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依法治区办: 2024年,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相关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培训教育,着力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行政处罚“三项制度”总体情况 一是持续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及时更新公示平台的执法事项信息,实行常态化、动态化管理。执法活动中,主动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按要求出具执法文书,告知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按照公示制度相关规定,在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承办部门按规定在相关环节、特定场所进行音像记录并刻录成盘归入案卷,确保过程完整,资料完备。闵行区建管所修订了《闵行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闵建管所[2024]2号),对照开展2024年上半年度执法记录仪使用专项检查,对各业务科室、监督组的执法记录仪声像影像资料进行了抽查,重点检查内容为执法记录仪的使用频率、记录内容的完整性、执法用语执法行为的规范性以及廉政执法情况的执法记录仪声像影像资料进行了抽查,提示了遗漏摄录工程信息(施工铭牌)、对施工现场存在问题的部位摄录不到位、执法记录仪配置不全等问题,组织执法记录仪使用规定的宣贯培训。 三是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落实专人严格按照审核范围开展法制审核工作,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截止至11月28日,共出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57份。 二、综合执法系统运用情况 一是注重新旧系统衔接,平稳系统转换。我委树立行政处罚案件在新系统上能用尽用、应用尽用的理念,通过案件在新平台的立案、调查、审批、执行、结案等全过程操作,边探索、边办案、边记录,形成自身的“新系统办案流程”,明晰操作程序、规范填报内容,固化流转手续,提升办理效率。 二是及时跟进新系统罚则条款、流转功能的完善,更好适用新系统运用,并结合工作实践,梳理需补充的案由事项,汇总报上级补充入平台,推动旧平台逐步减少使用,提升新平台常态化使用率,顺利完成过渡转换。 三、执法证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市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沪府令74 号)
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