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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604016号代表建议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解决高端人才引进瓶颈建议
编号:0604016代表姓名:高凌燕
代表建议
背景:
问题及分析:
意见和建议:

 

随着一线城市住房价格的不断飙升,城市居住压力与日俱增。原本在一线城市生活工作的高端人才纷纷逃离北上广,选择在二三线城市就业发展。这对于上海打造国际科创城市的愿景无疑带来了困惑,这也是上海众多高新技术企业面临的困境。如何引进高端人才,减轻就业压力,解决住房问题不失为一项举措之一。

 建议政府在“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大背景下,契合商务开发,预留部分土地,建设类似人才公寓的建筑户型,配套为高端人才提供低于市场价格的租赁服务,以解决高端人才的住房后顾之忧,同时起到打压房价的连带作用。

会办意见
闵房集团 :
对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04016号 代表书面意见的答复 高凌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高端人才引进瓶颈建议”的书面意见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方面:公共租赁住房作为“四位一体”保障性住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事业单位人才或职工可向区公租房公司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可承租我区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确定,闵房集团聘请社会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市场租金,以此为依据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并定期调整。 目前,闵行区域共筹措公共租赁住房5257套(含市属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6.5万平方米,其中区筹公共租赁住房2016套,建筑面积约16.5万平方米,市筹公共租赁住房3241套,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共覆盖闵行区域10个街镇及莘庄工业区。截止2017年底,闵行区域已投入运营公共租赁住房4632套,建筑面积约33.2万平方米。截止2017年底,闵房集团通过整体租赁的方式为包括卫计委、教育局、商飞、国核、上海交大、华东师大、中船重工711研究所、中航无线电615所及虹桥商务区内重点企事业单位等配租区筹公共租赁住房782套,有效缓解了区内人才的阶段性住房困难。 一、关于人才公寓政策方面:2017年,为了向区内人才提供更加丰富的房源选择,解决人才的差异化住房需求,区房管局与区人保局就打通人才公寓与公共租赁住房使用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闵房集团可向通过区人才公寓办审核的人才开放公共租赁住房,并优先供应;同时人才公寓剩余房源也可对外开放供应,向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分配供应,并建立了定期联络机制,房源信息及时共享。 三、关于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方面:一方面闵房集团将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宅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政策,积极做好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工作;另一方面闵房集团还将加快推进我区君莲C1地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开工建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该项目年内开工建设。 感谢高凌燕代表对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发展的关心与指导,我司将积极稳妥推进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功能,解决部分高端人才的“住房难”问题,吸引更多的高端人才到闵行创新创业,安心服务于闵行地区的发展,服务于我区南部科创中心建设。 上海闵房(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9日
会办意见
区规划资源局 :
根据沪府办【2017】49号文《加快培育和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明确发展目标为:增加租赁住房供应,促进购租并举住房体系建设,到2020年基本形成多主体参与、多品种供应、规范化管理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更好缓解部分常住人口及青年群体和各类人才、创业人士的居住问题。 1、我局积极配合你局编制闵行区租赁住房专项规划,待方案稳定后,对于涉及规划调整的项目,我局将根据初步方案的内容、以及项目轻重缓急的要求,积极与市规土局沟通协调,分批分次启动租赁房规划调整工作。 2、目前,市规土局已经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规划土地管理细则(试行)》、《关于本市商业办公清理整顿项目转型租赁住房的规划土地指导意见(试行)》等政策文件,我局将据此做好相关项目审批工作。 3、另外,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自建人才公寓(单位租赁房),向职工出租。工业用地配套建设租赁房等生活服务设施的,其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超过15%”。
会办意见
区人社局 :
为缓解区内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困难问题,我区于2016年出台了《闵行区关于人才公寓的操作细则》,该政策是我区人才政策15项操作细则之一,适用范围包括注册登记、税收落地和生产经营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申请人条件主要包括通过人才引进、居转户、应届毕业生等渠道落户本市的人员,此外,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且居转户不满三年的人员也可以申请。该项操作细则根据申请对象的学历、职称、技能情况给予500-1500元/月补贴,同时要求用人单位1:1进行配套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对符合条件、经批准同意的申请人,除获得租房补贴外,可优先入住我区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若现有房源不能满足人才需求,也可选择市场化租赁方式解决居住问题。 为了更好地缓解人才住房压力,今年,我局将在区委组织部牵头下,对人才公寓在内的多项人才政策作调整,降低准入门槛,扩大受益对象范围,确保更多人才能够从中受益。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日 会办单位通讯地址:莘北路168号 邮政编码:201199 联系人:陈晓蕾 联系电话:51518035
答复内容
答复结果:已经解决
高凌燕代表 :
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方面: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政府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以缓解本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及其他常住人口的阶段性住房困难。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确定,公租房运营机构聘请社会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市场租金,报区房管局备案,以此为依据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并定期调整。 目前区政府已筹措公共租赁住房2016套,已投入运营1391套(另外216套正在装修,计划今年上半年对外供应;276套正在建设中;133套计划今年新建),已分配1366套,轮候673户,已为包括商飞、国核、上海交大等区内重点企事业单位以及虹桥商务区、莘庄工业区等配租区筹公共租赁住房759套。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可向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住房保障部)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可承租我区公共租赁住房。 二、关于社会租赁住房方面:加快发展闵行区住房租赁市场,推进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是我区“十三五”期间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按照市住房租赁工作推进小组与区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2018年我区计划新增供应租赁住房项目32500套,新增代理经租房源10125套(间)。 目前,我局会同区规土局正在编制全区租赁住房专项规划,通过新增用地建设、存量商办房屋按规定改建、引导产业园区企业配建、稳妥有序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试点等途径,多渠道筹措租赁住房。重点引导租赁空间向高校及科研院所周边、科创园区、产业集聚区、商业商务集聚区以及交通枢纽地区(含轨交站点周边)等交通便捷、生产生活便利、租赁住房需求集中的区域发展。按照主城区的建设标准提升闵行区城市空间品质,促进职住平衡,产城融合,带动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待方案稳定后,对于涉及规划调整的项目,区规土局将根据初步方案的内容、以及项目轻重缓急的要求,积极与市规土局沟通协调,分批分次启动租赁房规划调整工作。 三、关于人才公寓政策方面:为了缓解区内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困难问题,2016年,由区人社局牵头相关部门制定了《闵行区关于人才公寓的操作细则》,该政策是我区人才政策15项操作细则之一,适用范围包括注册登记、税收落地和生产经营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申请人条件主要包括通过人才引进、居转户、应届毕业生等渠道落户本市的人员,此外,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且居转户不满三年的人员也可以申请。该项操作细则根据申请对象的学历、职称、技能情况给予500-1500元/月补贴,同时要求用人单位1:1进行配套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对符合条件、经区人才公寓办公室批准同意的申请人,除获得租房补贴外,可优先入住我区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若现有房源不能满足人才需求,也可选择市场化租赁方式解决居住问题。为了更好地缓解人才住房压力,今年,区人社局将在区委组织部牵头下,对人才公寓在内的多项人才政策作调整,降低准入门槛,扩大受益对象范围,确保更多人才能够从中受益。 四、关于其他政策方面:依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办发〔2016〕11号)的文件精神,为支持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人才引进工作,区房管局将会同区相关部门继续做好:一、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不少于5%(我区要求不少于7%)保障性住房政策;二是产业类工业用地配套建设租赁房等生活服务设施的,其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从7%提高到不超过15%;三是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自建单位租赁房,向职工出租。 特此答复。 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八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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