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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年2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5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区应急局现共有行政审批项目6项,分别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025年区应急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出“非现场核查”审批模式减少进入企业现场检查频次,开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专班服务,畅通政企协助渠道,为地区经济社会稳步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5年,区应急局共批复行政许可261,其中: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3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256。全部行政许可项目无收费内容,当年未发生违规收费情况。行政许可结果每月通过国家信用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区门户网站对外公示。

区应急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已纳入《闵行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管理,并接入上海“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全程网办率100%。线下窗口入驻至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方便企业咨询。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区应急局依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编制《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开展行政许可监管工作:一是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企业开5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共检查相应企业150家,查处隐患3二是将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的3家企业定为重点监管单位,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依据《关于落实市场主体准入准营审管联动机制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实施方案》(闵审改办发〔2023〕3号)落实市场主体准入准营审管联动机制,做好“双告知”信息接收、反馈和后续跟踪工作,落实“照后证前”监管责任。2025年未接收到相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

全年收到涉及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取得行政许可的投诉举报线索。

四、改革创新情况

1.“非现场核查”审批,增加企业发展动力。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加大制度供给,区应急局持续探索助推企业高质量安全发展的政策举措,推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行政审批新政策。新政策为全市首创,主要针对安全风险较低、同时又为高频事项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不带储存设施)事项开展审批流程优化,过对危险化学品不带储存设施经营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级,明确低风险企业免于现场审核的情形和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兼顾营商环境优化及城市安全防控。此项改革是区应急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2.“非现场检查”,减轻企业监管负担。加强数字化建设,拓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使用面,积极探索在安全生产执法领域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非现场检查”,主动寻求行政执法方式转型升级。全年对5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通过视频监控、风险预警、系统监测等线上巡查的方式开展非现场检查16家次,减轻企业迎检负担,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五、监督纠正情况

区应急局配合区行政服务中心开展“好差评”工作,接受企业对服务质量的客观评价;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对外公示监督投诉方式,开通投诉电话、网上投诉、信函投诉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2025年未收到相关差评、举报和投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区应急局自2019年起针对局高频事项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不带储存设施)不断优化服务,先后推出“提前服务”、容缺受理、立即办理、“非现场核查”等模式,不断优化审批材料、审批环节,缩短行政审批时间,持续提高企业对区应急局优化行政效能的感知度和满意度。但结合当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以及在实际工作中收到的企业诉求,区应急局发现对于注册于商务楼宇中无危险化学品储存条件的企业仍存在着极大的提供定制化、便捷化服务的需求。为此,区应急局计划探索引入“审批服务+园区服务”的“云上审批”模式,为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带储存设施)企业提供全流程“云端”审批服务,缩短企业办证时限,提升企业对改革成果的获得感,同时助力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闵行区应急管理

                                      20262月26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