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上半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年8月15日
区规划资源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闵行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现将2023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1、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数据 2023年上半年完成7例行政处罚,均为违法登载地图案件,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管理培训情况 区规划资源局现有持证行政执法人员74人。2023年上半年,根据区司法局要求,组织行政执法工作人员4名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组织相关持证执法人员参加换证培训考试。积极参加由市局、区局组织的相关执法业务培训,通过集中系统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基础法律知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3、法制审核机构和法制审核人员情况 法制审核机构为局法制科,法制审核人员2人。 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上半年,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案件共7件。涉及我局的行政诉讼案件共24件,其中一审案件共13件,二审案件11件。在复议诉讼过程中,按照我局行政应诉工作办法要求,落实应诉答辩、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重大事项报告等各项工作。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方面,法院开庭审理我局案件共12件,我局行政负责人出庭12次,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100%,同时通过组织相关经办科室人员旁听,增强了我局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 1、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 区规划资源局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 执法大队目前共持有执法视音频记录仪9台,协助执法人员以影像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记录。 2、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方面 按照区检察院要求,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即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系统中录入数据。 3、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方面 我局根据《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要求,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按照区司法局要求,每年1月31日前将本局行政处罚数据在公示平台上公开。 4、全面强化执法培训方面 为积极应对执法新形势挑战,提升履职能力、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区规划资源局多次举行线上线下法律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稳步推进规范文明执法。 三、下一阶段工作推进措施 1、强化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紧迫性 2、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依法行政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是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是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作为执法部门,必须深入开展依法行政教育,为推进依法行政提供基础保障。 2、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 继续深化“三项制度”推进,针对在执法工作中发现的影响执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执法办案各项制度,依法行政工作,要做到理论学习先行,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掌握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执法公信力。 3、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加强对推行“三项制度”进行教育培训,继续结合业务培训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加强考试考核,提高学习效果,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技能,并做好培训工作记录和存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照要求公示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执法过程进行记录。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根据要求将拟作出的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许可决定,减轻行政处罚决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变更或者撤回行政许可决定、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以及国家、本市规定及本系统认定的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相关材料,在作出决定前10个工作日内提交法制科进行法制审核。做到职责履行到位,工作有法可依。 4、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监督 强化内部监督,建设和完善行政责任制度,同时自觉接受权利机关、司法机关、上级行政部门和社会团体、人民群众的监督,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有效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与滥用,确保规范公正执法。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