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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闵行区人社局行政执法情况总结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7日

2022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区人社局按照工作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现将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22年度,作出行政处理决定75件,行政处罚决定17件,罚款金额9.89万元。劳务派遣许可178件,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审批897件,核发内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33件。全局持证行政执法人员64人。

局层面法制审核机构为法制科,负责本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局“三重一大”事项、行政重大决策事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文件合同、执法服务等各部门工作中相关法律问题的法制审核工作。法制审核人员主要包括法制科2人、法治员23人、法治联络员17人。

诉讼案件31件(一审22件,二审9件),一审同比上升69%,二审同比上升28%。复议案件8件,去年同期17件,同比下降53%。复议期间经协调化解后申请人撤回申请3件。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局层面法制科牵头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行政权力”栏目中上传执法职权依据、执法工作总结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情况局各相关部门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时,均按照要求,依法依规公示有关行政执法信息

一是做到事前公开。局执法大队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救济方式等内容依托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对外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和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监督举报等内容在大队办事大厅对外公示。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服务大厅宣传栏中摆放《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工伤认定保险条例》等政策宣传资料,并在服务大厅中将中心工伤认定办事流程图予以公示。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事流程服务承诺、投诉举报渠道等公开上墙,增设窗口好差评服务系统。工伤认定笔录室内张贴《工伤认定调查工作规定》维护工伤认定调查工作秩序,保障调查工作有序展开。

二是规范事中公示,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今年年初制定的2项专项检查全部纳入事中事后监管系统,随机匹配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检查时,案件承办人在本单位内或外出,对单位或个人以及证人进行调查取证时,穿着统一工作服,并主动出示执法证,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亮明身份。落实笔录、调查前对相对人的相关权益事项告知流程。

三是推动事后公示。建立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机制,一方面根据市局业务条线要求,通过业务系统定期上传处罚信息对外公示,另一方面按照区要求按月将结案执法信息上报至区诚信平台,供社会相关单位查询。今年以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进行2次的执法检查,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结果在闵行区互联网+监管系统中进行公示,做到执法全过程公开透明。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按照要求配备执法记录设备。局执法大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使用标准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准确记录执法过程的基本信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在办事服务大厅、监察接待室,按照规定装配监控录像;为监察执法工作电话安装自动录音设备;为一线劳动保障监察员配备有执法记录仪,对各类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行为,力求做到全程视频、声音、图像、文字记录。窗口及工伤认定笔录室配备24小时全天候影像监控,并通过后台系统进行管理,监控保存时间长达2年。工伤认定调查人员通话过程全程录音,重要录音通话记录拷贝存档。对于行政执法设备进行登记及编号,实行专组专用。执法记录仪使用完毕后,存放于办公室保险箱。开设远程调查室,如相关人员因个人原因或疫情原因,无法前来配合调查,可通过视频记录的方式,对于受伤人或相关人员进行笔录核实。

二是明确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各类标准。明确执法过程所产生视频、声音、图像进行存储,保留执法记录,可直观反映违法行为现状,记录违法行为状态,既实现了执法过程留痕,又提高了执法的规范性。加强日常执法文书及案卷的审查,确保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是结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加强对执法案卷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察案卷归档、调阅制度,做到实时调阅,确保文字、音像记录的规范、合法、有效。明确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归档要求、归档时间、档案利用等内容,编号整理证据材料,保存相关录音录像资料至系统服务器,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落实《区人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及目录》,明细审核范围、细化审核流程,确保重大执法决定依法依规作出,今年至今共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件。局相关职能部门依照审核办法,将办案经验丰富、业务能力佳、工作责任心强的行政执法人员充实到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审理一线,不断加强对办案人员、审理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办案人员、审理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法规的运用能力。同时,制定部门内部审核规定,形成局内部上下联动的审核机制。如,局执法大队办理重大复杂疑难监察案件,均严格遵循相关法定程序,通过大队长办公会议或案件集体讨论广泛听取征求意见,逐步形成统一认识同时结合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组织法律顾问进行研究,听取专业法律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工作中的作用。区工伤认定部门定期展开疑难案件讨论会,讨论会邀请局法制科工作人员、局顾问律师及区总工会公益律师共同参与,并对会议内容制作会议记录。对于案情复杂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听取多方意见。收到意见后,若意见分歧较大,将案情上报至市局讨论会或局长办公会讨论,并按照讨论结果作出决定。2022年年初至今,已开展疑难案件讨论会6次,共讨论疑难案件132件。

三、下一阶段工作推进措施

(一)加强业务培训

应把“学习培训非小事”的理念贯穿于我局执法工作中,结合一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实际、工作需求,积极主动制定和举办专业化法律知识培训,在培训中逐步探索如何更有效地激发学员的主动性,把“要我学”变为“我要学”,从根本上提高一线执法人员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提高执法人员法制意识

学习借鉴区内、区外其他执法部门好的做法、好的经验,进一步明确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加强培训一线执法人员对于行政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的使用意识,做到出勤必开记录仪,做好笔录和视频记录,坚决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

(三)夯实法治队伍建设

制发局法治员队伍建设制度文件,明确局法治员、法治联络员权责义务,进一步加强组织力量,提升全局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法治员在法治建设中积极作用。依托“一个基地、两支队伍”建设,统筹各单位优势资源,从法律思维和法律实务两方面侧重点出发,形成年度计划。力争每月固定时间点进行培训,促进法律思维的交融。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031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