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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七宝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应急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年3月31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结合七宝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订《七宝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应急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闵行区七宝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4日


七宝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应急管理领域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科学规范开展监督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七宝镇实际,编制七宝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应急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本市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意见》

(六)国家和本市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府下沉街镇应急管理领域事项,科学合理安排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范围和数量有机统一抓重点全覆盖,做到既无事不扰无处不在强化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检查与安全生产管理队伍指导巡查相衔接、镇普适性监督检查与区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专业性执法处罚相衔接,建立健全与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模式,显著提升监督检查质量和效能,坚决守牢七宝镇生产安全底线。

)主要任务

1.突出检查计划统筹和衔接聚焦市政府下沉街镇的应急领域1项行政检查事项所涉及的59项检查情形,整合国家、市、区部署的各类专项行动要求,推动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查一次聚焦实体型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并做好与区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年度计划的衔接。

2.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底数排摸。持续推动辖区内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和基本情况的排摸梳理按照分类分级监管原则,涉及重点检查单位的及时向区级应急管理部门报送,非重点检查单位及时增补进街镇检查对象库,持续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标签严格把控安全风险监管措施。

3.与巡查指导帮扶协同开展树牢以服务促监管理念,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可会同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行业专家等,同步开展指导帮扶,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整改质量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4.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事故隐患。对于现场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事故隐患,加强与区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经研判确需执法处罚加以惩戒警示的,及时整理相关违法线索、执法文书和初步采集的证据材料,书面报告区级应急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并协同做好督促整改闭环等工作

5.落实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和重点时段管控。结合全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在“两会”、法定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配合区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监督检查的方式、事项对象

(一)检查方式

按照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要求,使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化系统、运用“检查码”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二)检查事项

按照《上海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首批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开展监督检查。在现场监督检查时,对照该事项涉及的检查情形,逐一确认各检查要点是否符合,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对高频检查情形逢检必查,对中频检查情形精准检查,对低频检查情形无事不扰。

(三)检查对象

本镇应急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以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工贸行业为主,排除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重点检查单位。要建立健全并动态更新街镇检查对象库,按照本镇检查对象库开展有计划抽查,抽查比例100%。原则上,对同一单位1年有计划检查一般查1次,有特别需要的不超过2次。

四、监督检查安排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的原则,全年计划检查44家次。月实施进度安排详见附件1

1.与区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联合检查1家次)

2.单部门检查43家次)

为确保全年检查工作顺利实施,将根据实时统计分析情况,对季度、月度计划动态调整。

 

 

附件:1.2026七宝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2.2026七宝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单位名单

 


附件1

2026七宝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监督检查安排

2026年

2027年

4

5

6

7

8

9

10

11

12

1

2月

3月

联合检查

与区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联合检查1家次)

1家次












单部门

检查

43家次

3家次

4家次

4家次

2家次

2家次

4家次

4家次

4家次

4家次

4家次

4家次

4家次

合计(44家次)

4家次

4家次

4家次

2家次

2家次

4家次

4家次

4家次

4家次

4家次

4家次

4家次


 

注:为确保全年检查工作顺利实施,将根据实时统计分析情况,对季度、月度计划动态调整。


附件2.doc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