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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教育局2021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年7月2日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闵行区依法治区的各项要求,闵行区教育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和依法治校,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现将区教育局2021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1.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闵行区教育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效能,为行政执法提供制度保障。闵行区教育局共有行政处罚事项19项、行政许可事项9项、行政检查事项10项、行政确认事项3项、行政给付事项5项等。截止625日,2021年区教育局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58件,其中普通许可类22件,核准许可类236件;办理行政给付910919人次,给付总额1490.79万元;办理行政确认3236人次;办理行政检查452次。

2.加强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区教育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指定局法制科负责法制审核工作,鼓励公务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和考试,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教委举办的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治专题培训。目前持《上海市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共有6名,待领证人员3名。在日常监管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履行执法程序,亮证执法,按照法定的步骤和程序,规范行使行政执法权。

3.强化意识,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工作。2021年上半年,区教育局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2起,在2起行政诉讼案的审查过程中,我局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积极与当事人进行对接协商,进而达成共识,化解行政争议,最后2件行政诉讼案件的原告均提出撤诉申请。二审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1起,诉讼结果为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

开展各项法制审核工作。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要求,对我局颁布的2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近2年来区教育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清理,并对其中1份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教育局实际,制定发布《闵行区教育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办法(暂行)》,明确公平竞争审查机构、责任分工和审查流程等;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栏及时公示教育局年度执法情况、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事项信息,2021年上半年区教育局共公示行政许可类信息34条;通过区政府网站、闵行教育微信平台等方式主动向学校、教师、社会公众公布政务信息,高招、中招政策,高考、中考考试改革、规范办学行为等重要信息,做到100%实时公开。

三、下一阶段工作推进措施

1.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机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及时清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做到实时动态更新。

2.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工作。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3.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及行政复议工作。继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负责人出庭应诉频次,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和讲评的三合一活动。同时配合法院及上级行政机关,做好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争议更多实质性化解。

4.继续开展各项法制审核工作。根据国家、市、区相关规定和要求,继续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等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区教育局颁布的各项政策措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施。

 

 

 

 

闵行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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