示,要积极对接市级部门争取政策支持和试点机会,探索一条符合闵行实际能解决规划非保留保护村农民居住问题的路径。

前阶段,我委会同浦锦街道分别邀请市农业农村委、市住建委、市规划资源领导赴浦锦街道现场调研现状情况,共同商议解决办法,各部门高度重视,现在市级部门也在抓紧研究对策。经过与浦锦街道代表团多次交流沟通过后,区农业农村委会同会办单位提出工作建议:

试点创新探索根本性解决办法

在市级层面全面评估《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和全市调研的基础上,区级层面积极与市里部门对接,争取将丰收村纳入试点。通过“麻雀式”解剖的方式,全面梳理农户及土地现状,从规划调整、优化选址、土地集约利用、人居环境改善和社会治理优化等角度全面深入分析,积极探索在浦锦街道非保留保护村开展易地迁建工作,按照16号令规定进行宅基地审批,全面做好房屋风貌引导,并有效衔接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政策,早日满足农民群众诉求,同时加大对平移归并点的公建配套设施配置,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全市提供试点经验参考借鉴。

用好用足政策助力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

积极推动《闵行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手续办理操作细则》文件的出台,打通集体土地使用的审批路径,在完成农民易地迁建和土地成片腾挪的基础上,指导街道利用良好的区位条件和优势资源,引进优质社会资本或企业落地,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农民长期增收提供支撑,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不竭动力,真正实现乡村发展可持续性。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区农业农村委作为牵头部门,后续将继续发挥好牵头作用,持续跟踪市级政策制定和试点动态,积极争取各项有利因素和资源,会同区级相关成员单位,持续发力多措并举,通过试点突破不断改善农村地区的居住环境,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腾出建设用地空间,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全区非保留保护村的未来提供方向,为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感谢您对闵行区非保留保护村房屋翻建政策的关心和支持,还望进一步关注我区后续相关工作,继续为我们的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411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闵行区七莘路412号        邮政编码:201199

联系人姓名:曾艳波                          电话:021-6412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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