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颛桥镇2023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9日

2023年,颛桥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闵行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现将颛桥镇2023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23年,颛桥综合行政执法队1-6月行政处罚共436件;行政执法人员持证43人、执法队上半年共开展队内培训6次;根据案件流程执法队所有重大案件经过镇法制机构审核;上半年接到信访16件,已回复13件,无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镇安监所开展行政检查生产安全(含特种设备):上半年,共检查企业171家,发现隐患598条,复查企业171家次,整改隐患598条,整改率100%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颛桥镇以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综合执法队每周进行行政执法公示,上半年共公示行政执法案件406件;严格按照《上海市城管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和《上海市城管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范》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客观、公正、完整地记录执法工作情况和相关证据;

(二)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按照颛桥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执法现场和执法过程实现全程影音记录。同时,落实《闵行区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完善现代化智控档案室,建立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并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积极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防删改的信息化记录储存方式。完成数字化智能化城市管理指挥系统建设,配置道路视频监控系统,4 辆执法车安装GPS定位系统和车载摄像云台系统,配备便携移动式4G布控球、无人机等智能化设备。

(三)有效推动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颛桥镇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颛桥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定》和重大法核清单,镇司法所为法制审核机构,就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等开展法制审核。现有法制审核人员4名,其中2名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6月审查综合行政执法队一般案件207件。镇综合执法队内设有法制审核部门,对案件的合法性及合理性进行审核,上半年共审核重大法制审核案件42件;定期开展队内法制培训和对外普法宣传,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及执法能力。

(四)切实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依托镇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行政执法专项小组,搭建高效执法协调监督平台,由分管副镇长牵头召开1次重大案件商讨会议,会商协调疑难复杂行政执法案件。严格落实专人负责行刑衔接平台报送工作,上报行刑衔接平台案件207件。2023年,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员3名,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效能。

三、下一阶段工作推进措施

(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

充分发挥镇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行政执法专项小组的功能作用,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积极探索有效解决行政执法争议的途径,定时召开协调工作会议,在 7个工作日内就执法案件权限争议进行协调,并明确责任主体。完善联勤联动处置机制,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联动,畅通镇与区级执法部门协作,通过约请、函协、会商等方式实现区镇协作。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切实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配齐配强法制审核人员,规范听证程序,有效提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水平。及时交办完成执法案件,减少红灯案件,有效提高交办及时率。提升执法队员法治素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提高相对人对执法人员的满意度。积极发挥城管工作站(室)作用,促进“一网统管”做实做细,健全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整合资源将矛盾化解在社区,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效能,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案件质量,严格按照《新行政处罚法》及市局下发的综合执法流程和文书规范进行案件制作。严格遵守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公告送达等文书送达要求。规范事先告知、陈述申辩和自由裁量标准。进一步完善驻队律师制度,发挥驻队律师在依法行政、复议诉讼、化解矛盾纠纷中的指导作用;同时鼓励综合执法队队员参与司法考试,培养公职律师,不断提升执法队员的法治素养。以规范的执法流程和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做好示范化综合执法队复检工作。

(四)继续夯实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积极落实沪府规〔20227号《上海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第二批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规定,切实履行第二批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11项,综合执法队负责其中6项涉及城管领域的行政处罚执法事项,其他5项执法事项由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执法队将着力提升硬件设施,打造实训基地实体宣传阵地。

 

颛桥镇人民政府

2023629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