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社发办、莘庄工业区社服办、财政所(财经中心):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本市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立实施老年综合津贴制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老年综合津贴制度的通知》(沪府发〔2016〕24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老年综合津贴制度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沪府〔2021〕20号)文件规定“老年综合津贴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由市与区县财政按照1:1比例承担”,根据闵府抄〔2016〕123号抄告单意见,我区的区级资金由区、镇(莘庄工业区)按照35%:65%比例分担,街道资金由区财政保障。 2023年,我区预计有32.73万名65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享受综合津贴,全年共需补贴资金5.25亿元(详见附件),除市财政承担50%外,其余部分资金需由区、镇(莘庄工业区)按35%:65%比例分担(街道资金由区财政保障)。区财政本年度已安排项目预算1.33亿元,为保证老年综合津贴顺利发放,现筹集本年度老年综合津贴需由各镇、莘庄工业区承担的配套资金1.38亿元,其中包含2022年清算结余210.63万元(详见附表)。 请各镇、莘庄工业区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本单位需承担的配套资金划拨至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专用存款户,帐号:03404600801000678,开户行:农行闵行区莘庄支行。 特此通知
附件:闵行区2023年老年综合津贴资金筹集表
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2023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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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集2023年度闵行区老年综合津贴各镇和莘庄工业区配套资金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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