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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闵行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年3月22日

闵科合〔2021〕3号

 

 

各街镇、莘庄工业区、相关园区:

为推进上海闵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全面提升科技创新力和产业竞争力,我区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2020年,我区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总数达1764家,同比增长46%,实现“两年翻番”的跨越式增长,是“十二五”末的3倍,居全市第三。2021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抓紧落实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在“十四五”首个市委季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在高企培育上“比学赶超”,抓紧谋划,对标对表,现对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及相关园区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 工作目标

2021年闵行区有效期内高企基础目标2100家(当年实际认定数超765家)、科技企业总数超6000家为基础目标,高企总数超2300家为“冲刺”目标。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找准目标定位

要将推动高企认定工作作为全年科技工作头等大事,提高重视,明确区域基础指标和“冲刺”指标,根据区域实际情况,自我加压,在高企认定增长率上不断提高,实现突破。

(二)强化宣传,加大服务力度

要加强宣传,充分用好本区关于高企认定专项政策,加强招商引资,挖掘培育潜力企业,加大高企服务力度,结合2020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及科委排摸情况,全年迁出高企35家,存在高企流失迹象,各街镇园区需引起重视,做好现有高企的稳定服务工作。做到强引入、深挖潜、优服务、保存量、促增量。

(三)示范引领,形成地方特色

各街镇园区在做好今年高企认定“超车跑”的同时,要做好长期规划,建立健全各项机制,做好高企的“引”、“增”、“稳”、“育”工作,持续蓄力,不断发力,推动高企量、质齐升,助推区域科技、经济融合加速发展,争做“领头雁”,做出地方特色、亮点、品牌,形成示范引领效应。

三、具体措施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议由各单位分管领导为组长,联动相关部门,加强对高企认定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

2.制定工作专项计划。围绕目标,结合地方特点,因地制宜,自我加压,制定区域高企认定工作专项计划,做好工作分配和任务分工,建立高效工作机制。

3.深度挖掘潜力企业。加强与区、镇相关部门的沟通、联动,充分利用区科委筛选、下发的“高企潜力企业名单”,开展“扫楼”行动,排摸区域新迁入潜力企业及异地经营潜力企业等,盘清“家底”,全面挖掘区域潜力企业。

4.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利用区高企专项政策,根据地方需求,可出台地方对高企的服务手册,加强招商引资,引入更多优质高企。

5.做好认定跟踪服务。各街镇园区要对企业申报认定状态了然于胸、记录在案,实时跟进,协调解决企业在认定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依托区级资源,借助各方力量,开展小班化、多形式的高企认定培训辅导。要时刻掌握区域现有高企动态,加强服务,确保存量高企不流失。

6.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依托“区科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联系基层制度”,加强与区科委对应联络员或分管领导的交流、沟通,每周上报高企认定工作情况,遇难题及时反馈。各街镇园区要及时总结经验,“比学赶超”,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区级层面将由区科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联合成立“闵行区高新技术企业审核领导小组”,合力推动全区高企认定工作。在做好高企认定区级相关事务的同时,将为各街镇园区提供如下服务保障措施:

1.建立联系基层制度。区科委将建立联系基层制度,由处级领导干部牵头、科级以上干部担任联络员,对应各街镇、园区,定期联系,及时、高效解决基层在推动高企认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2.推动政策合力保障。有效发挥区高企政策的扶持导向,推动区科技政策、产业政策、金融政策、人才政策等积极向高企倾斜,全力为高企的集聚做好政策保障和精准服务。

3.梳理潜力高企名单。整合、筛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名单、2018年认定需复审企业、2020年未通过认定企业、2020年在国网注册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企业等名单,形成并及时下发潜力高企推荐名单。

4.加强培训指导服务。除区级层面牵头组织的系统化培训、街镇巡回培训外,将按照各街镇园区需求,提供针对性培训指导。为高企发展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进一步扩大政策的覆盖面、知晓率和执行力。

5.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每周或每2周梳理、通报1次全区高企认定指标完成情况、认定工作推进情况。

 

附件:关于成立闵行区高新技术企业审核领导小组的方案

  

 

             上海市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

                              2021年3月22日

 

   

        关于成立闵行区高新技术企业审核领导小组的工作方案

 

为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8)40号),加快支持本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全面提升闵行区科技创新力和产业竞争力,拟成立闵行区高新技术企业审核领导小组(简称“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区科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组成,具体如下:

一、组织架构

组  长:管小军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李丽区科委党组书记主任

成  员: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审核办”),办公室设在区科委,具体负责闵行区高新技术企业审核日常管理工作。

区审核办主任:陈红铭  区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区审核办职责

1、在上海市科委、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认定办”)指导下,全面负责闵行区高新技术企业审核工作。

2、负责建立市区两级高新技术企业审核沟通机制,及时快速处理审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定期开展高企审核。根据市高企认定工作安排,区审核办定期开展高企审核工作

4、定期组织业务培训。组织各业务咨询辅导点和区审核办工作人员按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开展统一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区科委工作职责

1、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知,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宣传培训。

2、在区审核办的指导下,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3、参与审核评审会,会商闵行区拟认定企业名单。

(三)区财政局工作职责

参与审核评审会,会商闵行区拟认定企业名单。

(四)区税务局工作职责

1、在区审核办的指导下,按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统一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论推送区审核办。

2、参与审核评审会,会商闵行区拟认定企业名单。

三、时间安排

1-3月,区审核办建立市区沟通机制,组织开展审核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区科委发布认定通知,会同区税务局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宣传培训;

4-11月,区审核办组织专家和区税务局对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材料按批次进行评审,对评审未通过的企业,组织企业约谈,组织召开评审会,会商并上报区审核领导小组及市认定办。

12月,颁发认定证书并接受企业认定申请材料。

四、工作流程

参照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制定闵行区高新技术企业审核流程:

受理--评审--审定--公示--备案--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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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