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司法局按照工作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现将2020年上半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6月,全局无行政处罚案件;律师类行政许可(初审)115个,律所类行政许可(初审)33个。全局持证行政执法人员64人,法制审核人员4人,相继开展执法人员培训2次。完成本单位3件行政复议案件,无败诉的行政诉讼案件。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 (一)加强行政执法公示 根据《闵行区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工作要求,动态化更新行政执法事项公示,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全面履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定职责。 (二)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2台,执法记录采集器1台,明确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切实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根据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地记录执法活动。今年1-6月,区司法局共开展行政执法检查18次。 (三)开展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今年5月,制定《闵行区司法局关于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的管理办法》及闵行区司法局2020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进一步加强法制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今年1-6月,共审核40余份对外合同,25个投诉案件(其中司法鉴定类投诉3件,律师投诉举报20,公证类2件),未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四)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 组织“法律双月训练营”系列讲座,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抽查考试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记录和考试结果登记。今年1-6月,共组织2次法律知识讲座,确保执法人员每年不少于40个学时。 三、下半年工作推进措施 (一)进一步做好案卷评查和案例指导 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将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裁量基准适用等作为案卷评查的重点内容。并选取典型行政执法案例,通过点评分析、宣传评选等方式,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示范指导。 (二)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执法责任制 按照《上海市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规定,认真做好执法证的申领、换证和注销等工作。对于不履行执法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执法职责的,要按照《上海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做好工作宣传和总结 积极宣传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每季度至少报送一篇行政执法或者执法监督信息,进一步形成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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