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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司法局关于调整本市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的公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年7月17日

    根据《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和《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沪民规〔2024〕13号)有关规定,本市申请法律援助的收入标准统一调整为:城乡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190元。家庭财产等其他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通知》(沪民规〔2024〕6号)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上海市司法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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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