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按照《上海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及上级工作部署,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推进“三项制度”工作总体情况 (一)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一是落实事前公示。通过闵行区政府网站、一网通办、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布更新执法依据、权责清单等行政执法信息。在我局监管审核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的照片、姓名、职务、岗位职责等信息,增强执法透明度。二是规范事中公示。严格亮证执法,主动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解释说理工作。充分保障了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等各项权利。积极开展医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当好政策的解说员和辅导员。三是加强事后公示。定期统计并报送相关执法数据,抓实对行政执法情况的公开工作,将“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检查作为医保基金监管常态化监管方式。今年截止目前通过 “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我区长护险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双随机检查共计85家,公示行政处罚案件65件。加强对执法案例的梳理,制作VCR公开曝光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在接受公众监督的同时强化了警示震慑作用。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一是加强执法文书规范。严格按照《上海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试行)》要求执行,采用统一的文书格式文本,对各行政执法环节进行文字记录,规范执法流程。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的规范化建设,今年我局以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等工作作为案卷评查重点内容,开展执法案卷自查。参与市条线及区司法局组织的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不断提高文书制作水平,完善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工作。二是加强执法装备配置。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我局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12台,便携式打印机3台并配备了智能办公本,全面客观地记录执法活动,不断推进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不断提升法制审核工作质量,按照《闵行区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对我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从事实认定、证据材料、执法程序、裁量权行使、文书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由局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对于疑难案件召开专题会讨论决定,行政处罚案件均报局长办公会审议。今年截至目前对22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 二、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落实情况 根据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加强执法证的发放管理及人员培训考核工作,为依法开展医保执法活动奠定基础。2024年新办执法证件1人,注销执法证件1人。组织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行政执法人员轮训课程,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三、下一阶段工作推进措施 (一)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医保监督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将常态化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专项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执法能力,同时加强医保智能信息化工作,助推医保监管提质增效。 (二)深入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完善行政执法公示范围内容及时限,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文书制作,加强案卷管理及评查工作,按国家和市医保局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音像记录材料的归档保存。不断规范医保执法行为,提升医保基金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持续加大医保宣传。继续利用好医保宣传月等节点,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进一步加大医保政策培训,将医保执法与普法相融合,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社会基础。
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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