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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漕镇2022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年1月11日

2022年,华漕镇紧紧围绕区行政执法赋能指标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加强执法监督,不断强化执法规范,努力提升执法效能,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22年底,华漕镇共有持证执法人员47人,均已完成不少于60学时的法律知识与业务培训。华漕镇综合执法队办理案件614件,罚款金额125644元,涉及市容环卫、环保、市政、绿化、城乡规划、物业管理等6个领域,开展优化街面秩序、美化住宅小区等专项执法行动,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执法保障。安监所不断加强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领域的安全检查,其中生产安全领域检复查467家次,查出隐患543条,隐患整改率100%,消防安全领域检查180家,开具消防监督检查建议书160份、整改意见书220份,累计出动260余人次开展电动自行车、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厂房仓库等各类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药安办办理便民饮食临时备案32件。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4起,无败诉。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

(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按要求落实执法事项、执法过程、执法决定、年度执法情况报告的公示。更新公示镇政府执法事项434项,包含主体、权限、依据等关键信息。严格执行2人以上“亮证”执法,按要求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依据及陈述、申辩、听证等事项。落实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半年度公示、执法决定“双公示”制度,2022上半年度执法工作报告已按要求公示。本年度公示行政处罚决定554件、行政许可决定32件。

(二)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镇综合执法队配备执法记录仪41台,切实满足一线执法需要,实现执法全程音像记录。依法使用执法文书,文书填写规范、要素齐备,对于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依法依规归档保存。按要求开展年度案卷评查工作,由司法所法制审核人员执法中队法制员、法律顾问等组成评查小组围绕主体适格、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裁量基准、案卷归档等方面开展自查在区案卷交叉评查中,办案质量总体评价为良好。

(三)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严格落实镇政府《关于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细则》,重大法核制度执行率100%。华漕司法所作为法制审核机构,配备法制审核人员3人,其中2人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占执法人员总数的6.38%,本年度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件,积极推行“五合一”重大法核新模式。

(四)落实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制度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综合执法队员均统一着装,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证件管理,执法人员均按要求参加新任培训与轮训。开展行政处罚模拟听证活动,使执法人员熟悉听证程序,增强应对执法争议的能力,提升规范公正执法的意识。

三、下一阶段工作推进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基层执法体制改革尚在推进中,基层各项执法资源仍处于整合阶段,将进一步落实推进街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若干措施,强化镇综合执法队对辖内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能力,建立健全与区级制度配套的案件移送机制与重大法核商请制度。

(二)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程度

按要求落实辖内执法队伍统一制式着装,做好执法证管理。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增执法事项培训。发挥驻队律师作用,强化程序正当意识,减少案卷填写瑕疵。根据年度执法评议结果落实整改,改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

(三)进一步强化创新性行政执法手段的运用

加强非现场执法与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运用。提升执法系统与城运中心“一网统管”平台融合度,进一步探索非现场执法实施路径。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积极践行“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理念。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