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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教育局2021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8日


2021年闵行区教育局根据《闵行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聚焦执法为民,提升本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现将全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1.明确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闵行区教育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职能科室的行政执法程序与要求,落实岗位职责,明确行政执法责任。截止1215日,闵行区教育局今年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544件,其中普通许可类2194件(包括初审1037件),核准许可类350件。办理行政给付1021842人次,给付总额3211.88万元。其中“对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给付17350人次,给付金额2328.96万元。办理行政确认53173人次,其中“中小学生学籍建立、变动的核准”53035人次。办理行政检查1136次,其中“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教育实施教育督导”50次,“学校安全工作检查”633次,结果不合格3次,均已经整改到位。

2.加强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区教育局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指定局法制科负责法制审核工作。截至11月底,局法制科对2021年我局颁布的、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闵行“十四五”教育专项规划》和《上海闵行职业技术学院申办报告》等2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审查结果为:制定主体符合法定职责权限;决策实体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规定,符合重大行政决策形式要求;决策按照重大行政决策要求,履行了决策可行性分析、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等相应程序。

鼓励公务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和考试,目前教育局持《上海市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共有9名,在日常监管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履行执法程序,亮证执法,按照法定的步骤和程序,规范行使行政执法权。

3.强化意识,依法做好行政诉讼工作。2021年区教育局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2起,在2起行政诉讼案的审查过程中,我局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积极与当事人进行对接协商,进而达成共识,化解行政争议,最后2件行政诉讼案件的原告均提出撤诉申请。二审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1起,诉讼结果为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今年共收到检察建议1件,已及时回复。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

1.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按照《闵行区教育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实现行政执法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规范有序、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理。按照“全程留痕”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申请、受理、告知、送达等环节的文书制作,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的立卷和归档工作,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和案卷质量,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效能。

2.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0217月,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教委组织的“2021年上海市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教育行政执法专题学习培训”,通过培训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教育行政执法理论,参训行政执法人员做好学理转化,将其有机融入到实际行政执法工作中。

3.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我局通过区政府网站、闵行教育微信平台等方式向学校、教师、社会公众公布政务信息。认真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回复申请人。全年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400多条,及时、完整公开2021年度重要政策解读、教育改革、财政资金、招生考试、教育收费、重大行政决策、建议提案、学籍管理、教育统计、教育督导、行政执法等信息。二是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在区政府网站行政执法栏及时公示教育局年度执法情况、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事项信息。截至11月底,共公示行政许可类信息66条。

三、下一阶段工作推进措施

1.继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教育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执法文书,加强执法档案管理,实现执法全程留痕;修订区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推进重大教育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继续做好市、区两级执法数据的半年度填报工作,动态更新执法依据,推进行政执法信息依法及时主动公开。

2.继续开展各项法制审核工作。做好对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推动教育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制度的落细落实,制定教育系统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研制2022年教育系统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工作,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与备案,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3.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及行政复议工作。继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本系统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和讲评的三合一活动。同时配合法院及上级行政机关,做好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

 

 闵行区教育局

2021.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