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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2月24日

 

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建筑业稳步增长,闵行区建设管理委积极贯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建筑许可营商环境,不断提高帮办服务能力和服务能级,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开展行政许可办理和批后监管工作。

建设管理行政许可事项为11,事项名称分别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燃气供气站点许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设区的市级权限)、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燃气设施改动许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区建设管理委行政许可事项2024年度收到申请共2823其中网上受理2823,按期办结2823件。主动开展批后监管的次数为3130次。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建设管理行政许可事项均入驻闵行政务服务中心,全部实施网上办理并按期办结均不涉及收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各事项办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2024年度收到申请640件其中网上受理640件,按期办结640件。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2024 年度收到申请101件,其中网上受理101件,按期办结101件。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2024年度收到申请0件。

燃气供气站点许可事项2024年度收到申请4件,其中网上受理4件,按期办结4件。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2024年度收到申请70件其中网上受理675,按期办结70件。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2024年度收到申请675其中网上受理70,按期办结675件。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设区的市级权限)2024年度收到申请367其中网上受理367,按期办结367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2024年度收到申请801其中网上受理801,按期办结367件。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2024年度收到申请34其中网上受理34,按期办结34件。

燃气设施改动许可2024年度收到申请0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024年度收到申请131其中网上受理131,按期办结131件。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2024年开展施工图全专业检查(或多图联审检查)、装配式专项检查、绿色节能专项检查和消防专项检查,共检查25个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6万㎡。检查共涉及24家设计单位,18家审查机构。检查共提出一般意见340条,整改意见59条。对16个项目出具了检查整改意见单。

2024年我委建设工程执法力度继续加强,共开展各类执法检查2042次。全年共签发了行政措施单1213份,其中整改单1130份、局部暂缓74份、停工单9份。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共立案102起,涉及项目25个,共处罚建设单位18家、施工单位18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18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18人。加大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违法线索的移送力度,2024全年累计向各街镇城管部门移送文明施工违法线索18起。

2024年度对全区燃气场站开展监督检查45家次,按照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加强对燃气企业的监督管理,累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2件,累计罚款75.87万元。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聚焦跨前进位,持续优化“一站式”政务服务

做实“一站式”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深化区级审批审查中心实体化运作,巩固提升“一站式施工许可”“一站式综合竣工验收”等改革成效。2024年在联审平台实施“一站式”施工许可(新改扩)项目119个,平均用时1.32个工作日,较全市平均水平12个工作日减时10.68个工作日,减时89.0%。综合竣工验收年度累计完成131个,平均耗时3.14个工作日,较全市6.3个工作日减时3.16个工作日,减时率50.2%。

(二)优化项目审批流程,积极推行“桩基先行”“分期竣工验收”等改革举措

全面实施“桩基先行”,贯彻落实“桩基先行”的政策,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加快项目开工,尽早实现有效投资。2024年度共有26个项目通过“桩基先行”的政策提前拿到了桩基施工许可证,最大限度地缩短了项目开工时间,促进项目尽早落地。

“分期竣工验收”实施范围从工业项目拓展至研发、公共服务设施等,于年初收集在建项目申请分期竣工验收意向,提前协调做好相应工作准备。2024年我委已累计发起分期竣工验收意见征询项目10个,完成10个分期竣工验收及出具分期竣工验收意见。

(三) 跨部门联动机制

1.建立“公众聚集场所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与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高效联动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区建设管理委通过《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共享平台,梳理并通报“开展装修、筹备开业”的公众聚集场所项目信息给区消防救援局。二是建立“提示告知”制度。区建设管理委在“一网通办”(联审平台)接收项目阶段,向项目企业进行“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可与开业消防检查同步申请”的提示告知,并通报区消防救援局。三是建立“一并反馈”制度。区建设管理委、区消防救援局对相关项目同步进行联合检查(审查),并向项目企业一次性反馈检查(审查)结果、一次性告知整改要求,共同跟进指导整改闭环。四是建立“同步发证”制度。对符合检查要求的项目企业,区建设管理委、区消防救援局同步为其办理消防验收和开业检查审批手续。五是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区建设管理委、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局进行定期会商。

2.开展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根据市级和区级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我委积极派员入驻区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专班,并联合区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围绕整治消防审验手续不全或缺失、整治进场建筑材料防火性能、建筑构配件耐火性能和消防设备设施质量性能造假、整治消防审验技术服务造假这四个方面开展专项检查,现场检查情况及相关数据每周上报区工作专班汇总。

3.燃气经营跨部门综合监管

实现行业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定《闵行区燃气经营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和工作流程,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监管体系,有效提升跨部门综合监管能力水平。

4.扬尘防治专项治理工作

2024年10月-12月,区建设管理委牵头区交通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以及属地街镇针对重点区域建筑工地开展了两轮扬尘防治专项治理工作。累计检查了18个工地,对现场发现的工地各类扬尘问题,要求工地当场完成了整改。

五、监督纠正情况

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时,我们针对现场实际情况,按照《上海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检查和评定技术导则[2023版]》沪建质安[2023]436号文和《上海市装饰装修工程消防验收现场检查和评定技术导则[2024]版》沪建质安[2024]315号要求实施。并针对存在问题和消防安全隐患,开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检查和评定意见反馈表》,所有问题整改完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结果合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区级部门协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首先,信息共享存在障碍。消防救援部门、住建部门、应急管理等部门在消防审验工作中信息传递不及时、不全面,缺乏统一平台,导致信息遗漏或误解。其次,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在面对一些违规建设项目时,各部门执法程序和标准存在差异,联合执法时职责不清、行动不一致。

改进措施为进一步完善区级消防审验协同机制。完善与区级规资、应急、消防等部门的协同工作机制,多管齐下筑牢消防安全防线。一是信息共享迈向深度整合。区建设管理委为区消防救援局在联审平台上开通账号,便于其查询相关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信息及消防资料。二是联合执法行动更加常态化、精细化。针对复杂项目制定联合检查方案,明确分工,紧密协作,现场整改问题,避免监管空白。

(二)消防审验全流程监管存在一定盲区

在项目规划阶段,规划部门往往侧重于常规指标,对消防设计的前瞻性评估不够,对周边环境与项目消防需求的综合考量缺失。在项目验收阶段,验收标准执行不够严格,缺乏对消防设施联动测试的全面性和有效性评估。

改进措施为在行政协助阶段,严格审核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依法依规出具审查意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聘请专家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消防设计文件审查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图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消防验收时,依据验收规范对消防设施性能开展全方位测试,同步核查验收资料完整性,保障消防验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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