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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706151号代表建议办理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加强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的代表建议
编号:0706151代表姓名:张原
代表建议
背景:

2024年部分美容健身、教培机构、餐饮娱乐等商家毫无预兆地关门倒闭,消费者充值款无法退还的问题又频繁曝出,预付式消费这个维权难的“重灾区”又一次进入大众关注视角。

问题及分析:

付费消费纠纷目前有以下几种情形:

1、经营者不与消费者签订正式合同仅口头承诺服务内容,或者签订其单方起草的带有霸王条款的合同;或者使用小程序记录服务过程,单方关闭小程序导致发生纠纷后消费者无法举证;

2、经营者有违诚信单方违约。经营者在收到预收资金后违反承诺单方变更服务内容,限制预收资金使用范围、或变更单次扣费标准;经营者通过变更店铺商号、法人代表人易主等方式,迫使消费者接受新店铺的服务,但有的新店铺无法继续提供原承诺服务内容,有的要求消费者重新充值才可以激活原预收资金;

3、经营者虚假宣传恶意卷款。在明知自己经营不善的情况下,经营者通过虚假宣传,加大优惠力度引诱消费者进行大额充值,随后人云楼空卷款跑路,消费者称此为割韭菜”手段,更有“职业闭店人”来专人来操作闭店转手工作,极大地增加了消费者维权难度。

从源头分析上述预付费消费风险的出现,主要有两方面原因:

1、信息不对等,普法宣传不到位。消费者通常无法了解经营者的真实经营状况,经营者则利用消费者贪图折扣、跟风从众的心理及法律意识不强的弱点,竭力推销预付式消费。《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普法宣传做的不够,该规定2019年1月1日起即已施行,相关实施办法市政府也于2019年4月1日印发,今年又再次修订,但对如何依据该规定保护自己的资金权益消费者知之甚少。

2、对于交易金额大消费合同时间长的预付式消费模式,没有有效的资金监管,商家经营状况不善服务兑现、退款难,后续消费者维权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成本很高。且此类纠纷涉及消费者人数往往较多,会引发社会风险。

意见和建议:

营造放心安心的预付消费环境,需要政府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及实施办法的执行到位,对此提出如下建议:

1、对企业加大监督力度,重点行业如美容美发、健身教培、餐饮娱乐的预付式消费合同应强制经营企业备案,建议可参考不动产交易中买卖双方的备案模式。

2、切实落实经营企业自有单用途卡业务处理系统与上海市单用途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的信息对接,信息对接应实现辖区内企业全覆盖,而非仅为行业头部企业。重点行业如美容美发、健身教培、餐饮娱乐强制经营企业完成预付式消费信息对接义务。

3、加大对消费者的宣传力度,重点行业经营场所张贴单用途预付卡提示牌,提高对消费者宣传普及覆盖面,强化消费者法律意识,选择预付式消费模式时与经营者共同完成合同备案及信息对接。

4、消费者在销售人员游说下办理了预付卡,冲动情绪消退后经过冷静思考决定退费的权利应予以保护。制定行业单用途预付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中设立七天冷静期。借鉴“七天无理由退货”模式,赋予消费者在未实际使用预付卡消费的情况下,7日内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管理好预付卡,将预付消费监管真正落到实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构建起政府主导、行业规范、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以促进闵行经济发展。

会办意见
区文化旅游局 :

区商委

张原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的代表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会办意见告知如下:

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大队聚焦预付费消费领域突出问题,通过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强化协同监管、压实主体责任等措施,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预付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一是聚焦维权重点方向。闵行区文旅局执法大队始终将健全纠纷调解机制作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抓手,通过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切实提升预付费卡投诉处置效能。结合工作实际,当前受理的单用途卡投诉集中在体育健身领域,多与退款金额、退款时间和经营者终止经营有关。针对上述问题,大队通过主动介入、分类施策,形成规范化调解流程,确保消费者权益保障渠道畅通。

二是规范分类处置流程。在处理退款金额及周期类纠纷时,闵行文旅局执法人员通过约谈经营者与消费者,要求双方提交消费合同、支付凭证等材料,核实履约细节后组织调解。对因经营者停业、歇业或迁移引发的纠纷,严格依据《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首先核查经营者经营状态,确认已闭门歇业后,将相关投诉移送至区行业主管部门作牵头处理,并告知消费者移送依据、移送结果和处理建议。

三是协同监管强化执法。闵行区文旅局执法大队持续强化与区主管部门信息对接,并严格依据《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针对经营者未与协同监管服务平台信息对接的违规行为,依据主管单位抄告线索,根据该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经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仍未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于经营者未按规定报送相关信息的违法行为,依据该规定第十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二款及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信息报送义务的,同样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通过分类施策、精准执法,切实规范预付卡市场经营秩序。

 

 

 

                                                                                 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3 14

会办单位通讯地址:闵行区莘北路525号   邮政编码:201199

联系人姓名:董明皓                     电话:021-64926003

会办意见
区市场局 :

区商务委员会:

张原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的代表建议”的书面意见或提案收悉,现将会办意见告知如下:

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上海市商务领域违法行为线索移交与执法协作办法》要求,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区商务委开展相关工作,依照线索移送函行使行政处罚权。

同时,区市场监管局聚焦市场监管领域,对商家存在的虚假宣传、格式合同违法、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查处,对失信商家进行列异、监控,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针对职业闭店人频发现象,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公安部工作要求,持续开展职业闭店专项整治工作,对涉事线索进行排查、梳理,将相关主体信息和经营情况整理完毕后报送上级单位和公安部门,加强行刑衔接,为涉刑事案件侦办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会办意见
区体育局 :

闵行区体育局根据上海市体育局全市体育健身行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式消费经营活动监管,针对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和解决建议,区体育局相应工作反馈如下:

1、在历年工作基础上,针对新出台的政策,积极组织相关业务培训,促进区属范围内开展体育经营企业业务系统与上海市单用途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的信息对接,做到资金有序监管。

2、宣传推动区属范围内体育经营企业使用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示范文本合同。

3、加强各体育经营企业的日常走访与监管,按照《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严格落实资金监管、业务开展、营销促销活动。

                                   闵行区体育局

                                   2025221

 

会办单位通讯地址:莘东路540号          邮编:201199

联系人姓名:高志鹏                      电话:64922266

会办意见
区教育局 :

区商务委员会:

张原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的代表建议收悉,现将会办意见告知如下:

近年来,因校外培训预收费引发的消费纠纷,甚至非正常关停给一些家庭造成的利益损害备受人们关注。“双减”以来,区教育局结合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特点,以校外培训预收费资金监管为重点,多措并举,不断规范所属行业主管的培训机构收费行为,一些做法与提案提出的建议也有很多共通之处。

一、积极推广使用《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2021年,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合同当事人签约、履约行为,提升校外培训机构服务质量,化解校外培训中产生的纠纷,保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由封面、使用说明、特别提示和合同正文四部分组成,其中,合同正文包括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培训服务、培训收费、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培训退费、违约责任、争议处理、其他约定、生效方式、合同附件等内容,就市场交易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合理界分,对培训服务标的的质量要求、保证条件及风险分配等给出了恰当定义。

为推广使用,我单位将使用《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作为办学机构审批、评估等环节的必要条件之一。例如,规定新申请办学许可的机构必须提交使用示范文本签订的培训合同样本,申请变更的机构在一定期限内完成合同更换。同时,把《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情况纳入办学机构的日常监管和年检指标。如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年检中,将合同使用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对未按要求使用的机构进行督促整改,并记录在信用档案中,作为后续监管和政策扶持的重要依据。

二、突出加强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

为加强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2022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会同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五部门印发《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21号),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执行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管理政策,与商业银行等专业机构合作,开立预收费专用账户,执行预收费银行定期划扣机制。当前,以银行托管为主要方式的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制度已基本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符合条件的银行开立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将收取的预收费资金缴入专户,与其自有资金分账管理。

目前,经教育审批的学科类和非学科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全面纳入银行托管,今后将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推进科技类、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预收费银行托管。同时,考虑到过渡期资金监管问题,在预收费监管未到位的情况下,部分机构仍保持学杂费账户、风险保证金模式,即存入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其履行培训服务承诺和退费的资金保证,不得用保证金进行融资担保,当出现办学风险时,该保证金可用于应对突发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应对“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三、不断加大对广大家长学生的宣传引导

近年来,区教育局每年都在寒暑假前这些重要窗口期,通过学校家长会、新媒体平台等方式,向广大家长推送《家长告知书》,引导家长学生理性参与校外培训,选择正规培训机构,建议与机构签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不要一次性预付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高额培训费用,妥善保管好合同及发票,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鼓励有条件校外培训机构采取“后收费”模式,从源头上避免家长学生资金损失,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下一步,区教育局将持续巩固“双减”成果,着力从上述三个方面完善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长效机制,防范预收费消费纠纷风险,持续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25331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七莘路400         邮政编码:201199

联系人姓名:许长路、季晗雨          电话:64983660-2202

答复内容
答复结果:解决采纳
张原代表 :

单用途预付消费卡作为一种便捷的消费模式,在促进消费、便利生活、推动商家经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由于监管机制尚不健全、市场经营主体素质参差不齐等原因,单用途预付消费卡领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如商家恶意卷款跑路、消费者退卡困难、消费纠纷频繁发生等。这些问题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对市场秩序造成了较大冲击。因此,完善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的管理制度,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已成为当前亟待推进的关键任务。

一、加强立法保障,完善监管制度体系

目前,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的法律法规尚不够完善,存在一些监管空白和漏洞。针对这一问题,将建议市相关部门修订和完善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细化监管措施,加大违法处罚力度,为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同时,完善监管制度体系,确保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强化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区商务委积极牵头,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加强对商家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强化对发卡商家的备案管理,规范发卡行为。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体系,有效遏制单用途预付消费卡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加强资金监管

预付资金的安全是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的关键环节。区商务委积极推动建立单用途预付消费卡风险预警机制,通过前期评估、综合分析、实时监测等,对发卡商家的经营状况、资金流向等进行跟踪,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同时,要求发卡商家在银行设立专用账户,对预付资金进行专款专用,防止商家挪用资金。对于资金风险较高的商家,采取风险保证金制度,要求其按照一定比例缴存风险保证金,确保在出现经营风险时能够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信息对接与资金监管

我委在信息对接流程和银行资金监管方面已常态化落实相关工作,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对接企业的日常监管。特别是对数据上报不及时、资金存管不到位以及投诉较多的企业,将进行重点关注。督促数据上报不及时和资金存管不到位的企业限时整改,对投诉较多的企业进行走访或约谈,分析消费者投诉原因,指导企业合规开展预付卡业务,提升服务质量,降低投诉率。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为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将结合五五购物节活动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相关法律法规及消费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利用政务公众号、网络等媒体平台,发布消费警示、典型案例解读以及实用的消费指南,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预付消费卡时务必谨慎选择商家,认真阅读合同条款,避免盲目消费,做到理性、科学消费。

六、强化行业协会作用

协同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行业协会,组织专业培训与经验交流活动,引导商家诚信经营,规范发卡行为,提升行业整体素质。同时,对发卡商家的信用状况进行动态评价与公示,对信用良好的商家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信商家进行惩戒和曝光,努力营造诚实守信、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快推进上述措施的落实,切实解决单用途预付消费卡领域的突出问题,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闵行区商务委员会

                                                                                                                      20254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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