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虹桥镇2023年度行政执法情况工作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1月23日

2023年,虹桥镇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依法治理。现将2023年度我镇行政执法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23年共做出简易程序行政处罚353个,罚款6051元;普通程序行政处罚301个,罚款74964元。镇安监所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全面排摸火灾隐患,共检查单位7567家次,查处安全隐患4958余条,开具安全生产整改意见书1560份。全镇承担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物业检查等行政执法人员共54人。行政复议案6件,4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2件被纠错;行政诉讼案件11件,1件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1件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1件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件裁定驳回原告起诉,1件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1件败诉,其余5件正在审理中。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

一是落实执法公开公示制。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公示。诸如: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的事前公示;执法时主动亮证,主动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陈述、申辩、听证、回避、配合执法等依法应告知的事项等的事中公示,以及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等的事后公示。在闵行区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共公示行政处罚案件216件,行政许可案件126件,并及时公布虹桥镇2023上半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严格依规依法、按要求做好执法装备配备,确保规范执法。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共配备执法记录仪35台,已经做到了人均配备执法记录仪。执法队员在现场检查、案件询问、文书送达、当事人签字等各个环节均使用执法记录仪。明确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

三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为了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监督,拟定《虹桥镇人民政府关于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细则》,建立规范的审核流程,推进法制审核工作的细致化。现拥有3名法制审核员,2名执法监督员,其中4名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所审核重大执法案件结案2起,综合行政执法队及时落实整改。

四是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及管理。严格落实年度培训计划,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与各类执法相关的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养。组织开展线上及线下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共5次,要求做到熟悉本部门业务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虹桥镇行政执法人员54名,并按相关规定为执法人员办理、注销、更换执法证,共办理执法人员换证3人,新申办执法证2人。

五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召开执法案卷内部评查会,对 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集中开展进行评查,形成了《虹桥镇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报告》。针对本此案卷自查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对照、细致梳理、静态分析,会同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逐条逐项对标对表问题,形成了《虹桥镇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整改报告》,对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进一步提升执法案卷的规范化,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六是努力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通过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实现一张网络管全城、一个中心管全域、一支队伍管治理。提升城市风险防控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整合区域各职能部门资源,做到快速整合分散的力量和资源,提高办事效率。比如:能够更有效化解群租治理、信访投诉矛盾等,实现了城市治理的改革升级,“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

三、下一阶段工作推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工作。根据《虹桥镇人民政府关于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细则》开展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对每一项重大执法决定案件从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权限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行政执法机关的管辖范围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核。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

二是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依托虹桥镇“1+X”治理体系(以片区网格为基础打造1个基层治理的平合,整合下沉网格的城管执法、公安、市场等力量建立X个工作机制),将镇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的“观、管、防、处”功能权限下放,打造片区网格“微脑”数字化应用场景,建立考核评议机制,以城管进社区工作室为平台加强源头治理,使问题在网格内及时发现、快速响应、有效处理,推进源头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进一步行政执法人员提升执法水平。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鼓励行政执法人员以及法制审核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定期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针对新增执法事项从理论和实操两方面开展培训,确保有效承接相应执法事项。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完善管理和考核机制,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执法过程中的法治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