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建管委按照工作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现将2020年上半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6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7件,罚款金额274.13万元。共开展行政执法检查1025次,发放施工许可证212份,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45件。全委持证行政执法人员116人,行政执法记录仪23台,执法记录采集器4台,相继开展执法人员培训11次。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 (一)加强行政执法公示 根据《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规定》工作要求,为提高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示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全面履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定职责。 (二)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闵行区建管委共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23台,执法记录采集器4台,明确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切实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且可回溯管理;严格根据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地记录执法活动。今年1-6月,区建管委共开展行政执法检查1025次。 (三)开展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制定《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进一步加强法制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今年1-6月,共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45件。 (四)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 今年1-6月,区建管委执法单位共组织11次法律知识讲座及业务培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记录和考试结果登记,确保执法人员每年不少于40个学时。 三、下半年工作推进措施 (一)进一步做好案卷评查自评自查 做好区司法局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对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集中开展了内部自查与评查工作。 (二)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按照《上海市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规定,认真做好执法证的申领、换证和注销等工作。对不履行执法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执法职责的,要按照《上海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持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根据区建管委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了行政执法程序,修订执法文书,配足配齐执法记录设备,积极推进落实“三项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流程,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行。
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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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20上半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