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落实市、区两级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确保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现就本局2024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基本情况 (一)全面贯彻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规范事前公示。通过政务平台和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公示安全生产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月度执法检查对象和执法事项,明确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人员等。执法检查前,通过“检查码”向企业发送《现场检查通知书》,明确告知当次执法事项、执法时间、执法人员和证号。今年,公示执法检查10期458家次,执法检查事项389项,发送“检查码”478条。在上海市“一网通办”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及办事指南等工作信息35项。二是强化事中公示。规范执法证使用和管理,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40名,拥有执法证39名,1名已报名参加市司法局统一执法证考试。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严格执行2人以上、统一规范着装、主动亮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规定,按要求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推动事后公示。及时公示双随机检查情况,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每月双公示,今年以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双公示报送 54期、311条;编制行政执法典型案例3期,公示典型案例14起,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也警示震慑生产经营者。 (二)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规范文字记录。对照部《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版),梳理执法文书模板和样张,形成电子版和文字版,供执法人员参考,统一执法文书制作的规范和要求,确保行政执法文书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组织区镇执法人员为期 2 天的集中培训,进一步明确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开展区镇两级执法案卷抽查评查活动2次,以查促改,完善整改问题23条,不断规范执法过程记录。二是推行音像记录。修订《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执法记录仪使用和监督规定》《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行政处罚调查取证工作制度》;配备移动执法终端15台、执法记录仪20台,设有录音、录像功能的谈话询问室2间;实现执法人员全员配备便携式执法终端和执法记录仪,开展开启录像指挥调度6次,督促执法人员对现场执法活动以及执法办案场所落实全程开启录像记录。三是全面使用“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将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等各类检查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文书和案卷网上生成,实现现场执法和案件办理有据可查、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今年通过系统开具执法文书504份,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1起,实现执法人员录入率100%、执法监管对象录入率100%、线上执法办案率100%的目标。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法制审核工作坚持集体审议、案件办理和法制审核相分离原则,实行由局行政主要领导牵头召集,局分管法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副局长,以及局安监科、调查科、指导科、法制科、执法大队等科队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审核机制,确保所有案件执法主体合法、程序规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二是严格法制审核。深化法制审核工作,对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到“决定”实行全过程审议,法制审核会议(以下简称法审会)召开前,法制审核人员对每起案件的主体适格、文书制作规范、证据充分性、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前置审理,提出修改意见,完成整改后方提交法审会集体审议。对重大执法决定实行两次决定审议,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合法、适当。今年以来,我局共召开法审会40次,立案审议 150起,决定审议 141 起,二次决定审议36起,审批审议24起,行政强制审议2起。坚持审慎原则,依法免予行政处罚32起。截止11月21日,行政罚没款810万元。三是加大法制审核保障。优化法审会流程,充分利用视频会议、政务云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案卷材料和法制审核,共审理街镇执法案卷材料65份,减少街镇执法人员来局260余人次,不断提高法制审核效能。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责任心强、专业能力突出的律师,深入参与行政决策、行政执法、重大疑难案件等咨询研讨工作,为局领导的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支持。今年委托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30余次,参与(代理)行政复议4件、行政强制2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我局在推行“三项制度”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在执法全过程记录过程中,由于使用执法记录仪有时网络不顺畅,影响了执法效率;三是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专业知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